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5部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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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叫我一声爷爷》

   有段时间,我特别需要两万块钱。为此我手忙脚乱坐立不安,像一只受过惊吓的猴子。这么一急,我反而觉得心里有些塌实。以我的经验来看,对待使人着急的事情,只要摆出万分火急的态度,就会有遂愿的必然。这么一想,我便信心十足。起码对待这两万块钱,我的态度还算端正。

   百感交集之中,我想起了高健。我要向高健借钱,而且我觉得他没有理由不借给我。首先,对于开休闲店的他来说,两万块钱不过是九牛一毛。再次,我和他交情非浅……我越想越急,越急越高兴,好像两万块钱已经纂在了我的手里。我为自己的急中生智深深地吸了一口烟。

  我来到高健开的那家休闲店的时候,他正翘着二郎腿躺在沙发里翻帐本。我突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等我说明来意之后,他果然阴下了脸。我说高健啊,借不借你撂句话,这个样子算什么意思。他一把把我拉到一个避人的角落低声对我说,最近公安局老是找我的事,为这我塞进去不少钱。我还想求你救命呢。我瞥了他一眼说,你少跟我来这套。他一脸诚恳地对我说,真的,你好些日子没来了,我找一个漂亮小姐陪陪你。我开始有些愤怒了,于是一字一顿地对他说:我要的是钱。他摇了摇头说:没有。

  当时他站的那个角度,刚好灯光只打在他半边脸上。因此他的脸一半是白一半是黑,看上去极其可憎。我很想一拳挥在藏在阴暗中的那半边脸上,但我只冷笑一声转身便走。

   我刚走出门的时候,听见高健在后面喊我。我停下来等他走到我跟前的时候,我说,你不是没钱吗?他苦笑了一下说,确实没有。我茫然地望了他一眼便朝路边游荡的的士招手。这时四五辆的士向我这边徐徐开来。高健兜着双手像驱鸡一样将他们一一轰散,然后转头对我说,刘扬,咱两几十年的哥们了,有钱我还不借给你,这回真的没钱。不过我可以介绍一个人给你。我无精打采地问:谁?

  “韩冰”

  “韩冰?!”我感到迷惑又恼怒,以为高健把我当猴耍。

  他现在很阔,前几天开了辆大奔来店子里包了一个小姐,出手就是一万块。高健这么一说,我就更不知道韩冰是谁了。我没再理会他,甚至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径自走到一辆的士前坐了进去。

  我翻出电话薄给所有认识的人打电话 ,只要一提起两万块钱,他们立即变成了穷光蛋。我平心静气地听着他们近期内各自不同的不幸遭遇,未了彼此发一些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慨。

   我放下电话,随即感到心慌神乱。一股激流从下半身涌起,直冲至嗓门。我咽了一口唾液,开始有些绝望。于是我拼命地抽烟,一根接一根地抽,希望在这一吞一吐的简单动作中缓冲自己如潮水般涌来的焦虑。

   而这一切最终被一阵仓促的电话铃声打断。我懒得站起身来,瘫软在沙发里等着铃声的嘎然而止。但他好似诚心与我作对,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极不情愿的接了电话。对方自报家门说他是韩冰,并以老熟人的口吻问我最近过得怎么样。我说挺好,就是特别需要两万块钱。他说他可以借给我两万块钱或许更多。我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他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对方略微迟疑了一下然后对我说:我是你小学四年级的同桌。

   直到后来,我才想起了二十年前的韩冰。生活的劳碌奔波使我无暇顾及过去发生的一切,假如不是韩冰打来的那个电话,我绝对怀疑世上有这个人的存在。当我想起二十年前发生在这个人身上的一些事情的时候,我明显的感觉到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在召唤我,使我不得安宁。

   那时侯韩冰是一个普通的小学四年级学生,印象中他总是沉默寡言但特别能放屁,是那种无声无息但奇臭无比的屁。正如你所知道的那样,我是他小学四年级的同桌。因此,在教室的大部分时间我都是捂着鼻子度过的。

  韩冰为他的屁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每天都会被人揍得鼻青脸肿,揍他的人就是高健。那时候高健是我们的班长,老师不在教室的时候,他总是提着一截板凳腿在教室里踱来踱去,对那些说话的人动辄就是一棍。因此老师不在教室的时候,教室里鸦雀无声。韩冰虽然沉默寡言但总会在不知不觉中送来一阵暗臭,这足以引起一场不小的骚动。于是放屁之后,他就被高健拉到教室后面一顿毒打。

  印象中,韩冰那张脸从来就没有完好无损过。当他面目全非地坐在我的旁边声泪俱下的时候,我开始有些可怜他。那个时候的我认为一个沉默寡言的人绝对是一个老实人,而老实人被欺负总会勾起我的恻隐之心。不幸的是,我对他的同情总是因为他随后一个臭屁的到来而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发自内心的不满:老实人放的屁就是他妈的臭!

《操》——5部短篇小说集

   那时侯教室里的屁以及放屁后的毒打全被韩冰一个人承包。包括那些响亮的屁。显然这不是韩冰所为。可是谁也无能为力,大家用沉默的观望表示了此事的合情合理。

   高健让韩冰自扇耳光,韩冰就伸开双手在自己的脸上尽情的扇,而且按照高健的要求面带笑容;高健让韩冰去打谁,韩冰就一声不吭地谁面前伸拳出腿,而且从不手软,抡起什么是什么,所以那个被打的人总是夺慌而逃……韩冰对高健的百依百顺一时间在学校广为流传,因此高健成了所有坏蛋中最神气十足的一个。

   韩冰对高健的要求唯一一次提出抗议发生在韩冰的爷爷刚刚去世之后。那个时候“爷爷”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是极其崇高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就像过去皇上在臣民心目中一般。因此那时侯的男孩子大多都有一个美好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成为别人的爷爷。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韩冰依旧沉浸在漫无天际的痛苦之中。高健把韩冰喊到跟前,韩冰哆嗦着双腿,等着随时将至的摧残。“你哆嗦什么?”高健貌似关切地问。韩冰低头嗫嚅道:我怕你打我。高健满意地笑了笑说:我不打你。韩冰抬起头呆呆地望着高健说:真的?

   高健说:你跪在地上叫我一声爷爷,我就不打你。韩冰听后,头像拨浪鼓一样左右摇摆,口里不停地说“不”。高健点了一支烟,将烟头吹到火红的程度,然后对韩冰说:真的不叫?韩冰说:我爷爷刚老了,我太难过了,我们都很难过,我叫你“叔叔”行吗?高健吼道:跪在地上,叫爷爷,听见没有?韩冰说:男儿膝下有黄金。我妈说的。当时韩冰这句话让我们吃惊不小,因为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听懂他在说什么。高健说:碎逼,你到底叫不叫爷爷?韩冰说:不叫。打死我也不叫。话刚说完,高健便“呵”的一声啐了一口痰粘在韩冰的脸上。高健的那一口痰十分饱满而且浓度极高,程淡绿色,其中略带血死。这口痰从韩冰的脸颊漫漫下滑,到嘴角的时候在双唇之间拉成一条横线。韩冰本能地伸出手打算擦嘴的那一刻,高健张开虎口捏住了韩冰的两腮,这个动作直接导致刚才那一团淡绿色的痰尽数滑进了韩冰的嘴里。

   “到底叫不叫?”高健笑着问。

   “不叫”韩冰使劲摇头。

   高健愣地大睁双眼,叹道“鸡巴有种”,然后一脚将韩冰踹到在地,喊道:叫不叫?不叫我打死你个碎逼!

   “不叫,打死我也不叫”韩冰从地上吃力地爬了起来说。

   高健并未因此而泄气,他对韩冰的这一声“爷爷”有着志在必得的信心。这主要体现在他的耐心上。他命令全班所有的男生站成一排,挨个向韩冰脸上吐痰。这个过程约莫持续了一节课的时间,每个男生差不多已吐痰5次之多,当韩冰的脸被一口口啐来的痰粘成一片泛滥成灾的时候,韩冰终于“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哭着叫道:爷爷。高健于是连忙“哎”了一声说:真是个乖孙子。

   自从韩冰叫了高健一声爷爷后,韩冰每天见了高健都怯怯地叫一声“高健爷”。高健很少再打韩冰,因为韩冰每天除了叫他一声“高健爷”外,还会给他从家里偷来不少的零花钱。

   那段时间我经常晚上和高健一伙在高健家里打麻将,我和高健也就是从那时成为朋友的。韩冰叫高健爷爷,这让我羡慕不已。为此有一天我让韩冰叫我一声爷爷,韩冰死活不肯。我就用巴掌抽他,他还是不肯。当时,高健就在旁边站着,我感到颜面尽失。我准备动用烟头的时候,高健对韩冰说:叫刘扬一声爷爷。韩冰就乖乖地叫了我爷爷。这让我极为失落,于是飞起一脚踹在了他的胸口。虽然高健不再打韩冰,可是我却开始揍韩冰,每次非打得他叫爷爷不可。

  说起韩冰,就不得不提起刘梅。这个在那年夏天从大城市来到我们班的漂亮女生,她的到来与韩冰的辍学之间有某种暗合之处。

  刘梅穿着一件雪白的泡泡裙,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声音甜美迷人。在我的心里,她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公主。从那时起,我对异性便有了一种莫名的冲动。刘梅坐在我前面不远处,每次上课的时候我都偷偷地看她,可我始终都没和她说过一句话。就是现在想起来,我也感到万分遗憾。

   那时侯我们有了午睡。学校规定学生必须睡在教室,男生睡桌子,女生睡板凳。我和高健一伙从来没好好睡过午觉。高健从家里带了一张凉席铺在桌子底下,然后我们几个人围在一起打牌。

   那天不知谁突然说了句:谁敢摸刘梅的脸。结果大家便一致朝睡在板凳上的刘梅望去。刘梅的头侧向一边,小腹微微地起伏着,雪白的裙摆轻轻地抖动。我看得出了神,喉咙不停到涌动。这时听到高健说:我敢摸她的脸。

  我的眼光静静地随着高健来到了刘梅的身边。高健伸出食指轻轻地在刘梅的脸蛋上触了一下立即又缩了回去,我对此失望致极,向高健竖起了小拇指。

   高健笑了笑然后伸开整个手掌按在了刘梅白皙的脸上慢慢摩挲,这时刘梅的头突然侧向了另一边。高健急忙拿走了自己的手。我们以为刘梅醒了,可是刘梅仅仅只是侧了一下头就一动不动。

   高健再次伸开手掌,这次是两只,一起按在了刘梅的脸上,然后又滑向她的勃项。高健的双手慢慢向下游走,我大张着口开着,似乎在期待一个奇迹的出现。正当高健的双手停在刘梅那个地方不停的抚摩的时候,刘梅明显地扭动了身子。高健惊慌失措地跑了回来,然后对我们说:她在流眼泪。

  第二天,刘梅的座位一直空着。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上课的时候班主任站在讲台上说:我们班有人松大个子子就耍流氓,欺负刘梅同学。这个人我已经知道是谁。你最好自己来找我,要是让我找你的话,你们可是知道我的脾气……

   下课的时候,高健伙同我把韩冰拉到男生厕所。高健拍着韩冰的脸说:韩冰,是不是你摸了刘梅?韩冰说:不是我。高健说:我说是你摸的就是你摸的。韩冰说:是我摸的。高健说:你到班主任那里去,对他说,是你摸了刘梅。韩冰说:我没摸呀!高健一下子火了起来按住韩冰的头就往便池里塞,韩冰忙说:是我摸的,高健爷,我摸了刘梅,我摸了……摸了……高健说:好。那你就去班主任那里去,听见没有。韩冰说:那我现在就去。高健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他从衣袋取出一包烟发了韩冰一支,韩冰接过高健递来的烟笑容绽放,喜出望外地跑了出去。

   当天下午,韩冰的父亲和刘梅的父亲来到了学校。于是韩冰对刘梅耍流氓的事在学校传地沸沸扬扬。几乎所有的学生和老师把韩冰的父亲和刘梅的父亲围在了我们教室前的空地中央。刘梅的父亲叼着一根烟用手指指着韩冰父亲的头破口大骂,韩冰的父亲自知理亏,低着头一直向刘梅的父亲回话。刘梅的父亲有理声高迈,越骂越带劲,越骂越难听,有关生殖器的词句在口里横飞。当时韩冰蜷缩在他父亲的身后像一只落水的小鸡瑟瑟发抖。韩冰的父亲说:这么小的孩子能怎么耍个流氓?刘梅的父亲说:小时候就这样,长大不定怎么样呢?今天你必须给我个交代。韩冰的父亲一把把韩冰从身后拉了出来,然后问韩冰:你用那只手摸的?韩冰伸出了右手,韩冰的父亲“啪”地一巴掌扇在了韩冰的脸上问:到底是哪只手?韩冰放下右手伸出左手,这时韩冰的父亲用自己粗大的手指纂住韩冰左手的小拇指使劲向下一掰,只听韩冰一声惨叫,他的父亲便竖起那根血肉模糊的小拇指对刘梅的父亲说:可以了吗?刘梅的父亲乜了一眼便扬长而去。韩冰的父亲将那根掰断的小拇指放在自己的衣袋里,然后背起嗷嗷乱叫的韩冰疯子一般朝校门冲去……

   我再次见到韩冰已是20年后的事了。见到他的那一刻,我仍然无法把开着大奔的他和20年前我的那个小学四年纪同桌联系起来。20年似乎太漫长了,转眼间我们已是30好几的人了。谁也没想到高健开起了休闲店,谁也没想到韩冰成了大款,而我怎么也想不到在20年后自己竟有那么一段时间特别需要两万块钱。正是因为这两万块钱,我又见到了韩冰。

   韩冰的住宅是一座欧式的别墅,室内的富丽堂皇让我瞠目结舌。他很热情地接待了我,对我嘘寒问暖,以至让我有些受宠若惊。

   在明窗净几的客厅里,他用高脚杯为我斟了一杯红酒。他一直不停地说,我几乎没有插嘴的机会,所以只顾埋头喝酒。他说他前几天买了一辆跑车,有些不满意,打算再买一辆好的。他说他高尔夫打得特棒,他说他想在这里投资建一个游乐场。他说了好多,但就是不提两万块钱。

   最后我终于鼓足勇气开了口:韩冰你说你肯借我两万块钱。这时韩冰轻轻地拍了一下脑门儿,一脸歉意地说:看我这记性。然后转头喊了一声“阿丽”。

   过了一会儿,一个穿红色丝质长裙的女人扭动着柔软的腰肢向我迤俪而来。我发誓这是我亲眼见过的最妩媚动人的女子。这时韩冰对我说:阿丽是我的伴侣。我说:很漂亮。他说:就让她带你去拿钱吧!

   我跟着“阿丽”来到了一间香气迷人的女人卧室,顿时感到头晕目玄。那个叫“阿丽”的女人牵着我的手把我拉到了柔软的床上,我再也无法自已……我看到起伏的胸脯上布满了烟头烫过的伤痕……

   我始终认为这不过是我的幻觉。当我睁开双眼的时候,我正衣帽整齐地座在客厅里。我的眼前韩冰一张硕大的脸冲着我笑。

   阿丽呢?

   阿丽是谁?你睡得好香,我不忍心将你唤醒。

   “对不起,我喝得多了”我双手撑着沙发的扶手站了起来,突然想起了两万块钱,于是就问说:韩冰,你说你肯借给我两万块钱。

   你要两万块钱做什么?

