7月3日,我的店又被人泼了油漆,在距开业只剩6天的时候。
泼油漆的还是赵大娘,一个自认为有理,实则无理取闹的人。
这次泼油漆的目的,和6月28日第一次泼油漆,6月27日给门上锁一样,都是不让我的店铺经营。
之所以不让我的店铺经营,并不是因为我拖欠了房租,或霸占了她的房产,而是她单纯的认为,她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肆意行使对房屋的一切权利
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她儿子的名字,即使我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事情归根结底,在于商铺的所有权和每年十几万的租金。
赵大娘是路大爷的前妻,据说离婚二十多年。
他们有一个儿子,叫小路,三十出头。
当年,究竟是赵大娘和路大爷谁出钱买的房子,外人无从知晓,
但可以肯定的是,现在,房子落在小路名下
而长期以来,实际经营人是路大爷,也就是说,路大爷每年收着租金。
问题在于,我和路大爷之间,是间接的合同关系。
这家位于长春市净月区临河街新嘉坡城1号楼的商铺是我2017年4月从老刘手里租的,
老刘是2016年从小路手里租的,换句话说,老刘是二房东。
众所周知,天下没有白忙活的二房东。
2016年,老刘把房子整租过来的时候,上下两层,一年租金15万,等到转租时,一楼要价12万,二楼要价8万,净赚5万。
而我,就是那个肯花12万租一楼的人,原因在于我要在这里创立自己的品牌,一家中高端的熟食店“之一熟品”。
当初4月份,在我租房时,就问过老刘,既然你是二房东,能不能让我见一下房主小路。
老刘说,小路在海南,回不来,我这儿不但有和小路的租赁合同、小路的身份证复印件、小路把身份证压在合同上的照片,还有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证上写就着小路的名,如果你不放心,还可以问一下二楼的租户小郑,他租房1年多,如果小路不让我转租,他又是怎么经营的呢。
当时,我因为求房心切,就信了。
这一信,是二十多万的支出。首先是全年的12万房租和5千的押金,一次性全额支付,随后是6万的装潢,再后是4万多的设备和必要花销。
设计、装修两个月下来,23万砸在店里,有声有响。
事后了解,其实和老刘签合同的并不是小路,而是路大爷,老刘对我说谎。
直至现在,我都坚信,如果没有赵大娘的“无理取闹”,我的这家店如期开业的话,可以做的很好。
不仅因为我的产品真材实料、精美包装和周到服务,还因为长春熟食中高端市场的巨大真空和特定人群的切实需要。
只是不成想,原本7月9日开业的打算,先是6月27日被赵大娘的一把锁彻底锁死,后又被两壶油漆,泼成了当地的“谈资”。
因为我的店铺紧邻轻轨口和公交站,每天,都会被来来往往行人指点、议论。
一个初创品牌,还未立,就已倒,倒到无法辩解、无处伸冤,正如同那句诗“出师未捷身先死”所描述的一样。
其实在6月27日,得知赵大娘锁门时,我以为事情是很好解决的。
房主是小路,承租人是老刘,我是次承租人,我们之间的合同合法、有效、连续。
但当正面接触后,我发现,在不讲理之人面前,我想多了。
我问赵大娘,您有产权证吗?答复是,和你无关。
我问,那您为什么锁我门,不让我经营呢?答复是,谁租你房子你找谁去。
我问,即便您是房屋所有权人,我有租赁合同,就能随便不让我经营吗?
答复,这事儿跟你有什么关系!
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的转租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我对承租来的店铺享有使用权,即使是房主小路本人或收了钱的路大爷也不能说锁就锁,不让我经营,更何况是突然冒出来的,所谓的小路的母亲。
从道理上讲,赵大娘和路人甲、路人乙并无差异,今天说锁就锁别人的东西,那明天是不是可以说砸就砸呢?
面对他们的蛮横,除了法盲和无理取闹,我想不出更贴切的词来形容。
对锁门一事,当天,我是有报警的,只是派出所说,其一这属于民间经济纠纷,不属于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不能介入;其二,房屋确实存在争议,我们需要调查。
我和民警理论,就算是老刘无权处分,我们的租赁和是有效,我的权益也应得到保护,民警说,那不是,人家是小路的妈,这是人家家庭纠纷。我竟无言以对!
