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岭水库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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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岭水库是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唯一一座中型水库,担负着涛圩镇、大石桥乡约1.4万亩农田灌溉和涛圩镇约7000人的饮水供水任务,在2002年“8.8”特大洪灾中损毁十分严重,危及水库大坝安全,经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10月下达了除险加固指标,安排除险加固项目资金197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95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20万元。工程于2005年12月招标,2006年2月各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其中,草岭水库的第三标段,由草岭水库工程项目法人代表蒙某操作非法转包给了江华本地的一没有资质的老板施工,正是该段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才导致该标段工程在2008年初冰灾来临之前没有按时完工,一是隧洞进口的高架桥没有开工,启闭闸门无法安装;二是隧洞衬砌和灌浆防渗没有来得及开工。2008年汛期来临之前,在上述工程措施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个别领导擅自封堵隧洞尾部储水。2008年6月13日江华突降暴雨,引发百年一遇的特大山洪,水库水位猛涨,到下午5时,水库水位达到了423米,距堰顶高程相差一米,这时隧洞与压力管道的对接部位被击穿,水柱达1米多高,出水量达到了1个流量,情形十分危险,市县两级的领导和现场处险技术人员才不得不做出炸开用混凝土包裹的压力管出水口的决定,由于处置不到位,造成江华县城、道县县城、双牌县城甚至零陵区城区的几十万群众因恐慌而弃家逃离,场面一时十分混乱,政府不得不出动大批警察和车辆劝阻群众,防汛部门更是全力以赴,要求他们不要轻信谣言,返回家园。事件发生后,江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启动了有关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然而时间已经过去两年了,问责事项并不如人意。首先,事件被隐瞒上报;第二,领导责任无一人承担;第三,工程方面的问题没有追责;第四,事故原因没有及时分析查找;第五,渎职、失职责任没有被追究。市县纪检检察部门只是对财务问题进行了追查,从查出的财务问题看,有以下几个方面也没有到位:一是工程管理人员套取的资金去向没有完全查清;二是工程管理人员利用套取的资金向上级领导行贿的问题没有被查处;三是由于县政府分管领导擅自撤销财务监管导致财务出现巨大漏洞,而此领导没有受一点影响,反而高升到市里去了。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国家下达了那么多的除险加固资金真正用于工程的只有700万元左右,真正应了:县里虚报工程项目内容,国家大把 ,管理人员栽进工程资金,百姓只呼心痛了。

草岭水库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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