   我老婆正在住院,有了两万块钱,医生才肯为她做手术。

   钱就在我的衣袋里

   那……那就……

   给你可以,不过我有个条件

   不用说了,我什么都答应

   跪在地上,叫我一声爷爷。

   我呆呆得站着一动不动像死人一般,发生在20年前的片段开始在我的脑海不断地闪回。我这时才想起站在我面前的就是韩冰——我小学四年级的同桌。韩冰用绝对自信的眼神望着我,目光中闪烁着刀的锋芒,我开始感到一股强大的寒流渐渐潜入我的腹内。

   我结结实实地跪在地上,叫了一声“爷爷”。

   我紧紧地纂着借来的两万块钱,跑到了医院。在楼梯道里我边跑边喊“老婆,我借到了钱”。在我老婆的那个病房门口一群警察拦住了我。

   刘扬先生,我们怀疑你跟一宗入室抢劫强奸案有关。请跟我们走一趟。

   后来,我在监狱里见到了高健,他的脸上被人用刀刻了两个字:孙子。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不小心跌的

  2.《一个人的红色岁月》

  (一)

   教导处赵主任对刘红说,同学你的头发有些长了,看起来不精神。刘红乜了一眼说,我觉得我“很”精神。结果当即就被赵轰出了教学办公室。

   刘红买了两份盒饭,分给街道口一个小乞丐一份,然后蹲在小乞丐沿街乞讨的地方和那个小乞丐聊了整整一个下午。

   虽然江汉路人潮人海,但刘红还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对着路面的下水道痛快地撒了一泡尿。而且在离开的时候, 又撒了一泡。刘红说这才叫有始有终。

   刘红睡觉的时候,枕着被子,盖着枕头。

   显然,这是一个有些与众不同的人。在认识刘红之前,我就觉得这小子真他妈的N逼。

   为此,学校对住宿进行局部调整的时候,我特意挑他的寝室搬了进去。踏进那个寝室的第一步,我就开始后悔了,而再回头,事情就会变得复杂,于是我也就索性将就了。

   我觉得很有必要对那个寝室描述一番。不知是猴年马月的残羹剩饭与香蕉皮混合着旧报纸、烂袜子、破裤衩以及许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堆积在靠近门口的两个墙角。怎一个“臭”字了得,要命的是,一群苍蝇楞是屁颠屁颠的朝跟前凑,一幅我们的父辈当年吃大锅饭的情景。

   如果不是刘红还住在那里的话,我绝对不相信这是人住的地方,说不定你还会以为学校在公寓内特地开辟了一间房饲养牲口。

   刘红书桌上胡乱堆放的一摊书本杂志,很容易让人想起北方的一场暴雨过后瘫软在地的麦子。地板上星罗密布的烟头,好像机关枪扫射一通后迸落一地的弹壳。唯一使我不至于绝望的就是阳台上的那盆文竹,虽然因为长时间缺水已是枝末干黄,但偶而一丝风吹过,也会微微地抖动几下。

   其实这个寝室收拾收拾还是蛮不错的——我曾经就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听起来挺有趣挺拽的事,要是亲眼目睹的话,那完全就是截然不同的感受。比如当我看到刘红枕着被子盖着枕头睡觉的时候,那种感受几近于深恶痛绝。

   而所谓被子,不过是一片潮湿的散发着异味的棉絮。

  基于此,我认为一切关乎人的叙事艺术永远无法等同于人本身。所以,小说是最霸道的艺术。

   当我告诉你刘红三更半夜在寝室一个人打乒乓球,我不敢保证你会同我一样想起这个词:人渣。

   而这个时候,他通常是裸体。

   寝室门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管理员前来重新上锁,已经到了无可修复的地步,刘红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次踹门而入的经历,最后门仅成了一道掩人耳目的摆设。而每次门锁落地的时候,钥匙总是拿在他的手里。

   类似的事见识的多了,我也就见怪不怪了。就说刘红用烟头烫自己的手背,用头撞击铁铸的床头,在我看来,这只不过是他极其平常的生理反应。

   我一向认为自己有以貌取人的本事,并且相当自信。而刘红对我长久以来百试不爽的信心积淀进行了一次粉碎性的打击。于是我给自己了一个忠告,千万别把人往好处想,否则就可能发现自己可笑至极。

   正如你可想而知的那样,在我搬进这个寝室之前,这里只住了刘红一个人。后来,刘红站在他的床上向我的床上抛尿,我便搬了出去。

   这样以来,刘红依旧孑然寡居。

   (二)

   刘红对我说过,他是一个局外人。我认为他完全是自我标榜。因为他的“局外”行为太过形式化。一种行为如果过于张扬或者极力想以此表明其所蕴涵的本质特征,往往会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性。

   刘红上课的时候,总是坐在无人的角落。上英语的时候,他看现代汉语;上现代汉语的时候,他看外国文学;上外国文学的时候,他看体坛周报。上计算机的时候,他准是在睡觉。

   即便是他独来独往特立独行,我都认为他与大家普遍认同的局外人莫尔索相去甚远,尽管莫尔索标志着人性可怕的一面。也就是说,刘红认为自己是一个局外人,我觉得他不配。起码在这一点上,他还很不地道。

   当初从刘红那里搬走的时候,我发誓绝不再踏进那个寝室半步。后来我还是隔三差五地朝那里跑。时间的可怕之处,就是它会让人对一些不可理喻的事物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感情。(不过,你完全可以把这句话当作是我出尔反尔的借口。)

   那个寝室与过去最显著的不同就是白色的墙壁上多了一条横幅,上面写着:刘红承夜兮,时不可以淹。两个灯管,无论黑夜与白天,总是亮着,还有两个自来水管,刘红有事没事都会将它们哗哗打开。刘红告诉我,他一个人享受四个人的待遇,所以要尽可能地展示自己的优越性。

   小说写到这里,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霸道了。众所周知,小说像电影一样,总是喜欢将生活中带有戏剧性的情节进行有机串联,以此给人以感官或者意识上的冲击。但话又说回来,生活中通常被省略的那一部分往往是无趣的片段,我们的人民群众是决不会将时间浪费在无趣的东西上的。

   为了使自己稍稍温和一点,我决定澄清一个事实。即我上述的这个观点就是出自本篇小说的主人公刘红之口。

  对于阅读,刘红从来没有马虎过。他是一个比较深刻有点渊博的大学生,并且相对较帅。

   大概是这个缘故,他的身边总是不缺女人。这一点让我艳羡不已。刘红说,从初中到大学有N个女生的乳房都是他一手培养起来的。尽管他如是说,但这些女生好象总有这样或那样不尽人意的地方。

   刘红在写给一个女生的信中有过这么一句话:谢谢张小玲小姐在明知刘红有借钱不还的恶习下,坚持给予长期的资助。

   除此之外,刘红还将一个女生写给他的情书在寝室里大声诵读,并且视之为笑料。这封情书一度成为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最具轰动效应的是,我们系里的一个才貌平平的团支书对刘红的狂追猛打。从写情书到送诗集,从买酒送烟到投怀送抱,尤其是一天不下于十次的电话,呈现出了一份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决心。刘红虽然来者不拒,但却无动于衷。有一次刘红给这个女生打了一个电话,这个女生倒吸了一口凉气说,你也会给我打电话。刘红说,别高兴的太早,我是向你借钱。

   之后,这个女生冷却了下来。再后来,这个女生非常冷静地处理了她与刘红的关系,并且挽回了自己的颜面,使自己的地位重新回归到了原来的高度。我觉得所有的女人都应该这样。

   而刘红还是刘红,在通向牛逼的道路上,一路偏执。

   (三)

   刘红有点不像刘红是在他真正爱上一个女生之后。记得那一阵子我与刘红因为一件事已打算老死不相往来,具体是什么事情我一点也想不起来,反正他对我冷眼旁观,我对他侧目而视。直到后来有一天他对我说,王江,我有女人了。就这样两个道路以目的男人反因为一个女人的出现而尽释前嫌。

   道理很简单,我们之间有了一个普通的共同话题。这才是根本所在。

   那个女孩叫王荣,其父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学者。在刘红交狗屎运之前,她已十分惹眼了。按照刘红的说法,王荣除了长的漂亮,浑身都是气质。恋爱以后,刘红确实有了些变化,行为举止明显斯文多了,这倒是让我有些不大适应。

   那一阵子刘红津津乐道的无非是他与王荣的恋爱生活中的细枝末节。如他门一起唱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呀,一起聊兰波呀。对于这些事我始终提不起兴趣,当他终于聊到将手伸到王荣的上衣内的时候,我的精神才为之一振。

   那时候刘红每天都是一副得胜还朝的刁样。兴尽之余,他不惜向我暗授机抒,什么对付女人三把火,烈火,冷水加温水之类的狗屁经验总结,搞的自己像一位“达者兼济天下”的儒雅之士。

   从一开始刘红把他与王荣之间的交往视为一场战争的那会儿,就注定这是一场非常不成熟的恋爱。最初的激情之后,一切归于平静。这时刘红就有些手忙脚乱和不知所措了。

   没过多久他们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了。

   有一天,他们沿着校门口的公路默默地前行。我正好从他们面前经过,就冲他们点了点头,后来听刘红说,我走出十米之后,王荣对他说,那是王江。他说:我知道。然后他们就没话了。直到他们回来的时候,王荣突然对刘红说,我们这算不算爱情。刘红说,我们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爱情。王荣说,我们算了吧。刘红一时无语。王荣说,你不说话就算是默许了。跟你在一起很没劲儿。刘红说,求你了。王荣说,我不喜欢你用那种口气跟我说话。真的,我们算了吧。刘红当时的脸色肯定很难看,他的声音高了起来。

   “我装好人也装够了,老子要不是喜欢你,也不着这么低三下四地跟你说话。”

   “少在我面前显你那一套,你算什么东西。你在男生那边说见我之后竟无端勃起,你不是很能勃吗?你勃啊。”王荣的声音比他还高。

   刘红哑口无言地站着,王荣转身就走了。

  晚上的时候,我去了刘红那里,就让他给王荣打了个电话。他握电话的那只手明显在发抖。

   “有什么事就快说,我还忙着呢。”王荣说。

   “我们吃顿饭吧。”刘红一副乞求的脸色。

   “吃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在中国,没有在饭桌上解决不了的问题。”刘红希望这句话能挽留住一点什么,结果王荣说了句“无聊”就把电话挂了。刘红重新拨了几次,再也拨不通。他们的爱情也就象始终拨不通的电话——没音儿了。

   当时的刘红完全不是当初的刘红,看上去简直就是一个傻逼。

   (四)

   刘红说恋爱基本上属于形而上的范畴,而恋爱本身的价值远远不及失恋之后形而上的思考。这让我产生另外一个错觉,那就是自他恋爱那日起就直奔失恋而来。假如他的这个观点成立的话,就恰恰印证了我感情上一直难以接受的一个观点——失即是得的合理性。

   失恋之后,刘红大致上获得了两种观点。首先,刘红认为恋爱中的男女大多会有空腹喝药的感觉,而恋爱实际上是一种伤胃的行为。显然这是他推己及人的一个想法,而且毫无科学根据。

   我觉得稍微有点意思的就是他所创造的三种劳动说。

  失恋之后,刘红将人类的劳动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体力劳动,第二类是脑力劳动,第三类是心力劳动。体力劳动是施诸双手的,脑力劳动是施诸思维的,而心力劳动是施诸感情的。三种劳动的疲劳程度大致上是呈递增趋势。而刘红之所以将心力劳动从脑力劳动中分离出来,是因为心力劳动与前两种劳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无法创造社会价值,而且最容易使人心力憔悴。

   刘红说每天早上醒来的那会儿就是他最脆弱的时候,当他发现烟盒里的烟剩下不到一半儿的时候,他就心慌神乱了。

   刘红说从今往后,他要做一个幸福的人,只关心粮食和蔬菜。

   较之以前,刘红平静了许多,不再那么无事生非了,而且他的心态出奇的好,经常和我开一些低级趣味的玩笑。我挖苦他说,最近是不是一直在“心心向荣”。他听后笑得比谁都精彩。

   有段时间,刘红经常窜到别的寝室看意甲,因此结识了几个外系的朋友。后来我们的谈话就主要集中在了一个叫李华兵的同学身上。李华兵有一张酷似荷兰猪的脸,这一点是刘红最先发现的,并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关于李华兵,刘红说的最多的就是他第一次去司门口买衣服的故事。

   李华兵第一次去司门口买衣服,当他走到商场的扶手电梯前面的时候,突然若有所思地说,这难道就是世界上所谓的电梯吗?!然后他便迈出了神圣的一步。

   这个故事几乎要被刘红说烂了,但他好像乐此不疲,每次说的时候都是兴致饱满。

   我们生活就像这个故事一样陷入了单调的重复之中,于是大家都在拼命寻找自己的出口,当然有些人依旧单调的重复着。刘红开始抱怨生活的平淡了,他对我说,总该发生点什么吧。突如其来的灾难也比单调的重复要强的多。

   后来刘红因酒精中毒导致严重胃出血,差点送了命。昏迷的时候,他还一直喊着王荣的名字。当时围在病床边的几个男生除了我之外都义愤填膺地骂了王荣一句:婊子养的!

   我觉得不过是一场比较一般的恋爱,没有必要使它变得刻骨铭心。刘红这么做,完全是无理取闹。不过他倒是用事实向我证明了恋爱伤胃这一观点。

   如果刘红仅想以次来博回王荣的爱,那绝对是无谓的挣扎。直到他出院,王荣也没来看他一眼。

   (五)

   刘红出院没多久,全国上下便陷入那场由非典带来的极度恐慌之中。每一个新病例的确疹都像一枚原子弹的爆炸立即掀起一场轩然大波。

   那个时候,我就像一只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很快我便经历了一场闪电般的恋爱,这对我来说是一次不小的打击,仿佛世界末日即将来临。

   那段时间,刘红经常来找我。刘红对我说,看到天下大乱的场面他便由衷的喜悦。所以他每天都是春风满面,好象中了头彩。

   我是第一个知道刘红去嫖妓的人。刘红告诉我的时候,他已经去了好多次。刘红说与妓女谈话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好象每个妓女都有一段凄惨的身世,而且她们大多文化水平不高,因此有时候相当可爱。

   有一次一个妓女问刘红:你学什么专业的?

   刘红说:你猜。

   妓女说:文科?!

   刘红顿时觉得这个妓女眼光不凡,于是就说:你再猜。

   妓女说:本科?!

   刘红笑了笑说:你猜对了!