当晚,老路出面和赵大娘在派出所有过一个会面,但因为一方索要房屋,一方不与承认,此事在双方在吵闹和谩骂声中无果而终。
万般无奈之下,深夜,我们回到店中,据开了锁,本就是受害者,本就是自己的店,生意还是要经营。
当天,一个重要的发现,是我在现场用手机拍到的,二房东和赵大娘的电话通话,似乎老刘是和赵大娘之间曾经达成过什么协议。
事后得知,原来早在2016年,二房东老刘承租后,赵大娘就要过来闹,因为老刘还要把房屋转租出去,赚差价,就说,明年房租不给路大爷了,给小路,才把赵大娘安抚住。
今年,没有收到钱的赵大娘过来大吵大闹,老刘在转租给我时,又故意隐瞒了这一重要事实,这才导致我的直接损失。
6月28日,赵大娘一早过来泼油漆,包括我店铺在内的三家店全部受损,红色油漆挂在玻璃橱窗上格外显眼,场面惨不忍睹。
不忍睹之处一是在于行径之卑劣,在一个法治社会下玩弄电影里黑社会追债的把戏;
二是在于影响之恶劣,让顾客和小区居民感到发生了不可饶恕的天大之事;
三是在于我们报警后,赵大娘面对出境民警态度之蛮横与无赖;
四是在于民警未采取强制措施,赵大娘堂而皇之撤离之泰然。关于事故现场和赵
大娘的表现,派出所民警的执法记录仪中均有留存。
因为事态愈发严重,6月29日,二房东老刘从上海飞回长春,开始协调。
期间,赵大娘和路大爷有过一次面对面协商,我没有在场,
但据说,双方都和产权证所载房屋所有人小路通了话,态度也比较平和。
小路说,房子的事我不管,妈你也别闹了。
赵大娘说,闹不闹那是我的事儿。的确,闹不闹那是你的事,但受损失的永远是我们租户。
当天,原以为事情已解决的我,在第二天又开始收尾装修,毕竟抓点紧的话,7月9号是可以开业的。
后来发现,还是自己太年轻,太不懂赵大娘这颗不讲理的心。
7月3日上午10点05分,有一壶油漆泼在我店铺外墙,之后是楼上小郑店铺的整屋,整屋!不留余地的那种,包括壁纸、吧台、桌椅、橱窗。
10点07分,可能是因为油漆还有剩余,赵大娘又下楼,骂骂咧咧地泼了第二次。
围观群众更多了,品牌形象毁了,彻底毁了,无可修复!
我们再次去派出所报案,再次取笔录,再次申请鉴定,再次看着赵大娘泼完油漆后淡定的离开。
因为那天我的店铺未开门,未波及室内,但这想想足以让人恐慌。
如果我按计划准备开业,就要继续投入人工成本和原材料,如果她再来,开业当天再来,还是泼红油漆,我的损失就远不止当前23万。
一个年轻人,苦心经营的初创品牌,有几个23万能够赵大娘这么无休止的折腾?
不开业了!不敢开业!牌子砸了,也无法在此处继续经营了!
我们找派出所,派出所说,这事儿你得找二房东老刘;
我们找老刘,老刘说,我也是受害者,这事儿你得找实际经营人路大爷;
我们找路大爷,路大爷说,我和赵大娘离婚了没关系,你就找派出所,让派出所立案抓人。互相推诿!
关于解除合同、返还租金、赔偿损失一事,我和二房东老刘通过电话。
老刘说,现在是两个方案,方案一,如果路大爷退我租金,我就退你租金,但是可能没有损害赔偿;
方案二,如果这事儿,赵大娘拿到钱能平息,那就咱们三家按比例出,小薛你出4万8,小郑出3万2,我出2万。
千古奇葩!因为路大爷的家庭纠纷,和老刘欺诈租给我的店铺,已经导致我23万的受损,出了事,还要我再拿出4万8平事儿?
这种放之四海而皆无理的主意,还真只有二房东能想出!
事已至此,谈不拢,那就是撕破脸了。
赵大娘,您砸我品牌这事儿,我不能认
因为我对这个品牌投入了太多的时间、精力、金钱和希望。
因为您的无理取闹,导致街坊邻居对品牌的议论、评价和怀疑,这我不能认!
即使我需要再花很长时间才能把它扶起、扶正,我都要继续下去,同时,并不放弃对您主张合法权利。
二房东老刘,你转租给我房屋时,所作的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承诺在哪里?
我能够用于经营的合同目的在哪里?小路同意转租的证据在哪里?
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在哪里?我的损失非但没有减少,还在持续扩大,赔偿方案在哪里?
这事儿,我也不能认,同时不放弃对你主张合同违约及损害赔偿的权利。
昨天,家里给我来了一个电话说,没事儿咱不惹事,有事儿咱也不要怕事儿,大不了重新再来。
我想,“之一熟品”一定会重新再来,在此事彻底解决的时候,在我拿回房租和赔偿,有足够资金再支撑一家店的时候。
届时,“之一熟品”将有一个更成熟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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