   听刘红说这些的时候,我好象在做梦一般。

  后来刘红频繁向我借钱,并一再喊我同去。我总以这些妓女格调太低来回绝他的邀请。

   那时候,非典像是没了尽头,人们已经变得麻木了。我的心情一天天沮丧下去,为此我决定跟刘红去放纵一把。

   刘红说他打听到一个因父亲死了所以出来卖的女大学生。听说这个妓女已干了一年多了,颇有名气。当然价格不菲。

   我和刘红打算玩这个妓女。

  时至今日,我也难以忘记当我推开那扇房门时的情景,你大概也猜到了,坐在床边的那个妓女竟是王荣。我记得刘红的脸一下子全然惨白,而王荣却故意撩了撩长发,妩媚地望着我们。

   王荣是主动走到刘红跟前的,然后她一把把刘红曳到了床上。我看到两个泪光闪闪的肉体死死地交织在一起……

   我的心像是被掷进了一瓶特制的溶液之中,一时间,万般滋味侵袭而来,不断地浸润,不断地渗入,我的心开始膨胀、上升,最后像花一样猝然绽放,消散的无影无踪。

   我像是被人爆了头,眼前顿时一片漆黑。

  3.《粗糙》

  也许瓜子皮现在正蹲在陕西某看守所的某间阴潮的牢房的地板上捡着地上的瓜子皮朝嘴里送,他不概还不知道,当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对他产生了敌意。倒不是我对初次见面的人存在某种心理上的障碍。问题的关键在于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是上身赤裸的,并且露出了健硕的体格和暴突的块头。对于瘦骨嶙峋的我来说,这明摆着就是一种挑衅。所以就感到有些不平衡。不平衡又不能由着它不平衡,我就得找些平衡。

   我再三考虑,要想得平衡无非两种情况:要么瓜子皮变得和我一样瘦或者比我更瘦;要么我变得和瓜子皮一样强壮最好比他还强壮。我将两种情况比较了一番,要让瓜子皮瘦下来我自己基本上是束手无策,除非给瓜子皮吃减肥药还得他心甘情愿。我是绝不会掏腰包去买减肥药的,所以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相比之下,后一种情况上,我倒是可以有所作为的。但是要让一个瘦骨伶仃的身体变得强壮起来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如愿以偿的。我总不能一口吃成个胖子吧。就算每天大鱼大肉,它也得有一个咀嚼到消化、由消化到吸收,然后转化为脂肪,再经过锻炼转变为肌肉的过程。而我却有一个不争气的胃,老是消化不良。所以当我第一眼看到瓜子皮的时候,甚至认为我四年的大学生活将不平衡中度过。

   我相信瓜子皮的肌肉是天生的,因为我从来没有看见他运动过,他的课余时间几乎用在了学习上。而且他的饭量又不大,一顿仅吃一碗西红柿鸡蛋面。这就促使我迷信“西红柿+鸡蛋+面条”会产生某种奇特的效果。于是每天也跑去吃西红柿鸡蛋面,一顿吃两碗。我吃了大概有一个月后,只要见了西红柿和鸡蛋的混和物就恶心反胃,白生生的面条看上一眼就汗孔扩张毛骨耸然。事实既然否定了西红柿鸡蛋面的奇特,我就不得不诚认反子皮有一个不同凡响的胃。

   我对瓜子皮有一个不同凡响的胃之所以深信不疑其根源在于他的名字:瓜子皮。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是在刚上大学那节同学间做自我介绍的时候,瓜子皮低着脑袋一副认错的嘴脸嗫嚅地说:我叫房佳,外号瓜子皮。

  那一刻,我感到好像有个手指在我的心尖上挠痒痒,真想把头塞进桌子里。站在讲台上的班主任也是一脸没出息的样子尴尬地不知所措。之后,瓜子皮的知名度一路飙升,短短三四天之内,在同学们还为如何不伤情面地再次询问他人姓名而犯难的时候,“瓜子皮”这个名子却得到了普通的共识。对瓜子皮来说这是有利方面,但大家都知道他叫瓜子皮之后,就很少有人想起他的真名叫房佳。以致后来派处所向我们调查瓜子皮情况的时候问:这个房佳平时表现怎么样?许多同学竟说:我们系里没有一个叫房佳的。我想:瓜子皮坐在牢房的木板床上也许会给同号的犯人讲他外号瓜子皮的来历:小的时候,家里特别穷,爹妈舍不得花钱,没给过我一分钱的零花钱。见了人家吃好的,我就发馋,有一次,见几个伙伴儿吃瓜子,我向他们讨,他们硬是不给。等他们走后,我就捡地上的瓜子皮吃。当时我觉着瓜子皮嚼起来又香又甜,真好吃。可惜被跑回来找东西的一个家伙看见了。后来,大家就叫我瓜子皮。

   关于他外号“瓜子皮”的来历我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听到的。刚开学的时候我们军训,所以不上课。有天晚上,寝室四个人都闲得没事干,魏东买了一包瓜子分给大家一起嗑。也不知道他是动得那门子心思强烈要求举行一场嗑瓜子比赛并当即制定了比赛规则:每人200颗瓜子,一分钟之内,谁嗑的最多谁就获胜。最少者请客吃饭,包揽一个星期的打开水事宜。并由此确定寝室内老大、老二、老三、老四的排行。为了公平起见,魏东还专门请来了班长吴超做裁判。那四个数据我至今还记忆犹新:魏东,61;朱亮,54;我,52;瓜子皮,168。我们三个对瓜子皮168颗每分钟的嗑速表示极大的不解,魏东脸上还流露出了不满的神情。当魏东发现我们三个的桌上都落着一层瓜子皮,唯独瓜子皮的桌子上没有瓜子皮的时候,就问:瓜子皮,你的瓜子皮呢?瓜子皮说:我吃了。我们三个便齐声叫了出来:你吃了!这时班长吴超笑着说:是呀,他连皮带瓤全吃了。

   瓜子皮见我们对他吃瓜子皮的事显得有些激动,便饶有兴致地讲了他外号瓜子皮的来历。而且还说我们吃瓜子不吃瓜子皮,挺浪费的。我很奇怪为什么当时我们没有发现瓜子皮吃瓜子皮呢,也许是没有留意吧。后来据我观察,瓜子皮吃瓜子从来不吐皮。

   于是我就坚信瓜子皮的那个胃是不同凡响的。他连瓜子皮都吃,说不定喝凉水都会长膘。而且我还注意到了“瓜子皮吃瓜子皮”这个主宾相同的特殊的语法结构,我想莫非这冥冥之中向我暗示着什么,难道他吃他的……

   我简直难以相信那时候我就仅仅因为瓜子皮的体格强健竟对他有过如此卑鄙的想法,而我之所以会有如此卑鄙的想法是因为我感动不平衡。其实造成我不平衡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王蒙。

   王蒙是我的女朋友。在认识王蒙之前,我就是一个瘦杆儿。但那那个时候壮和瘦在我的思想里并没有什么份量。甚至我的意识里根本就没有壮和瘦的存在。我不会因为自己瘦而自悲,更不会因看到别人长的壮实就心理不平衡。而自从王蒙成为我的女朋友之后,“瘦”就成为了我一个刻骨铭心的伤疤。王蒙对我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我的“瘦”,而且时不时就会在我的“瘦”上大做文章横加指责,从而加深我对“瘦”的伤视和不满。她说,长的瘦的男人看起来很不男人。而这句话很容易让到引申为:长的瘦的男人不是男人。并使我很快联想到电影里阴声怪气的太监形象。而我确确实实是个男人,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但她却说,我这种男人不能满足她。我问她:为什么我“瘦”就不能满足她(显然这句话问得很无知,但当时我确实无法领会到她的那层含义),结果她就骂了我一句:不要脸,瘦鬼!从此之后,即使是在我和她分手之后,既使是现在,我对“壮”和“瘦”都十分的敏感,也许将来甚至这一生都不会改变。只要是看到体格强健的人,我就会不舒服,就会忌妒,就会不平衡。而瓜子皮不仅体格强健,而且和我住在一个寝室。我曾以为是四年。

  但又是因为王蒙的缘故使我在瓜子皮的面前找到了另一种平衡,并找到了得到这种平衡的不二法门。王蒙最后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恰巧被瓜子皮看到了,他看到我和王蒙的时候,我俩正在学校的一片小树林里接吻。他是从自习室回来穿过树木的时候看见的我嘴唇和王蒙的嘴唇紧紧地吸在一起的,并且我的一只手搂着王蒙纤细的腰,另一只手伸在王劳动的裙子里。我也看见了他,他在那里看了足足一分多钟眼神中充满了羡慕,然后垂头丧气地走了(这就说明,瓜子皮虽然强壮,但没有女朋友)。那一刻,我感到了平衡,同时也感到了女人的伟大和王蒙的重要。但我立即意识到这个平衡的感觉将转舜即逝。

   王蒙最后一次来找我,是来和我分手的。

   我和王蒙一直对初三时的那个班主任石振华怀恨在心。当年我和王劳动学习成绩优异,我是班里的第一名,她是第二名。那个时候我和她已经有了两年的恋爱史。我俩本来打算一起考高中,然后考大学的。但石振华始终不渝地做我俩的思想工作,让我俩报考中专。石振华一再强调中专和高中是两条并行不悖的路就像两条平行的铁轨。我俩报考中专无疑是给自己增加了一重保险,高中考不上还可以上中专,否则我俩到时候哭都没有眼泪,而且石振华用对我俩的冷漠来给我俩施加压力。那时候我和王蒙都年幼无知,就答应了石振华报告中专,石振华特别高兴,他高兴的原因是多考上一个中专学生他就多了1000元的奖金。却害惨了我和蒙。当年我两高中、中专都考上了。高中是同一所重点高中,中专是全省最好的邮电学校。我们在报考中专的时候要签一份协议书,其中有500元的压金。如果考上中专不上的话那500元就泡汤。后来我和王蒙就上了邮电学校。可是我们从邮电学校毕业的那一年,中专学生成了无人问津的过时货。于是我心一横又回头考大学,王蒙通过亲戚关系在一所县级邮政局谋了一份工作。

   王蒙最后一次来找我,说她要结婚了。而她又觉得对不住我,所以她决定在她结婚之前与我举行一次性交算是对我7年来与她相爱的回报。我说不必了,我们还是来个吻别吧。她点了点头。我想,7年来我和她接吻无数(也仅限于接吻),但这一次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意义重大,所以我就拼尽全力吻住她的嘴并且动作放荡。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了瓜子皮和他充溢着无限羡慕的目光。瓜子皮绝望地走后,我就双手猛加了一把劲儿,她一把将我推开,喊了出来:

   你的骨头把我弄疼了!

   我说:我们还是做一回爱吧。

   你一会儿说不要,一会儿又说要。我真不知你是怎么想的。

   我是这样想的,瓜子皮看到我和王蒙接吻就会如此羡慕,假如他知道我和王蒙做爱的话,那么她肯定会羡慕死的。而我就会在他无限羡慕的眼神中得到平衡。

   当然,我不会把这个想法告诉王蒙的。我们在旅馆开了一间房。王蒙把门关上后一把我拉到了床边。她就像英雄就义一样开始从容不迫地脱衣服,态度空前主动。我从前提出过这种要求,但她死活都不肯答应,只允许我吻她的嘴。如今看着她一件件脱去上衣,退掉裙子,我却心慌神乱。她几乎光着身子只留了奶罩和裤叉躺在床上,然后抬起头撩长发妩媚地望着我。当时我浑身躁热,可能是拉着窗帘的缘故,也可能是灯光太暗的缘故,总之我感到房间里的气氛压抑地要死,真想打开门冲出去看外面睛朗的天空。

   快脱光衣服啊,愣着干什么?

   王蒙说着就坐起来帮我脱衣服。我说:咱们先洗个澡吧,她说:我来之前刚洗过。我说:我没洗。她说:没关系。就伸手解我的皮带。当她冰凉的手指触到我的腰的时候,我的小弟弟突然直了起来,我就把她压在了床上,一阵手忙脚乱,真实什么也没干成,我的小弟弟总是不能寻得其所。最后还是在王蒙的手指引导下我的小弟弟才弄对了地方。可是刚伸进去没几下就泄了。

   我一脸懊表的躺在床上,王蒙有些不高兴地说: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说你不能满足我了吧 。我说了声对不起,差点儿哭了出来,心中充满了愤怒,用怪怪的眼光盯着她。这时我的小弟弟却又直了起来,我于是立马翻身骑在了她的身上直奔主题,带着愤怒,带着委屈,带着不满,带着我也说不清的心情狂风暴雨般地向着她的体内倾进。事毕后,王蒙说她真的没想到我原来如此威猛,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我听后默不作声,只觉得她突然间变得陌生了许多。

   我们从旅馆出来的时候,已是晚上九点多了。王蒙跟我道别后,我就抬脚往学校走。过天桥的时候,一个中年男子向我兜售碟片,他用不太标准的武汉话小声吆喝着:人与兽,人与兽,二十块钱一盘,不黄不要钱。我瞅了他一眼就继续朝前走。他却跟了过来挡在我的面前说:小伙子,要不要,二十块钱一盘,不黄不要钱。我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就说:不黄不要钱?!他说:不黄绝不收一分钱,我说:给我来盘不黄的。他就嘻皮笑脸地从腰里掏出一沓碟片递给我说:你自己挑。他大概还没弄明白我那句话的含义,遇上这种人我实在没办法,就接过了那沓碟片看了看,原来她理解的“不黄”指的是三级片。我说:这东西我不需要。他就挡着道不让我走,当时天桥上没有几个人,要不是看在他五大三粗的份儿上,我准骂一句:好狗不挡路。我想叼难叼难他于是就说:有没有《查泰来夫人的情人》?没想到他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一沓碟片说:有,原来你喜欢看老片,我这里还有么子《布拉格之恋》,你要不要?我拿了《查泰侠夫人的情人》付了钱转身就走了。

   那天是周末。我拿着碟片回到寝室后,他们三个都在。我问想不想看三级片,他们连声说:想!瓜子皮更是兴奋异常。朱亮的二手电脑其它部件不怎么样,倒是有一个好光区,竟连那盘盗版得不能再盗版的碟片也勇猛地放了出来。我并无看碟的兴致,朱亮和魏东专心看了一段后就索然无闻地抽着烟漫不经心地瞄着。看的最认真是瓜子皮,那双黑溜溜的眼睛睁得滚圆,恨不得钻进电脑屏幕里。我们三个都偷偷地笑。我向朱亮要了支烟点上抽了一口说:朱亮,你的电脑比“地平线”网吧的电脑好多了。

  那当然,我这是私家电脑。你想,私家车总比的士好吧。私家车最次也是别克;的士,全是破夏利。朱亮说完这话,魏东就开了腔:“地平线”网吧这个名字起得好,很有个性。朱亮说:这算什么,我们那里有家网吧的名字那才个性,叫子宫网吧。我说:我无意间也见过一个网吧,那个名字个性得毫无理由,叫“北大荒”网吧。

   “瓜子皮!”魏东叫道。瓜子皮没反应,眼睛直盯关屏幕一眨不眨的。魏东便提高了嗓门喊:老大!

   “嗯,魏东,什么事啊?”瓜子皮极不情愿地扭过头说。

   说说你们那里的网吧有什么好名字。

   我们那里只有一个网吧,门上就贴了两个字:网吧。魏东听后大叹道:个性!个性得无已复加了。

   魏东的思维具有跳跃性,所以他立即由“网吧名字”转移到了另一话题:如今这什么地方都叫“吧”,网吧、酒吧、茶吧、书吧、话吧、迪吧,还有什么叫豆浆吧的。我说:以后学校也该改名字了。北京大学,就叫北京学吧,咱们学校就叫湖北学吧,多有时代气息呀。

   “那妓院以后也改名叫妓吧得了。”魏东说。我说:这未免太张扬了点,委婉一些叫“她吧”如何?

   “妙!”魏东用手掌拍了一下大腿说:候方,我借鸡下蛋也起个名字叫“She吧”。S、H、E, she,也是“她”的意思,又取偕言“睡”字,雅俗共赏,中外皆宜。现代文化是越来越他妈繁荣了。

   朱亮刚想说什么,瓜子皮这时说话了:朱亮,换碟吧,A面光了。朱亮“喔”了一声就起身去换碟片。

   像这样寝室里的闲聊在我的大学里很普遍。只不过每个寝室所聊话题不同罢了。政治、经济、足球、女人、爱情以及其它各式各样的话题一起成为了当代男大学生寝室里茶前饭后的谈资。

  待朱亮回来后我就问:朱亮,你刚才想说什么?

  候方,你说为什么咱突然就聊到“妓院”来了?

  魏东抢在我的前面回答道:这还不简单,你也不想想,咱们这是看着三级片在聊天,到了庙里就应该说和尚的话。

  我刚说过,魏东的思维具有跳跃性,但令我吃惊的是他突然问了这么一句话:“候方,你觉咱系方依纯怎么样?”我们刚才聊的是妓院,他却问方依纯,我猜他的思维是这样跳跃的:

  妓院 妓女 漂亮的女人 方依纯

   这就足以说明方依纯不仅很漂亮,而且还很性感。

  方依纯算是个美女,那张脸很精致,身材绝对一流。尤其是她穿那件白色长裙,绝了!纤腰楚楚,回飞飘雪。名子也起得好,依纯(乙醇)不但有酒精的意思,而且有原汁原味的意思,简直是美酒与美女的完全结合。

   其实,我说这些的时候,还没有和方依纯说过话,只不过平时多看她了几眼。我想方依纯这种女人肯定心高气傲,我要是追她岂不是自取其辱,但又想正是因为王蒙和我接吻被瓜子皮看见我才得以平衡,但现在她已离我而去,要是我追到方依纯,要是能与她在小树林里接吻而恰好被瓜子皮看到的话,我就能心平气和地瓜子共处一个屋檐下。所以当魏东问我想不想追方依纯的时候,我就豪情万丈地答道:任上帝拥有天国,我只愿拥有她。

   魏东还以为我在开玩笑,因为我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挂着极不正经的笑容。我知道他自己想追方依纯,但我偏这么回答。

   《查泰来夫人的情人》很快就看完了。朱亮把碟片还给我的时候,我把碟片折碎扔进了垃圾篓里。瓜子皮说:“怪可惜的。”就知道他会这么说。

  睡觉前,我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地给他们讲了下午我与王蒙的做爱经历,而且讲得声情并貌,必要时还发挥想象添枝加叶。讲究后,我却心里一阵难受,那一晚上我想了很多,结果失眠了。

  也就是那天晚上自从我第一次发现瓜子皮手淫之后,就多了一个起夜撒尿的习惯。原来瓜子皮每晚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手淫,而我每每会在他手淫后得以平衡。我想既就是他的肌肉天生强健,历经如此频繁的手淫。终会有枯委的一天。以我的经验来年,一个人手淫的时候,脑海中肯定有一个被其所淫的对象。第一次发现瓜子皮手淫的时候,我以为瓜子皮脑海中的那个人是王蒙或者查泰来夫人,可是后来我又觉得是方依纯,也许三个人都不是,只有瓜子皮自己知道。如今,睡在臭气熏天的牢房里的瓜子皮也许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开始手淫,不管他想的是谁,但肯定有一个女人会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并与他做爱。

   没过多久瓜子皮住院了。那天下午8点钟有一场重要的足球赛,男生们早早就围在了电视机前,在比赛就要开始的时候,整个学生公寓突然停电了。不但停电,水也停了。于是整个学生公寓便怨声四起。男生们爬在窗户上骂,女生们也爬在窗户上骂。男生骂的缘故是因为停电看不成足球赛,女生骂的缘故是因为停水洗不成澡。有的男生还觉得骂着不过瘾,就往楼下扔东西。竟有人从七楼上扔下一个热水瓶。

   “嗵”地一声响,对面的女生见此壮举就鼓掌庆祝,一听女生那边传来掌声,就陆续有热水瓶从天而降,每次落地暴炸后就会有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传来。看来不管干什么事情,都不能男人和女人一起得罪,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俗话说:风助火势,火助风威。女生见男生扔得如此开心,也不情不自禁地向楼下抛杂物。女生那边一扔,男生就有人打口哨。这时不管男生还是女生都趁机将寝室的垃圾往楼下倒。于是漫天飞舞着纸片、果皮、烟头、空气里灰尘迷漫。叫骂声、嬉笑声、呐喊声、口哨声夹杂着热水瓶落地的爆炸声,整个学生公寓沸腾了。大家开始是怨愤,慢慢演变为开心,最后变得疯狂,每个人都激情高涨,好像是在举行一场盛大大的狂欢节。但凡节日,必有歌声,男生就有人扯着嗓子唱: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这个男生一唱,整栋的男生也就跟着唱了起来,女生那边也就传来了整齐划一的歌声:对面的男孩看过来,看过来……

   瓜子皮就在同大家在一起唱歌的时候开始说肚子疼,然后就捂着肚子猫着腰坐在了椅子上,表情极为痛苦。朱亮问他要不要紧,瓜子皮摆了摆手说:不要紧,就爬上了床。恰好这个时候水电都来了,于是公寓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零晨二点多钟的时候,我起身撒尿,听见瓜子皮痛苦的呻吟着,声音像杀猪一样。我连忙打开灯看见瓜子皮卷成一团在床上左右翻滚。我问他怎么了,他说:疼,抽得的疼,我要死了。我叫朱亮和魏东,可是他们怎么也叫不醒,就对瓜子皮说:我扶你去医院。瓜子皮当时腰已直不起来,只能半蹲着一步步朝前挪。公寓和校医院相距不过二三公里,平时十分钟就可走到,但我们到校医院门口的时候,已是三点多了。校医院的门关着,我连续敲了十几下,一直毫无动静。瓜子皮像狗一样在地上打着滚口里不停地念叼着:“候方,杀了我吧,我受不了了。”由于我们下来的急,我只穿了一件T恤和一条短裤,深夜的秋风吹到身上,我的双腿竟瑟瑟发抖。看着瓜子皮如此痛苦,也不知道得了什么病,会不会死呢?我顿时觉得瓜了皮蛮可怜的。我四处寻找,终于找到了半截砖头,便使劲朝着门卫室的窗户砸去。随着玻璃的一声破碎,医院里相继亮起了几盏灯。一个老头冲了出来破口大骂,我说:你别骂了,快救人吧。那位同学要死了。那老头看了看地上打滚的瓜子皮就让我们进去了,并对我说:你怎么不会敲门啊!我没作声。过了一会儿,慢悠悠地走来了一个值班医生,两个手指不停地捏着睡意朦胧 的双眼说:你们是 干什么的?

   看病!

   我问你们是做什么的?

   学生!

   病历带了没有?

   没有。

   带钱了吗?

   没有。

   你们是不是学生?

   我们确实是学生!

   那个医生见我口气有些不对劲儿,就让瓜子皮躺在床上开始为他做检查,她每次用手按瓜子皮小腹的时候,瓜子皮就痛地平身跳了起来。那个医生问:什么时候开始痛的?瓜子皮说:九点、九点,开始的。那个医生转身对我说:赶快回去取钱送他到人民医院,他必须马上动手术。我问什么病?她说:急性阑尾炎。

  在瓜子皮住院的那段时间,去看望瓜子皮在系里同学间已形成了一种风气,每天都有许多同学提着东西去瓜子皮所在的那间病房。后来在监狱的隔音玻璃后瓜子皮告诉我那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那时他再三叮嘱我们不要让他家里知道,所以他的家人就没来。

  我到人民医院看望瓜子皮的那一天是逃了两节课去的,所以我看到他的时候,他一个人静静地躺在病床上。那天他告诉我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鬼的。他说医院的侧所一到晚上就特别阴森恐怖。有天晚上他去上侧所,刚要进门的时候,有一个女病人迎面走了出来,当那个女病人与他擦肩而过的一瞬间,他发现那个女病人没有鼻子脸是平坦的。他刚迈进侧所一步立刻转身出门望,走廊里空空荡荡一个人影也没有,于是他匆匆回了病房。第二天他问医生医院是不是有一个没有鼻子的女病人,医生说是有个没有鼻子的女病人,不过已经死了一个多月了。

  我听后说:可能是医院里呆久了,你有了幻觉,这种鬼故事我听的多了。

  瓜子皮说:是真的,其实这个世界是有鬼的,只不过我们平时看不见罢了。以前的人身上有某种特殊的器官可以感知到鬼的,可能很长一段时间地球上的鬼都消失了或去了其它星球,所以人的那个器管就慢慢退化就像鲸鱼的腿,因为长时间不用最后退化了一样,但鬼是有的,我们平时看不见,但不能证明这个世界上没有鬼。

  我说:住了几天医院把你住成哲学家了。

  他没理会我这句话,接着告诉我他临床前些日子睡了一位七句高龄的老人。他的三个儿子因为分摊老人住院费的事没说到一块儿竟在病房里吵了起来,最后老人让人给他照了张相,亲手拔掉了输液管走了。病房里的人都说那张相片是老人留给他三个儿子的遗相。

  瓜子皮说完这些我心里极不舒服,出去给他买了一包瓜子放在他的床头上我就回学校了。

  到公寓门口的时候,我碰到了我们系一个女生,这个女生每天都去看望瓜子皮。我说:喂!去哪里呀?她说:去看瓜子皮啊。我笑着说:你是不是看上瓜子皮了?她说:方依纯也常去看望瓜子皮,你难道也说她看上了瓜子皮了?我说:她是她,你是你。她说:我觉得探望病人挺好玩的,就像电影上一样。说完她就高高兴兴地走了,一幅天真烂漫的样子。

  在瓜子皮住院之前,我和方依纯就开始恋爱了。与方依纯一接触,我才发现方依纯并不是传说中的心高气傲,不仅如此,而且还很温柔。我明白现在的女生喜欢大胆直接的男生,所以第一次约她出来,我就向她坦白了心思。她没有明确表态,只说:我相信缘份。我说:我觉得咱俩很有缘份,我叫候方,你叫方依纯。“方”既是我的名又是你的姓,我俩被一个“方”字紧联在一起,这是天意,这就是注定的缘份。她听后婉尔一笑说:可是我们都不解对方,我说:咱们吃顿饭吧!她说:吃饭解决不了问题。我就告诉她在中国,没有在饭桌上解决不了的问题。

  问题还真就在饭桌上得到了解决。吃饭的时候,我给她讲了我和王蒙的故事,她听得格外动情,眼睛都湿润了,看着她的样子使我想起了一个词“梨花带雨”。回来的路上,她在躲闪一辆迎面开来的汽车时挽起了我的胳膊,走了一会儿,她说:如果你不向她坦白的话,你会后悔一辈子的。我就知道这个女生爱上我了。她还说她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就对我印象不错,因为我瘦所以看起来特别精神,像他爸爸一样。听了这话后我心里一阵酸楚,如果我一开始认识的是她而不是王蒙的话,肯定不会在第一眼看到瓜子皮的时候就民心里不平衡。但我只当她这句话是一种安慰。之后我和她就像所有恋爱中的少男少女一样度过了一段浪漫的日子,那时我感到空气里都有了方依纯的味道。

  有天晚上我第一次把她带到了瓜子皮经常路过的那片小树林里。那天晚上,她穿了一件米黄色超短裙,看起来特别诱人,尤其是上身的白色紧身衣使一对小乳房原形毕露,当时我真有摸摸它们的冲动。王蒙的那对乳房虽然丰满,但我却没产生过摸它们的想法,即使是我和她做爱的时候我也没碰过它们。所以我觉得女人只要长得漂亮,她的乳房也就会美丽起来,即使不是很丰满。但是再怎么优秀的一对乳房如果长在一个丑女的身上也会变得黯然失色。我对方依纯说:这就是我和王蒙吻别的地方。方依纯听后就要求我像吻王蒙一样吻她。于是我就像吻王蒙一样吻住了方依纯的樱桃小嘴,双手疯狂地在她的身上上下游戈,鬼使神差般将她的短裙翻上了腰际,然后把她慢慢放在了草地上,当时我意乱情迷,满脑子全是王蒙赤身裸体的样子,不顾一切地压在了方依纯的身上,而方依纯也是半推半就,于是我就大胆地进入她的身体,事后,方依纯躺在草地上小声哭泣,任凭我说什么,她都只是哭。我就不说话了,点了一支烟抽了起来。这时她站起来擦了擦眼泪说:候方,你还爱王蒙吗?这个问题一下把我给噎得住了,我笑着说:你终于说话了。她说:回答我的问题!我想了想说:过去的爱情是用来怀念的。她说:你知道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我说:我是一个纯粹的人。她冲我大喊道:你是一个王八蛋!说完,她折身就跑了,从那之后,她就不理我了,我打电话,她不接;我只要一走近她,她就躲开了。魏东他们因此还经常开我的玩笑。于是我就不怎么找她了,瓜子皮住院后,我就彻底不找她了。后来,她告诉我她之所以不理我是因为她知道我得到她的身体后就会抛弃她另寻新欢,而她认为不被别人抛弃的最好办法就是先抛弃别人。

  可是方依纯的闺中密友万小莉却不这样认为,她认定了是我抛弃了方依纯。其实我和她平时处得不错,但自从我和方依纯出现了这种情况后,她就没给过我好脸色,一天下午我从图书馆出来恰巧被她碰见了,她看见我的时候,我嘴里正哼着歌儿,那天我心情确实不错,因为我看了一本挺有意思的书。她大步走到我的跟前,首先没忘记送给我一串白眼,然后说:是不是甩女孩子的感觉很爽啊?玩弄了别人的感情是不是觉得自己特了不起啊?

  我笑了笑,整了整情绪,刚打算一本正经地说:不是我抛弃她的,而是也抛弃我的,只要方依纯肯理我,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可是她却不给我说句话的机会,食指朝我一指便是铺天盖地一顿海骂,当时有几个人远远地驻足观望,我说:别骂了,算我求你了,我错了!她可能根本就没听清我说什么,又骂道:你这个流氓,脚上流脓,头上生疮,坏透了,恶心透了。卑鄙!无耻!下流!我就忍不住骂了她一句:你是不是近来尿频、尿急、尿痛呀?!我这么一骂 ,她就走了,走了十几米远又回头骂了一句:婊子养的!

  瓜子皮出院后,有一天他一脸歉意地对我说:候方,我对不起你,以为他感觉到了自己强健的肌肉给我造成了不平衡。就说:我是自找的,她却说:候方你不要不高兴,我爱上一女孩儿。我听他就笑着问,谁呀?他说:方依纯!我知道这不该的,我一听是方依纯,心里就不舒服,但还是强装着笑说:只要她喜欢你,我没意见。你用不着向我说:“对不起”,现在方依纯见不都不想见我。瓜子皮听我这么一说他特别高兴,当天晚上就一脸虔诚地起草情书。后来方依纯把他写的那份情书搞进了厕所,并当着瓜子皮的面说:去医院看你,只是可怜你,请你不要自作多情好吗?从此之后,瓜子皮就特别伤心,开始抽烟喝酒,而且烟抽得特别凶,一天两包还是少的,没烟的时候也就向我们三个要,魏东最后怕得不敢买烟了。

  到了十一月份,天气骤然变冷,时常阴雨不断,有段时间我很少见到瓜子皮出现在课堂上,但他也没在寝室里,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竟有好几次夜不归宿。好不容易见上一面,问他干什么去了,他却阴着脸默不作声,我们就没再理会他了。

  一个雨雪交加的晚上,大概九点多钟。我们三人正闷着在寝室里看书。这时瓜子皮推门而入,肩上扛着一个鼓鼓的蛇皮袋。他的身后跟着进来了一个面色苍老的中年人。中年人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几夜没合眼的样子,钟胀的眼皮显得异常困倦。一进门他就堆着一脸憨厚的笑容向我们频频点头。瓜子皮指着中年人说:这是我爸。我们三个连忙叫:叔叔!朱亮还倒了一杯开水双手揣给了他。他说:娃们念书哇!不像我们这些下苦的民工,黑着脊背还挣不来几个钱。魏东说:民工也没什么不好的,国家建设还得靠民工啊,瓜子皮的父亲“唉”了一声,说:民工民工,肚里稀松;吃着干膜,就着洋葱;远看是个要饭的,近看是个逃难的,走到跟前一看,原来是个搞基建的。

  我觉得瓜子皮的父亲还挺幽默的,陕西人大苦大乐,我早已有所耳闻。

  他说完后就起身从蛇皮袋里掏出一个牌位,一个香火炉和一把香,放在瓜子皮的桌了上,说:我娃,跪在地上,给你老先人磕三个响头,求咱老先人保佑你身体日后甭耍麻木,保佑我娃日后能逢凶化吉。瓜子皮就抽了三根香跪在地上磕头,额头碰在地板上“咚咚”的响。那个牌位上是一竖行刚劲有力的颜体字——祖上房玄灵之位。待瓜子皮磕完头上好香之后,他父亲就对他说:娃儿,日后老先人的牌位就放在你这儿,记着每天给老人上两柱香,磕几个响头……娃儿,大对不住你,没好好照看你娘。

  我娘咋咧?

  你娘心硬,得了个瞎瞎病走了,把咱爷儿俩撂在了这世上,娃儿……娃儿……你甭哭,你一哭我也想哭咧,甭叫你同学看咧,笑话。

  瓜子皮嘴里不停地喊着“娘”哭得不成样子,清鼻就像丝一样从鼻孔坠在半空中,他父亲把他搂在怀里老泪纵横。

  朱亮和魏东见状一脸难受面如土色。我看了看抱一起号啕大哭的瓜了皮父子,又看了看一脸严肃的朱亮和魏东,不知为什么,突然间想笑,我知道此情此景,是绝不该也绝不可能笑的,一个稍有良知的人都会顿起恻隐之心的,但心里越是这样想,越是告诫自己不准笑,我就越想笑。最后,实在憋不住我就捂着嘴冲了出。跑到楼下后,我就放声大笑。笑完后我才抹了抹烧烫的脸又回了寝室。我进去的时候,管理员和瓜子皮的父亲正在说话,管理员说:不是我不让你在这里留宿,上面这样规定的,我也没办法。瓜子皮的父亲堆着笑说:我实在是开不起房间,你行行好,让我和娃住一宿吧,明早我就走。管理员说:我知道你们乡下人的难处,但你也体谅体谅我的难处,要是让上边儿知道了,我要挨批评的,而且还要扣奖金的。瓜子皮的父亲说:我挣几个钱不容易,娃他娘……

  “大!甭说咧!”瓜子皮突然说,“咱们走!”于是瓜子皮一把将他父亲拽了出去。

  后来,在监狱里瓜子皮告诉我,那天晚上他和他父亲出去之后,他父亲为了省几个钱就和他去了公寓楼后的那家小电影院。那家电影院放通宵电影,所以他们打算在那里过夜。开始那里放映《流星花园》,许多学生都在看,到了十二点,人走得差不多的时候,那里竟然放起了三级片,瓜子皮说当时他和父亲坐在一起,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他父亲看了一会儿一见出现那种镜头就拉着瓜子皮出去了。但是公寓的大门已经关了,雨又是越下越大,实在没办法父子俩只好呆在那家影院旁的厕所里避雨。那个厕所进去之后先是一个洗手的地方,里面才是侧所,一间是男的,一间是女的。他父子俩就站在那间洗手的地方。他父亲一直默默地抽着烟,瓜子皮无声地流着泪看着他父亲手中火红的烟头上下旋动。零晨两三点的时候,有个女的进来一看见他父子俩就慌忙跑了出去,瓜子皮说,那个女的肯定把他和他父亲当成了小偷或伺机强歼者,他们就只好出了厕所,站在一家面馆的铝金门前。瓜子皮说,当时他都快被冻僵了,双脚已经失去了知觉,他缩身站在那里朝围墙外望去,远处的群楼里灯火辉煌霓虹闪烁,瓜子皮说,他当时真想去自杀,可是又觉挺遗憾,他父亲一再把自己的外套往瓜子皮身上披,他掀走了他父亲的双手,饱含泪水对着他父亲说:大,你也算是我大!

  后来,我在瓜子皮的日记本里看到了一段话,这样写道:

  如果有一天,这个地球上处处高楼临立,而我却无处可去。假如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初冬的深夜,我像狗一样倦缩在冰冷的铝合金门外。我并不希望我有一个安身之所,我会向上帝诅咒,让这个世界爆发一场史前巨烈的地震,使所有的楼房坍塌,唯有我和我可怜的父亲孤独而心平气和地活着,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不公需要灾难来彻底清算。

  我想这段话应该是写他当时的感处。

  第二天早上,他父亲就回陕西老家了。他回到寝室后就一头载在床上睡着了。中午的时候,班长吴超是一伙儿来找朱亮、魏东我们三个,他一进门就高呼:让我这些肝胆相照的朋友也他妈“酒肉”一回吧!朱亮说:不忙不忙,先喝杯水吧,由于来了好几个人杯子不够,朱亮就拿瓜子皮的玻璃杯倒水喝。当时一伙人都围在瓜子皮桌上的香炉和牌位前惊奇地看着说着。

  “朱亮,放下我的杯子!”瓜子子皮从被窝爬起来一声怒喝。

  我们眼光便齐刷刷地瞅向了瓜子皮,他接着低声说道:我有乙肝。

  瓜子皮一语即出,朱亮手中的杯子便应声落地,那个玻璃环说也奇怪,竟弹起了一米多高,甚至朱亮的手屈指便可握住。但朱亮的手保持刚才放开杯子的姿势一动不动,杯子再次落地的时候,碎了。

  朱亮当天便搬了寝室。朱亮搬走后,我和魏东也打算搬,瓜子皮却说:候方、魏东你们别搬,我下午搬走。本来我应该住在校医院的,可是晚上我一个人住着怕,所以才跑回来跟你们住。只要和人在住在一起,我就高兴,以后我再也不回来了。

  怪不得老是迟到旷课夜不归宿,原来他在校医院里看病。下午,瓜子皮带了几本书就走了。

  那天晚上是平安夜。校园到处张灯结彩,咖啡店的玻璃窗里摆着各式各样五彩缤纷的圣诞树,一对对情侣打着雨伞向校门外悠悠而去,几个男生逆着人群的方向一脸虔诚的捧着玫瑰花向着女生公寓勿勿而来。我在公寓楼下徘徊了好一阵儿,最后还是给方依纯打了电话,是万小莉接的,她拿起电话一听是我就说:不在!我问:她去哪里了?她说:你管不着。电话就挂断了,我再拨了一次,可是怎么也拨不通,多半儿是电话线被拨了。”

  回到寝室后,看到魏东一个人躺在床上抽烟。我说:“怎么不出去走走呢?他说:没劲儿。我也就上床躺下开始抽烟。一根烟抽到了尽头时我说:魏东,说说话呀!他说:说什么?我说:什么都行。”

  候方,那我就给说说圣诞老人的来历。从前有一个老人平安夜晚上闲得没事干就扒在一家烟囱上偷看人家俩口子做爱。看着看着小弟弟就直了起来,一不小心掉了下去,摔了个实实在在,小弟弟就撞没了,所以人们叫他“圣诞(剩蛋)老人”。

  听他说完我象征性地笑了笑,说:如果现在床上躺的不是你,而是方依纯的话,我就从这儿立马扑过去。(我们的床距地板170公分,魏东睡在我对面)。

  你就不怕万一磕在床头上成“圣诞老人”了?

  怕什么,我就直接对方依纯说:圣诞快乐!说完,我俩哈哈大笑,之后就陷入了沉默,我又点了一支烟说:魏东,说话呀!

  说什么?

  什么都行。

  我就给你说说我“十·一”去北京的事。

  捡有意思的说。

  没问题,到了北京,我第一个去的地方就是北大,走到北大西门口,有两个女生请我为他俩拍张合影。那两张脸都长得太他妈缺德了。我实在不忍心看着脸,就用境头匡住四只脚照了一张。那两个女生还连声说“谢谢”。

  继续呀。

  还有就是去颐和园,我在石镜桥的一个石栏上看写有人用圆珠笔写着:×××到此一游。在这句话的下面又有人写着:批语:傻逼!而在这句批语的下面又有人写着:再批语:你才是傻逼!

  你觉得好笑吗?

  不知道。我总觉得有些东西整体上看起来挺美,但你仔细一看,就发现其实有许多不美的地方。就像一个皮肤细嫩的美女,如果你用放大镜看她的脸,也会看到许多深深的邹纹,说不定还能看到螨虫。

  说点轻松的吧,魏东。

  轻松的,行!让我想想……对了,我前几天在自习楼厕所的墙上看到了两首诗,一首是:你来自北京周口,我来自云南无谋,我牵一牵你毛茸茸的小毛。爱情,使我们直立行走。候方,你觉得怎么样?

  写得好。另一首呢?

  另一首是:摇啊摇!摇到情性高潮!潮来了怎么办?找个妓女干一干!

  继续说呀。

  候方,你今天是怎么回事儿?老是让我说。

  我也不知道,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说完,我就睡了。

  第二天,我就听说学校在昨天晚上相继发生了两起事件。一起一件事件是:有个女生跳墙身亡。听说,这个女生长得很丑。魏东还分析说是这个女生估计是太丑没人追,看到别人成双成对,顿感自悲,就起了轻生之念。另一起事例件是:瓜子皮强奸了方依纯。现已被公安部门据捕归案。

  听到这些,我心里异常平静。后来又听说方依纯主动退学了,我想,我应该找找她了。我在校门追上方依纯的那一天,她和她爸妈正准备回家。她看见我追上来之后,就对她爸妈说:你们先走,在前面十字路口等我,我随后就到。他们就乘乘地走了。

  她爸妈走后,她就跟我心平气和地聊了一会儿,最后聊着聊着就哭了起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往下落。

  我就说:瓜子皮这个畜生!(因为这个时候,我实在不知说什么才恰当)。

  她听后白了我一眼说:候方,你才是畜生。我一点儿都不恨瓜子皮,我只恨自己。哪能天晚上,瓜子皮一冲进来,我就知道他要干什么。我只要随便和他打声招呼,也许他就不敢了。可是我没有,那天晚上我坐在广播室里,我多盼望你能冲进来接走我,可是你没有。冲进来的是瓜子皮。我完全把他当成了你,所以他抱住我的时候,我没有喊,也没有反抗。都是你,候方,都是你害的。

  可是,可是,你刚才说你承认不想见到我的。

  “你以为我真不想理你吗?!”说完,她扭头就走了,手不停地擦着眼睛,走得很急。我是看着她一步步走远的,一直到路口的时候,她回了一次头。我看见,那是一张幽怨的脸。

  方依纯说得对,我才是畜生。也许是她的缘故,我去监狱看了瓜子皮一次,瓜子皮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简直不敢认。他的两腮明显深陷,颧骨奇突。额头上还有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疤,眼睛灰蒙蒙地没有一丝光亮。他的确瘦了,瘦了很多,不再是那个肌肉强健,让我看了第一眼就产生敌意的瓜子皮。

  他很感激我来看他,他说我是唯一一个来看他的人。(听他这么说,也许他的父亲也没有来)。他指着头上的伤疤说:监狱里特别瞧不起强奸犯,打得最狠。

  接着他一句也不停歇地向我诉说他的苦衷。听后我的眼睛湿了,我问他以后怎么打算。他告诉我他这一生最大的理想就是有自己的一间房间,房间里有一台电视机和一台VCD,再就是一箱子三级片。我听后苦笑了一下,说:方依纯退学了。

  “是吗?”他说,语气中没有一丁点儿的自责。

  你懂不懂法啊?

  我懂。

  懂法你还做那种蠢事?!

  可是,我的鸡巴不懂法。

  于是,我们就是沉默了。我走的时候,他求我再来一次,把他的日记本给他带去,随便再给他买一包瓜子。我第二次去的时候,他已被压送陕西了。回来的路上,我撕开手里的瓜子包,一颗一颗连皮儿吃了下去,我觉得嚼起来是又香又甜的,真好吃。

  二年后的一天黄昏,我从一辆公汽上跳下来的时候,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我循声望去,原来王蒙正站在等车的人堆里冲着我笑,忆里还抱着一个孩子。我就走了过去说:好久不见了!她说:是呀,好久不见了,你还是那么瘦。我说:是呀,还是这么瘦。然后就没话了,我想我应该有许多话要说的,但我却不知道说什么。“候方,想不想抱抱孩子?”她说着就轻轻地把孩子送到了我的怀里。这孩子一直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我,我就在他肥嘟嘟的脸蛋上捏了一把。孩子立即不哭了。我说:这孩子怕生。她说:孩子都这样,我就说:这孩子长得像你。这时,她要等的公汽来了,和我道了声再见就勿勿地上了车。上到了门口的时候,她突然回头对我说了一句话。我听得不是很清楚,好像是说:这孩子也像你。车就开走了,最后消失在了公路的尽头。

  我点了一支烟,走在人群里。双脚机械地挪着,却不知我的前方究竟是哪个方向。人潮人海中,一张张面孔浮现又消失,勿忙的脚步声和汽车飞驰而过的声音洋溢着在整个空气里。我停下了脚步,朝四周望了望,仿佛我的眼前真的出现了一面放大镜,突然间感到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变得粗糙了。

  4.《舞会》

  在武汉,夏去冬来的时候往往是一个充满了困惑与突兀的时节。翠绿的莎树一夜之间枯黄点点,鲜艳舒展的百合花像淘气的小姑娘生气地打起了卷儿,短裙变成了长筒裤,有些T恤直接化身为男士内衣裹在了厚厚的毛衣和外套里头,平日里,江汉路随处可见的漂亮女孩一下子少了许多。赵小武穿着一件已经缩水的黑色毛衣坐在一条靠近武汉关大楼的长椅上,他耷拉着脑袋,木然地面向眼前稀稀落落的行人,看上去若有所思又若有所失。在他身后是一排殖民时期遗留下来的欧式建筑,历经了一个多世纪的风刷雨洗,灰白的墙面已是斑驳陆离,但远远地看上去依旧是那么的洋气。这些欧式建筑构成了江汉路步行街的主体风格,常常会让那些惯于思考性情敏感的行人随意间就能触摸到这条街的时尚与伤痕。赵小武便是这样的一个人,此时的他不仅触摸着江汉路的时尚与伤痕,同时也触摸着自己的急切与失落。今天是周末,晚上他要参加一个舞会。“我应该去买一件好点的西装,一条像样的皮带,还有就是一双上点档次的皮鞋”他往下拉了拉自己已经缩水的黑色毛衣,心想,“无论如何,今天我非要到钱不可”。赵小武在一家建筑队做小工,每回跟老板要钱之前,他总会在江汉路的长椅上坐上一会儿。这年月,包工头不在工人血汗钱上做点文章那简直就不叫包工头,赵小武的老板在这方面做得相当到位,典型得像一本中国包工头的教科书,能不给绝对瞒着,能少给绝对扣着,能迟给绝对拖着。每回无功而返后,赵小武照例会到江汉路的长椅上坐上一会儿。如果说赵小武有那么点儿敏感和智慧的话,那么他的敏感和智慧多半儿是坐在长椅上长期积淀的成果。这是他这个星期第五次坐在长椅上了。从他迷离的眼神可以看出,这一次,他对要到工钱仍旧显得信心不足。但每当他抬头望见对面玻璃橱窗里高高挂起的各色服装时,便想起了晚上的舞会,要钱的勇气便再度高涨起来。

   胡小苗在一所大学附近的一家打印社里做打字员,由于几乎每天都要打印一大堆的东西,以至于现在她一看见白色的A4纸就想吐。平日里除了敲打键盘外,她偶尔会帮老板娘哄哄半岁大的婴儿。胡小苗哄小孩很有一套,在老板娘怀里哭闹不休的孩子一抱到她的怀里,不过多久便甜美入梦。因为这一点,老板娘在几个打字员中对胡小苗颇有些偏爱,同时,又因为她老公曾单独约胡小苗跳过几次舞,所以她又对胡小苗暗暗保持了一些警惕。突如其来的寒冷和长时间的敲击键盘让胡小苗的双手仅仅一个早上就浮起了暗红的冻疮。这个时候刚吃过午饭,打印社里只有胡小苗和老板娘两个人,也没什么生意,老板娘躺在沙发里织毛衣,胡小苗坐在电脑前玩连连看,时不时两只手相互揉搓一气,午饭后的温暖让刚刚冻了的双手变得瘙痒难耐。终于赢了一局后,胡小苗转身问老板娘:“青姐,你说跳舞穿什么合适一些呢?”老板娘“吆”了一声,说:“整天累死累活的,饭都吃不饱,哪儿还有什么心思跳舞!”胡小苗失望地转过身去,老板娘接着说:“跳舞是年轻人的事,我没跳过,也不晓得穿什么合适。其实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呢,穿得漂亮打扮得时髦就行了。”胡小苗没有说话,专注地点着屏幕上各色的小图案。老板娘隔了一会儿,放下手中的毛衣,走到胡小苗的身后,双手按在胡小苗的肩膀上,笑着说:“你今天晚上要去跳舞?”胡小苗点了点头。老板娘意味深长地笑道:“那个男的怎么样?”胡小苗愣了一下,然后说:“还凑合。”老板娘说:“看来是碰上上心的了——那你是不是得好好收拾一下自己?”胡小苗轻轻点了点头。老板娘拍了拍胡小苗的肩膀,说:“借你1000够吗?”胡小苗转身站了起来,一把抱住了老板娘。老板娘不仅把1000块钱借给了胡小苗,还把自己的金戒指借给了胡小苗的手指。胡小苗来到司门口天丽广场为自己购置了一件银灰色女士风衣、一条天蓝色CK牛仔裤、一件深蓝色鸡心领毛衣和一双不知名但看上去挺美的白色高跟儿鞋。从天丽广场出来,她径自走近对面的美发厅,为自己的头发染了点暗红,烫了个小卷儿。她的装扮和发型都是依照她平时见到的那些令她羡慕的女大学生的装扮和发型而来,一切玩了之后,她站在镜子前笑了笑,有点儿认不出自己的感觉。

   赵小武按了半天门铃,最后惊奇地发现老板住所的门根本就没有锁。他跨进房间两步,喊了几声,确信屋里确实没有人。随后,他使劲关上屋门,不知是惊喜还是紧张,直接跑进厕所,向白色的浴缸里撒了一泡尿,他一边撒尿一边用家乡话有节奏地喊着:“民工民工,肚里稀松;吃着干馍,就着洋葱;远看像个要饭的,近看像个逃难的,走到跟前一看——原来是个搞基建的。”浴缸旁边的衣钩上挂着一件银色的丝质女士睡衣,赵小武一把扯下睡衣擦了擦自己的双手,然后顺手将睡衣扔进了浴缸。这间屋子他来过很多次,但之前从未进来过。赵小武心想,是不是来得次数多了有了感情,找哪儿走哪儿,走哪儿是哪儿。不过很快他便推翻了这个想法,“呸!”赵小武唾了一口,自言自语道:“妈的,这栋楼是老子建的。”这么一来,他立即有了一种主人的感觉,这种感觉立即让他精神振奋气定神闲,他步履从容地走到卧室,一脚踹开了卧室的门——那是一张出离了他想象力的温暖迷人的床,彻底雪白的床身像一只成精的银狐变化而成,纤细洁白的绒毛看上去是那么的温暖可亲,那简直不是一张床,而是一只圣洁的银狐睡着了。赵小武左脚一蹬,纵身一跃,一头扑到了床上。这一扑并没有带给他预想的柔软与舒适,反而让他的胸口感到一阵生疼。他郁闷地爬了起来,挥起拳头狠狠地砸向胸口下面的床,这次,他更郁闷了,因为手指的疼痛直接超越了胸口的疼痛让他不知所措,就像他小时候本打算去教训教训别人结果反倒被别人教训了一样,他想发火却怎么也火不起来。待疼痛稍微平息下来,他摸了摸床面上那块让他极为恼火的地方。这块地方的确比其它地硬很多,常识告诉他,这下面一定有什么东西。于是,他掀开了床垫——既然他进屋的时候门恰巧没有锁,并且巧到屋里竟然没有人,想必您大概也猜到了,那必须是一件值钱的东西。没错!那不是别的东西,那正是钱!一沓一沓崭新的百元大钞和十元小钞被镶嵌在一块刻意割去一片海绵垫后留下的空格中。曾经有一道脑筋急转弯儿一段时间蛮流行——如果你在路上同时看见一张100块钱和一张10块钱,你捡哪一张?公认的最佳答案是两张都要嘛。如果按照这个标准衡量,那么赵小武还算不笨,不管是百元大钞还是十元小钞他都一张不落地装进了一个黑色的垃圾袋里。在将卧室草草收拾了一番后,他便提着垃圾袋匆匆离开了现场。

   从世纪广场赶到舞会现场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暗淡,舞池里只有四五个男女相互比划着舞步。赵小武扬了扬手腕,瞄了一眼刚戴上去还有一丝凉意的沉甸甸的金色伯爵手表,这才明白距舞会开始还有个把小时,他想这可能跟他打的过来而不是挤公汽有关。这里其实是一所大学教学楼前的露天广场,这个广场分外开阔,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它的三面被一个狭长的弧形的花坛围绕,每逢周末晚上学生都自发来这里跳舞,渐渐形成了每周一次的露天舞会。这个时候,校园里华灯初上,有些学生刚刚用过晚餐,校园广播正在播放一首首近期时兴的流行歌曲,主持人在每一首歌曲放完之后都会用甜美的声音送上一段温馨的祝福。开始的时候,赵小武坐在花坛的石沿上感到自己仿佛置身于一座巨大的教堂之中,内心如秋水般宁静祥和。当然,他从未去过教堂,但直觉告诉他,舒缓的音乐、温柔的夜色和主持人甜美的声音似乎将他带到了一个绝美的仙境,他以为,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教堂。然而等他一连听完十几首歌,发现每首歌都是有关生日祝福的时候,他渐渐有些不舒服了,心想:大学生上大学难道就是来过生日的吗?一个劲的生日祝福,有多少人过生日啊!好在舞池前的音响里终于响起的震荡心胸的舞曲声掩盖了广播的声音,这时,三三两两的男女生陆续向舞池涌来。赵小武坐到舞池入口处的花坛石沿上聚精会神地瞅着每一个经过入口的女孩的脸,因为广场灯光灰暗,每一张脸望上去都是那么的模糊不清,赵小武发现,当他瞅着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瞅着他。这让平时走在大街上别人根本不会瞧他一眼的赵小武感到浑身不自在,他很想转过头去,但他却不能,因为他生怕错过了今晚他要等的那个女孩。这个女孩不会是别人,就是在这附近那家打印社里的打字员胡小苗。他不知道胡小苗是打字员,更不知道胡小苗的打印社就在附近,他只知道胡小苗的名字叫胡小苗,并依稀记得胡小苗的样子。这个星期一的晚上,时间差不多就是现在这个时候,赵小武当时还只穿着T恤过武昌来帮老乡办点事,恰好从这所大学门前经过的时候,听到一个女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抓小偷了!抓小偷了!”他循声回头,猝不及防间和一个人撞了个正着,由于他长期在工地干活身强体壮,对方身单体薄且向前奔跑的速度飞快,结果就像一只兔子撞倒一根木桩上一样,直挺挺地躺在了地上,因为猛然转身的时候和对方的头差生了剧烈的碰撞,赵小武一时间两眼直冒金花,他估计对方肯定是被撞晕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赵小武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从地上捡起了一个挎包,这时一个女孩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他没等女孩说话就直接把包递给了对方。女孩接过挎包,脸上浮现出失而复得后的欢快和喜悦,她没有说谢谢,而是向赵小武竖起了大拇指,说:“你真猛!”虽然已经是晚上七八点,但借着灰黄的路灯光,赵小武仍然能够感受到对方向他投来的带着无限崇拜和感激的目光,并且他还意识到眼前这个身穿橙色短袖白色西裙的女孩清纯大方纯朴漂亮,完全符合他以及他远在北方的家人能够娶回家做一个妻子的标准。他显然没有就此离去的意思,笑着对女孩说:“认识一下吧,我叫赵小武,你呢?”“胡小苗。”女孩答道。这个世界其实很奇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相逢如果充满了巧合,那么他们之间就注定要发生点什么故事,故事中的她和他,彼此都不情愿让这个在庸俗无趣的生活中难得一遇的巧合随风而逝,尤其是正当他们青春无忌的年华。从这简单的两句对话开始,赵小武和胡小苗便很快陷入了忘我的交谈之中。身旁来来往往的行人,大道上飞驰而过的汽车,街对面灯火闪亮的店铺,时间、空间、此时的一切仿佛都已不存在,世界似乎只有他们两个人独存。谈过恋爱的朋友都知道,这肯定是爱情在最初阶段的征兆。他们谁也没说向哪里走,甚至连一个细微的像眨眼睛这样的暗示都没有,两个人默契到如同身与影般的协调,同时躲开行人,同时在一段路的尽头转弯,同时停下来又同时继续向前。其实他们早忘记自己的双脚还在走路,更别说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他们的话题是从两个人的名字开始的,然后又从赵小武的名字转移到赵小武最喜欢的一部电影《小武》,然后话题又由此扩大为两个人最喜欢的电影类型,然后是最喜欢的电影明星,接着是哪个电影明星歌儿也唱地不错,接着是最喜欢的歌星,最喜欢的男歌星,最喜欢的女歌星,接着是最喜欢听的歌,两个人都挺放得开,直接就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唱给对方听,接着话题又转到武汉有某个某个歌星,然后就是武汉这个城市怎么样,什么东湖啊!磨山啊!二桥啊!轮渡啊!黄鹤楼啊!汉正街啊!民众乐园啊!滨江公园啊!吉庆街的麻雀啊!户部巷的湖汤粉啊!原先只卖一块现在涨到一块五的热干面啊!武汉的公交司机出了名的亡命啊!武汉人把三轮车不叫三轮车叫麻木啊!……把武汉聊了一通后,接着又是最想去中国哪个城市啊!大连如何如何,深圳如何如何,北京怎么怎么样,上海多么多么的什么什么,然后又是这个省的人那好,那个省的人这不好,一个说不喜欢河南人,一个说河南人也很好啊,两个人争论一番,最终又达成共识,然后话题又转到哪个地方的小偷多啊……大多时候是赵小武眉飞色舞地讲,胡小苗挨在一旁饶有兴致地听,在路旁行人的眼中,他们绝对是一对儿恋爱中的男女无疑。这个时候,要是那个被赵小武撞晕的小偷能够站起来再来偷胡小苗的挎包想必是轻而易举的事了。他们聊了很多,出于礼貌,他们没有过问对方的职业;出于胆怯或者说出于一种极其微妙的心理,他们也没有主动告诉对方自己是干什么的。不过最后,胡小苗倒是问了赵小武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你谈过女朋友吗?”赵小武回答:“没有。”胡小苗笑了笑,说:“有点不相信,不过,我也没有。”这时两个人的交谈似乎不那么顺畅了,刚才还口若悬河的赵小武一下子嗫嚅了起来。胡小苗要求彼此留下手机号,赵小武说他的手机被盗了,其实他没有手机。胡小苗只好让赵小武记下她的手机号,因为没有笔和纸,胡小苗向赵小武念了三遍她的手机号码,并向赵小武详细解释了她手机号码的数字规律,她告诉赵小武她的手机号很好记,她希望并坚信赵小武一定会记住。胡小苗意识到夜已经很深的时候,便告诉赵小武她该回去了,赵小武无师自通地说:“那我送送你。”她说太晚就不必了。然后她在路边拦了一辆的士,在打开车门之前,她告诉赵小武在他们经过的那所大学的月亮广场周末晚上八点的时候会一个舞会,赵小武说他一定会去,胡小苗说她一定会在那里出现,然后胡小苗钻进了的士,很快便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此刻,坐在花坛石沿上的赵小武正急切地盼望胡小苗的浮现。他不住地埋怨自己,因为胡小苗的手机号他只记住了前三位数“138”。那些从入口进入舞池经过赵小武身边的女孩越来越多,她们无不打量一番赵小武,太多的目光频繁而集中的投来,赵小武的脸已经红到了脖子根儿。他想,不仅仅是他专注地望着别人的缘故,也许是他这个油光可鉴的周润发式发型过于惹眼,或者是他这身价值万元的英伦白色西装过于张扬,要么是他这双昂贵的皮鞋过于闪亮,他很想换回中午坐在江汉路长椅上时穿的那身衣服,但那身衣服包括那件他穿了很多年的黑色毛衣已经被他送给了一个捡破烂儿的老太婆,他无奈地叹着气,越是无法确认哪个女孩是胡小苗,就越是埋怨自己没有记清楚胡小苗的样子(当然这也不能全怪他,那天除了是晚上,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和胡小苗并肩度过的)。此刻,他感到很多女孩都像是胡小苗而好像去都不是。这时,舞会已经开始了。起先是一段恰恰舞,由于很多大学生是初学者,所以从赵小武那个角度看上去,整个舞池仿佛是群魔乱舞。接下来的国标舞更是惨不忍睹。到了交际舞的时候,情况稍微好了一些,大部分是两个女孩配对起舞,极少数是男女搭配跳的,绝大多数男生都站在旁边观望。赵小武一看很少再有人从入口处进来,便想他不如走进舞池一个一个地找,他相信只要凑近一些,看得更清楚一些,他一定会认出胡小苗的。于是,他走进舞池,见缝插足,左让右躲。他先是逆时针方向一张脸一张脸地看,然后是顺时针方向一张脸一张脸地看,这样来回走了几圈,说了不计其数的“对不起”之后,他仍然是那个感觉:很多女孩都像是胡小苗而好像又都不是。他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当时不问清楚胡小苗是干什么的。他心想,自己真是个笨蛋,既然胡小苗告诉他舞会的地点在学校,他用膝盖也应该想到胡小苗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啊!他接着想,要是知道胡小苗是哪个系的不就好找一些了吗!跳舞的人中至少有几个认识她的同学啊!想到这里,他于是灵机一动,忙拦住旁边一个正在独自起舞的女孩,那女孩显然受惊不小,双手平放于胸前做惊恐状,赵小武连忙道歉,紧接着问:“你认识一个叫胡小苗的女孩吗?”女孩摇头如摇拨浪鼓,左右不停甩动的两只小辫儿显示出难以言说的紧张,这个女孩的反应让赵小武彻底丧失了继续问下去的勇气,无助的感觉就像打进血管里的点滴迅速遍布整个身体。也许是他不甘心这种失落,于是大喊了一声:“谁认识一个叫胡小苗的女孩啊?!”他的声音要是放在平时,整个广场的人恐怕都会听见,但在强大震撼足以湮没校园广播的舞曲声和舞池里四处洋溢的戏笑声中,他的声音就如同蚊蝇嗡鸣,只有旁边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听到而已,有个女孩还蛮喜欢发表个人观点——这人神经病啊!站在舞池中间难免会和跳舞的人发生碰撞,给别人制造障碍的同时,也为自己添加了不快。当然,站在舞池中的人不只他一个,很多男生也站在中间,他们自然不会产生像赵小武那样因为碰到别人而倍感歉意的自责,反而是窃喜。赵小武终于决定还是从人群中走出,满怀着巨大的失落,他甚至没有力气昂起头走路。

   赵小武跳下月亮广场的台阶,绕过一座图书馆,穿过一片小树林,之后便到了学校的大门口。这一路上,赵小武一直在想,他肯定看见了胡小苗,胡小苗也肯定看见了他,而且他还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互相认不出对方了。他在心中不停的假设,如果天气没有突然变冷,如果他还穿着那件T恤,如果胡小苗还穿着那件橙色短袖和白色西裙,如果他非常清楚地记住了胡小苗的样子,如果他把胡小苗的手机号倒背如流,如果他没有去理发厅做一个周润发式的发型,如果舞会的灯光能像白昼一样明亮,如果舞会不是在周末而是在星期二,如果……那么,他现在肯定拉着胡小苗的手在舞池中翩翩起舞。赵小武站在校门口向远处望去,他看见对面的茶楼酒馆里觥筹交错,他看见对面的网吧里人满为患,他看见对面的站牌下有人匆忙地追赶着公共汽车,他看见好多情侣拉着手在超市里休闲地购物,他也看见对面不远处的一家打印社里,有个女人在静静地织着毛衣……

   几天后,一份在武汉当地趣闻低级专门登一些男盗女娼之类消息的小报纸,在头版头条登了一则标题为“打工仔盗包工头百万巨款锒铛入狱,打工妹偷老板娘戒指现金身陷囹圄”的新闻。有些看过这篇新闻的其他报社的记者认为,明明是两个毫不相干的事情非要放到一块写,一点专业素养都没有,媚俗!

   武汉的气候变幻无常,刚冷了没多久,天又开始热了起来。长筒裤变成了短裙,有些男士内衣从厚厚的毛衣和外套的包裹中脱颖而出直接化身为T恤,江汉路的人多了起来,漂亮的女孩随处可见。

  5.《丢手机的人》

  小学老师范健7天之内丢了3部手机。丢第一部的时候,他平静地说了句“失即是得”;丢第二部的时候,他掩饰不住内心的愤怒说:“看狗日的能偷几个!”事隔两天,第三部丢了。这次,范健沉默了。当然,现在连丢3部手机的人很多,有些人丢几部手机甚至连眼睛都懒得眨一下,然而这对于靠微薄工资吃饭的范健来说,的确有些不堪重负。

   同事当着范健的面痛斥小偷之可恶,进而感叹世风之日下,可背地里无一不笑话他的霉运。好在范健本性乐观,且善于自我解嘲。有次组织学生做“丢手绢”这个游戏的时候,他把手绢换成了手机,歌词也随之变成了:丢、丢、丢手机,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打电话。

   范健有个朋友叫王小帅,虽和大导演同名,但由于大学毕业一直没找到工作,暂且在一家网吧做网管。由于俩人相隔不远,范健常来这家网吧与王小帅重温学生时代的网络游戏。这天,范健把丢手机的事告诉了王小帅,王小帅听后捧腹大笑,随后告诫范健出门在外还是处处设防为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范健不是坚信天下无贼的傻根儿,这些通俗的道理他自然明了,只是一个星期连丢了三部手机着实让他郁闷不已。于是范健一头扎进网络游戏中,将烦恼抛诸九霄云外。当他感到有些倦意的时候,时间已经不允许他回去了。王小帅由于要值夜班,就把单身宿舍的钥匙交给了范健。范健一躺在王小帅的单人床上,没过多久便恍然入梦。

   刚刚过了两天,范健正在给学生上课的时候,王小帅到学校来找他。范健对王小帅说,有什么急事还劳你亲自跑过来,打个电话不就完了。王小帅默不作声,只是用奇怪的眼光盯着范健腰间的手机。范健连忙说,昨天刚买的,花了我整整2000块。号还是原来的那个:13871157443。唉,女朋友在外地,没个手机确实不方便。你来有啥要紧的事吗?

   想找你借点钱。

   多少?

   我丢了2000块钱,你走的当天下午我发现的。

   不是吧!

   这是我四个月的工资,刚从银行取出来打算买手机的,就放在电脑旁边那个铁盒子里,我上了锁的。锁子完好无损,但2000块钱不翼而飞。

   你怀疑是我偷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如果你拿了的话,就算了;要是别人拿了,我饶不了他。

   我操!

   王小帅没有再说话,冷冷地看了范健一眼转身就走了。范健站在原地目瞪口呆,眼神中充满了无奈、委屈和无名之火。所有的迹象都在向他表明那个偷2000块钱的人非他莫属,而他连王小帅说的那个铁盒子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他失望地想,原来世界上还有比7天丢3个手机更让人郁闷的事。一个刚被小偷偷过的人,转眼间却被人怀疑是小偷,而对方还是自己很好的朋友。范健很想打人,他紧握双拳,但不知把拳头挥向何方。

   “老师刚一不在,你们就成没王的蜂了。”范健一走进教室,这才发现里面乱作一团。两个学生在教室后面扭打在地,其他学生都在围观,叫喊声、打骂声、声声刺耳。经过一番耐心的询问,范健总算弄清了事情的缘由。原来一个叫娄烨的学生说他的同桌顾长卫偷了他的小灵通,他的证据是他的小灵通上系着的一瓶紫色的许愿沙,这是他小姨从日本带给他的生日礼物,这种许愿沙在国内根本买不到。而他发现刚才他的同桌顾长卫接电话用的小灵通不仅和他昨天丢失的一模一样,而且系着的也是同一瓶许愿沙。而顾长卫却坚持说,这是他爸爸刚给他买的,于是两个人争吵了起来,互不相让。

   作为班主任的范健立即作出了愤怒而果断的决定:“顾长卫,把小灵通还给娄烨。偷人家东西最不要脸了。”顾长卫的眼泪随即夺眶而出,他用沙哑的哭腔歇斯底里地喊道:“我没偷,我没偷!”范健把手伸到顾长卫的面前厉声喝道:“把小灵通拿出来!”谁也没有想到,这个不到10岁的小男孩竟把手中的小灵通愤怒地摔了出去。急速飞驰的小灵通不偏不起正中范健的右眼,装满许愿沙的小玻璃瓶碎了,鲜血从范健捂住眼睛的手指间流了出来。范健显然已经丧失了理智,他像一头猛兽般扑向了顾长卫,穿着皮鞋的大脚狂风暴雨般落在那个弱小的身躯上。突然有个女生尖叫道:老师杀人了!

   范健捂着眼睛疯子般跑出了学校,当他刚跑到附近的公汽站旁,两个不明身份的男子便将他暴打了一顿。他的第一反应是:这肯定是王小帅叫人干的;第二反应则是:立即逃跑。

   当夜幕开始降临,遍体鳞伤的范健已经坐在了一趟南下的列车上。此次列车的终点便是他女朋友所在的那座城市。隔道的座位上一个小女孩躺在母亲的怀里轻轻地哼着儿歌,歌声笼罩了范健的整个内心世界,每个旋律都抽动着他周身的神经:丢、丢、丢手绢,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告诉他……

   虽然列车抵达终点已是凌晨2点,这座繁华都市的火车站广场依然是人头攒动。范健站在匆忙的人流中,面对陌生的夜空,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他下意识地想到,应该给女朋友打个电话。于是他把手伸到腰间——空荡荡的皮套传达了一个确凿无疑的信息:手机丢了。

  6.《野餐》

  他们围在一张七角铁桌的四周,一边啃噬着鲜白的猕猴肉,一边痛饮着滚烫的啤酒。夜幕开始降临,潮气正在上升,肃穆的灵歌伴随着旷野的风从高楼林立的缝隙传来。不远处,一个残损焦黑的汽油桶里烈火熊熊。这是仲夏最寒冷的一天,他们不顾一切地喝着滚烫的啤酒,但是仍然感到五脏六腑地狱般阴冷。

  这是一块墓地,唯一一个可以举办野餐的地方。

  他们一直面无表情,直到其中一个捂着小腹发出一声奇怪的尖叫后,其他几个的脸上才显露出了紧张的神色。不过很快在他们脸上又找不出任何表情了,因为刚才尖叫的那个家伙已经不再发出任何声响,以尸体的形式横陈在了他们的脚下。他们的咀嚼声和下咽声变得低沉,举酒杯和抓猕猴肉的手不再那么急速有力了——此时此刻,任何一个斯文的举动都将引起普遍的不满和仇视。Z是他们中年龄最小的一个,虽然面部僵持,但时而转动的眼珠仍暗示他是一个快活的小伙子。趁其他人不注意,他用脚尖轻轻地捅了两下倒在他脚边的那具尸体,仿佛在叫醒熟睡中的亲人。之后,他将本该属于那具尸体的那份儿猕猴肉和啤酒顺手挪到了自己的面前,稍微犹豫了一下,便撕了一大块猕猴肉放进了自己的口中。这一切,竟没有被任何人察觉。

  他们的衣着和神态极其相似,但相互之间异常陌生。没有交谈,没有举杯相敬,每个人都自顾自地吃喝,好像旁边根本没有其他人的存在。这显然不是事实,因为D,几个人中唯一的一个红头发,可能由于肠胃过于寒冷,整个脸部布满了紫黑色,只是在两腮的地方有几条蚯蚓状的暗红,在火光的映照下,仿佛在做原地的蠕动。他喝酒不像其他人那样斟满之后立即送入腹内,而是在将酒杯送到唇边之前,总会擎在手中一会儿,似乎暗示某个人前来与他碰杯。这个短暂的停留造成了与其他人动作的极不协调,这期间,偶尔会有几声咳嗽声响起。

  野餐仍在继续,夜色正在变浓,汽油桶里的火越烧越旺,铁桌上的陈列清晰可见一览无余。拳头般大小的肉块,墨色的啤酒瓶,黄色的斗状的酒杯,上下舞动或错落于桌面的血迹斑斑的刀叉,土色的盘子与锈黄的桌面融为一体,制造了一种肉块直接搁置于桌面的错觉。还有一只乌鸦,不知是原本就属于野餐的成员之一还是突然降临的不速之客,正在铁桌上跑着大圈,啄食每个人盘中的肉块。除了Z和D外,其他人的脸上都布满了浓密的络腮胡,尤其是T 的络腮胡,由于太长,不得不塞进领口里,以免影响到吃肉和饮酒。如果不是T抓起盘中的肉块砸向那只乌鸦的话,也许始终不会有人开口说一句话。肉块没有击中乌鸦,击倒了D的酒瓶,D迅速站了起来,刚好躲开了汩汩流出的啤酒,然后他说:“也许今晚我们应该吃素的。”说完,他转身向着正前方走去。

  很快,D便消失在了黑暗里。其他人似乎一下子没了兴致,纷纷放下手中的刀叉和酒杯,端坐在桌前,一双双圆睁的眼睛燃烧着急切的火焰,紧握的双拳用力贴着桌面,酒杯里斟满未喝的啤酒早已冷却,而他们在等待。

  穿过一群绵延不断状如土丘的垃圾堆,便是一堵工场后面高大而漫长的围墙。出了围墙的尽头,右拐,走出大约100米的地方,路的延伸因遇到一家形似西红柿的旅馆而中止。D站在旅馆的门口,望着从门缝中射出的墨绿的光线出神,这时,门开了,出来了一个瘦骨嶙峋的女人,她靠在弧形的墙壁上,弓着腰,摆出一个期待拥抱的姿势对D说:“亲爱的,欢迎到西红柿旅馆来,这里将是你今夜的天堂。”D摊开双手表示自己一无所有,这个女人迅速将自己送入D摊开双手恰好形成的怀抱中,然后说:每一个绝望的人都是我的贵客。

  T显然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他把手臂移开了桌面,在铁桌的四周来回走动。Z也同样离开了座位,茫然地望着D消失的地方。有几个人拿起酒杯索然无味地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突然T停了下来,他的脚边正是那具尸体。他从脚到头,从头到脚,从左手到右手,从右脚到左脚一遍又一遍地打量尸体,然后他从桌面上取来刀叉,一眨眼的功夫,尸体便身首异处,所有人看了一眼放在桌上的头颅,均默不作声。这时,T指着桌上的头颅说:“大伙看清楚,这是D的父亲,他的名字叫A。这个老家伙自以为割了胡须换了皮囊就能混水摸鱼,瞅瞅他那下贱的眼珠,这怎么可能是一个青年人所焕发出的光芒呢?他的存在就是一个阴谋,这样一个人是没有资格参加这次野餐的。”

  “可是D带着今晚的使命走了,那是我们的希望。”C捻了捻自己的胡子,若有所思地说。

  “没错”T拿起一支酒瓶狠狠地摔碎在桌沿上说,“正是因为那是我们的希望,所以这个老家伙——高贵的D怎么可能会有这么一个下贱的父亲呢?即使是这样,我们也绝不能饶恕他。”T挥手示意,众人纷纷拿起刀叉将A的头颅围在了铁桌的中心。毫无疑问,这些锐利的刀叉将把这颗头颅化为粉末。这时,两只力大无穷的双手拨开了人群,从所有人的注视下抢走了A的头颅,然后一闪,消失在了黑暗里。几乎没有人看清这个人的长相。等到他们极为扫兴地重新坐回原位后,Z突然说:尸体不见了。

  对于这个拥抱,D到极为厌恶,但他没有试图推开对方,反倒更加有力地抱住了这个女人的腰肢,此时,他似乎听见了骨骼行将折断的声音。他贴到对方的耳边说:“我是肩负着使命而来,今天晚上我不属于自己。你是一个热情的女人,但我不能把身体交给这里。我不清楚‘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就像对未来一样迷惑。也许你对一切料若指掌,可以引导我度过漫长的一夜,但是这样令我不安。我宁愿保持对一切的一无所知,只有这样,我才能坚持继续走下去完成使命的想法。正因为这样,我才从工厂的对面来到了这里。这家旅馆确实不错,但对于我这样的人而言,不用走进,站在这里看一眼,便会精神抖擞。”

  “你这个不知好歹的东西。”对方用力推开了D的双手说。

  “小姐,请注意你的用词。”

  “先生,没有人愿意用这样的语气跟我讲话。请叫我MFF,我是这里的女神,我的歌声迷醉过许多人的心。”

  “MFF小姐,恕我直言,从你讲话的声音来看,我并没有对你的歌声抱有多大的兴趣。没错,你可以让我身无分文地在旅馆里过完一夜,但是你也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

  “你真是一个粗俗的男人”MFF小姐生气地说,接着她后退了几步,一束强烈的粉红色的光从旅馆里射了出来,照在MFF小姐的身上,D立即感到自己周围的黑夜就像浓得化不开的药膏,MFF小姐身上的光芒让他感到头晕目眩。一阵舒缓的钢琴声想起,MFF小姐开始放声歌唱:

   进来,进来,我忧郁的天使

   请走进西红柿旅馆,喝一杯绿色的叶真酒

   你将远离痛苦,你将被幸福笼罩

   进来,进来,我绝望的英雄

   请走进西红柿旅馆,请亲吻MFF的嘴唇

   你将忘记过去,你将直面未来。

   是谁伤了你的心,让我也悲痛欲绝

   是谁在摧残你的意志,让我也打不起精神

   如果你喜欢

   今夜,我就是你的新娘

   进来,进来,我忧郁的天使

   请走进西红柿旅馆,喝一杯绿色的叶真酒

   你将远离痛苦,你将被幸福笼罩

   进来,进来,我绝望的英雄

   请走进西红柿旅馆,请亲吻MFF的嘴唇

   你将忘记过去,现在就是你想要的未来

   当你从摇篮中苏醒,我便被你的眼睛深深吸引

   如今你站在我的面前,我像一只鸽子收起翅膀渴望依偎在你的肩头

   如果你愿意

   今夜,就让我嫁给你

   进来,进来,我忧郁的天使

   请走进西红柿旅馆,喝一杯绿色的叶真酒

   你将远离痛苦,你将被幸福笼罩

   进来,进来,我绝望的英雄

   请走进西红柿旅馆,请亲吻MFF的嘴唇

   你将忘记过去,你将带着自己的“未来史”离开

  歌声停止了,那束粉红色的光渐渐暗淡,最后像一条蛇一般,滑进了旅馆里。D向后顺了顺自己的红头发走近MFF小姐,轻轻地拉起她的双手说:“看来,我必须向您郑重地介绍一下我自己。我的名字叫D,从工厂对面而来,这个刚才我已经说过。我们在工厂对面野餐,但是猕猴肉和啤酒使我们心灰意冷。我们虽然不是什么爱挑剔的人,但非常尊重自己的肠胃。此时,他们正顶着滚圆的肚皮却饥饿难耐,我同样被这种痛苦主宰。我带着使命而来,不是为了享受温暖和音乐,当然你的歌声是如此美妙,现在,我很饿,我需要素食,足够至少六个人的素食,这就是我的使命。”

  “素食?!”MFF小姐眨了眨眼睛说。

  “对”

  “这是一个名词吗?请问。”

  “是”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东西,是像猫肉一样可以吃吗?”

  “没错”

  “你详细讲一讲这个东西,好吗?我很好奇。”

  “算了,我该走了,他们还在等我呢。”

  “等一下,你给我描述一下它的样子、颜色、味道,我见多识广,说不定在哪里见过这种东西,只是不知道那就是你所说的素食罢了。”

  D用手指敲了敲MFF小姐的嘴唇,说:“我用我的使命发誓,你的歌声可以打动上帝的心。”说完,D转身走进了黑暗里。

  尸体的消失让他们惶恐不安,T一气之下掀翻了桌子,啤酒和猕猴肉从桌面来到地面上,立即变成了一堆废物。正如D所说,他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吃饱了撑着的样子却又一副万般饥饿的神情。D的迟迟未归正进一步加剧他们的痛苦,A尸体的突然消失无疑又是雪上加霜。他们围坐在一个混乱现场的四周,一边淋漓尽致地展现他们的痛苦,一边从容自在地释放他们的愤怒,同时又无可奈何地默默地期待他们自视遥不可及的希望。不知何时,无边的夜空突然出现了一丝光亮,一颗星星孤独而夺目地挂在夜空的中天。汽油桶里的火已经熄灭,寒冷到了令人难以承受的地步。他们没有再说话,也没有咳嗽声再次响起。

  D望了望夜空的星星,不由地加快了脚步。他走完了一条平坦的马路,穿过了一个公园,绕过了一处鳞次栉比的高大楼群,跑过了三家银行、两家医院和一所大学,接着他又赶了两公里的石子路,最后他来到了一座教堂的前面停了下来。教堂里没有点蜡烛,所以只能借着黯淡的星光看见一个庞大、漆黑而高耸的教堂的轮廓。不过在教堂的隔壁有一座低矮的小木屋,敞开的窗户里倒是一片明亮,看样子是一家专为过路客开的店铺。

  D一步步走近教堂的大门,门好像被施了咒语一般慢慢打开,D似乎担心门很快会关上,加快脚步迈进了教堂。他仿佛一下子坠入了深深的洞穴里,睁开眼睛和闭上眼睛都是一样的效果,什么也看不见,只是开始感到身体微微暖和了起来。D突然感到有人从身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本能地向前跑开几步,然后转身,虽然眼前仍旧是一片漆黑,但他确信面前肯定站着一个人。果然一个沙哑的声音从D前方的黑暗中传来:“教堂从不欢迎怀有使命的人。”D立即对对方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敬意,他结巴地说:“我……我,我到教堂是来取暖的,外面太冷了。您认识GV教父吗?”D等了很大一会儿功夫也没有听见对方的回答,他感到对方在笑,但没有发出声音。“你们这些人真是离谱,前几天下午有人跑到教堂说是来乘凉,这会儿你又说来教堂取暖。我真是不明白你们我为什么不将冷暖彼此互换呢?至于GV教父,我很久没有见到他了,很久就是时间久远得我也记不清究竟有多久了。每个问起GV教父的人,我都是这样回答他的。”D终于听到了对方的回答,但这个回答让他极为失望。他明知对方可能看不见,但还是轻轻地跪在了地上,说:“教父,我乞求您的原谅。我确实怀有使命而来,现在我皮肉温暖但内脏寒冷,我肚腹滚圆却饥饿难耐。热啤酒和猕猴肉让我感到失望,我从很远的地方赶来,希望您赐予我素食。”

  “原来,这就是你的使命。那么,跟我来。”

  D被对方拽着衣襟,在黑暗中踉踉跄跄地前行。他感到转了好几个弯儿,进了好几个房间,出了好几道门,最后等对方推开了一扇门,他们来到了一个可以看清一切的地方。D的眼前是一座晶莹透亮的玻璃花房。他同样看到一个肥胖的后背和一个长着巨瘤的后脑勺儿,这就是领着他来这里的那个人,D立刻为自己刚才在黑暗中产生的莫名的敬意感到由衷的羞耻。那个人对D说:“你刚才称我为教父,让我有些不好意思。我只是教堂的园丁。你眼前的这座花房就我的办公室,这里也许有你想要的东西。”

  D跟随园丁进了花房,他挣大眼睛,尽情享受着展现在他眼前的一切。钻石般剔透晶莹的花儿布满了整个花房,大部分已经盛开,光彩照人;有些正含苞欲放,娇嫩可怜。奇怪的是,这些花儿全没有叶子,只有一根同样晶莹闪亮的花茎。D恍然大悟,原来花房的光亮源自这些花与花茎。园丁对D说:“这种花的名字叫灵魂,又称灵魂之花,是GV教父取得名。你所说的素食就是这些花儿,只要吃下一朵,你们这些病人就会立刻远离痛苦。” D小心翼翼地询问:“我现在可以摘下它们吗?”得到的答复是:“当然可以”。D愣了愣神,非常轻松地摘了七朵,然后说:“现在,我要走了。”园丁有些生气,沙哑的声音变得分外尖锐:“你可以摘下它们,但是不能带着它们离开。”这次轮到D生气了,他脸上暗红色的蚯蚓已经爬到了嘴边,好像双唇受到了蚯蚓的惊吓突然张开:“混蛋,你他妈的是存心耍我是吧!”园丁连忙道歉:“不要生气,千万不要生气,我说不能,可我没说绝对不能啊! 要带着离开也未尝不可,只不过你必须得到GV教父的许可才行。”

  D攥着七朵灵魂之花跟在园丁的身后出了花房,进入了一个地下隧道。 D的手中像是举着一把火炬,可以清楚地看清地面,步伐比之先前显得格外从容。出了隧道的出口,D被园丁送进了一个桌椅整齐陈设有序的房间。也许是手中的花朵给了他勇气,也许是长途跋涉使他有些疲惫,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他没有丝毫的犹豫便坐在了房间的椅子上,园丁退出了房门,重又进入了隧道。没过多久,房门被推开,进来了一个高大肥硕的女人,几乎是从门缝中挤进来一般,弹到了D的面前,没有一刻的停顿,顺势坐在了D的双腿上,整个动作非常连贯、一气呵成。D的双腿仿佛支撑着一座巨山而瑟瑟发抖。他试着推开对方,不过是蚍蜉撼树一场徒劳。这个女人摸了摸D脸上的蚯蚓,说:“猜猜我是谁!”D非常气愤地答道:“不管你是谁,你必须立刻让你的屁股离开我的双腿。”对方没有理睬D的愤怒,D接着说:“我认为你应该好好管教一下自己的屁股,如果你没有能力管教,那我就帮你管教管教它们。”对方的屁股依旧纹丝不动,不过倒是对D说:“英俊的宝贝儿,你生气的时候真可爱。”D叹了口气说:“只要你离开我的双腿,我不生气的时候更可爱。”那个女的总算抬起了自己两扇大如盘石的屁股,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说:“我是GV教父的女儿,我叫GVS,任何事情只要得到我的许可,就等于得到了GV教父的许可。你要是想带走这些美丽高贵的花儿,就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什么条件?”D问。GVS舔了舔双唇说:“我这个人没有什么嗜好,就是以前喜欢吃种子。各式各样的种子,豆角种、麦种、花种、核桃、杏仁、莲子、蚕子、蛙卵、蛇卵……啊好多好多,只要是种子我都喜欢吃。所以我的身体才这般健康美妙,许多人都会为我的身材嫉妒眼红。几年前,这些种子似乎都灭绝了,这让我极度伤心。但是没关系,我最喜欢的还是像你这样英俊可爱的男人,尤其是你的红头发,简直让我魂不守舍。”D是一个聪明人,他把身子转向GVS,佯装急切地抱住了对方……

  当D拖着酸痛的身躯正打算离开的房间时候,瘫坐在椅子上的GVS唤住了他的脚步。她对D说:“你好像忘了什么东西吧!”D立即折身回去拿起了桌上的七朵灵魂之花,这时,GVS说:“在你临走之前,我想给你一个忠告。当你把这些花儿拿在手里放到嘴边的时候,可千万要考虑清楚,吃下去也许会追悔莫及的。不管别人怎么对待这些花儿,我希望你慎重考虑。”D勉强听完了GVS的话,便匆匆离开了房间。在门外的走廊上,园丁站在那里等他:“我带你离开这里。”

  这次,D在园丁的带领下,走的是完全不同的路,因为他们一直向前走,没有任何的转弯和进出门道。D断定这绝非按原路返回到教堂的大门。走到这条笔直的路的尽头,园丁突然跑开了,D看见一个小铁门连接着一个小屋。他低头钻进小屋,手中的花儿随即失去光彩,原来小屋里面灯火明亮,靠墙放置了许多清一色土黄的器皿,各种样式倒是应有尽有。正前面是一块大理石柜台,一个老态龙钟的女人正趴在柜台上打着酣睡。柜台的前面是一个宽大的窗口。D纵身跳上柜台,轻松跃出了窗口。刚走出没多远,他便听见有脚步声从身后传来,他回头望去,一个青年人手捧一个红色的小盒子站在柜台前喊叫:“老板,我要两斤灵魂。”只听柜台里头说:“我们这里早就不卖灵魂了,要不你去隔壁碰碰运气。”D吃惊地发现,原来这个窗口就是他先前看到过的那家店铺,他把手中的花儿移向旁边,果然看见了一座宏伟高耸的教堂。D开始不安起来,可是当他看见天空已经缀满了星斗,便立即恢复了平静。来时的路由于有了花儿和星光的照耀,变得非常好走。没费多大力气,D便走过了工厂后面的围墙。

  当他们远远望见D举着晶莹闪亮的花朵向他们走来,一个个兴奋地下跪,热烈而虔诚地亲吻大地。他们重新又围在了七角铁桌的四周,每个人的桌面上都放着一朵闪亮的灵魂之花。他们开心地呼喊着,哭泣着,有的泪流满面,有的笑逐颜开。D告诉他们花儿的名字叫灵魂,吃了之后一切都会立刻好起来。可是临走前,GVS留给他的忠告,他却只字不提。所有人都轻轻地拿起灵魂之花,慢慢地送入口中,接着是细细地咀嚼,最后花儿像冰雪一般融化在了他们的体内。五脏六腑的阴冷被温暖取代,无尽的饥饿被无边的舒适取代,夜晚的潮气带来的不再是可怕的寒冷而是宜人的凉爽,缀满星斗的夜空像一幅空灵隽永的图画。剩下的最后一朵灵魂之花放在七角桌的中央,在仲夏的夜晚,与星光相映生辉。

  酒杯又重新斟满了啤酒,他们举杯相敬,开怀畅饮。每个人都急切地想说点什么,但都不知如何说起。这个时候, D首先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他点了点头说:——舅舅家的后院有一口老井,井沿由十块厚笨的青石砌成。井口的正上方是一轮铁铸的辘轳,一扎锈红的钢绳紧紧地环裹其上。距老井三四米远的院子中央是一颗碗口粗的枣树,枯黑的树枝覆盖了大半个后院,有一根树蓇远远地伸到老井这边,末端繁多的枝条像一个黑色的手掌笼罩在老井的上方。每年秋天,枣子由青绿变为暗红的时节,我都会到舅舅家常住。关上楼门,拿起竹竿,向红枣累累的枝条狂敲一气,枣子暴雨般下落,精灵般在地面跳跃、滚跑。然而可惜的是,有些枣子,尤其是那些又大又圆的红枣总会不慎掉进井里。于是我趴在井口向下望,下面漆黑一团,根本看不到水面。那时候,我误以为井里的漆黑等同于白昼过后的夜晚,并且天真地想,如果谁困了,便可以立刻钻进井里睡觉和做梦。幽凉的风从井底的黑暗中漂浮上来,轻轻抚摸着我的脸,这种感觉,只有站在如今的空调前才会有依稀的同感。这口井很深,舅舅那里的人都管它叫窨子,据说这口井里经常没有水。一个秋天的下午,我在追赶一颗活蹦乱跳的红枣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井里。所有人都以为我失踪了,算我运气好,那时节井里的水很深。我被一个老太婆的双手捞了起来。原来在水面上方有一个一米宽的洞口,这个老太婆便是从这个洞口出来把我捞起的。她把我拉进那个洞里,我一点都不害怕,反而异常兴奋。里面点着灰暗的油灯,我躺在几块麻布叠成的地铺上,那个老太婆当着我的面脱掉了她的上衣,然后用剪刀剪开她的肚腹,从里面掏出了一个油黑腐臭的婴儿。当时我还以为是她送给我的玩具。后来,大人们把我救了上来,我告诉母亲那个老太婆的事儿,她说那是我外婆,可是两个舅舅都告诉我很早以前外婆就去世了。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喝过那口井里的水。”

  D说完后,其他人都鼓掌庆祝。这时有个女人突然出现在了D的身后说:“好文章!”D回头一看,原来是他在旅馆遇见的那个MFF小姐。其他人打算将MFF小姐这个不速之客轰走,但被D阻止了,D说:“这位是西红柿旅馆的MFF小姐,她歌声美妙动听,今晚大家高兴,不妨让她为我们轻歌曼舞一曲,怎么样?”其他人连连叫好。可是MFF小姐却卖起了关子:“唱歌可以,跳舞也不是问题,但那朵灵魂之花可要归我。”“你怎么知道这朵花的名字呢?”D忙问。MFF小姐笑了一声,说:“我从旅馆一直跟踪你到教堂,然后又从教堂跟到这里。我当然知道这花儿的名字,而且我还知道那个恬不知耻骚货……”她好像还要继续往下说的意思,但是被D打断了:“放在这里也是浪费,喜欢的话你就拿去吧。”MFF小姐接过那朵灵魂之花后立即放入口中,后退几步开始翩翩起舞,美妙的歌声也随之响了起来,可惜没人听懂她的歌词,只感觉幽咽动人。在MFF小姐起舞的当儿,T、Z、C、B、Y一一跑上前搂住她的腰肢,亲吻她的胳膊、头发和嘴唇。舞终歌尽,她理所当然地坐在了A的位置上。

  D的一席话就像一根导火索,点燃了所有人诉说的渴望。MFF小姐的歌舞让每个人再也按耐不住了。他们纷纷开口诉说、叙述、议论、说明、细语、呐喊,也许每个人都无法听懂对方的意思,他们也没想听懂对方的意思,但他们对此兴致饱满兴趣盎然,没有倾听,仅就诉说在此时也是魅力无限。

  Z在所有人无边的诉说中,偷偷掀开MFF小姐的裙子,不住地抚弄MFF小姐白皙的大腿,MFF小姐因为被抚弄,瘙痒难耐、娇吟喘喘。

  T突然离开座位,跪在D的面前说:“D,对不起,我砍断了你父亲的头,他的尸体抱着他的头跑了。”D摇了摇头,表示对T的话感到莫名其妙,D摆手示意T回到座位,于是他们又开始了欢畅的野餐。

  他们喝酒诉说的时候,一直有一双眼睛在不远处注视着他们。这双眼睛镶嵌在一颗头颅上,这颗头颅被提在一只手里,这只手的主人就是那具突然消失的尸体,就是A,也就是D的父亲。A注意到,随着月亮的升起,随着七个人细语与呼喊的你来我往,随着歌声与笑声的此起而彼伏,他们的目光开始混浊,头发开始枯萎灰白,皮肤开始干瘪松弛,听力体力开始下降,思维和反应越来越迟钝。最后月亮越过树梢,高高地挂在了天上,他们感到越来越轻松,越来越幸福,前所未有的快乐充满了他们的内心。他们趴在桌沿上,再也没有一丝力气举起酒杯。A提着自己的头颅从地上捡起一把钢刀,从D开始,按照D、T、Z、C、B、Y、MFF这个顺序,依次割断每个人的脖项,然后又捡来一把钢叉,像往碗里添饭一样,把每个人的肉一块一快地塞进了他的口中……

  黎明在不知不觉中到来,太阳将霞光洒向大地。绿树青草的叶子上缀满了晶莹的晨露,温润的晨风中,鸟儿开始啾啾鸣叫,远处偶尔传来汽车奔驰而过的声音。一望无边的草地,错落林立的墓碑,温和淡雅的阳光,墓地洋溢在一片静谧祥和之中,没有一点儿曾在夜晚举办过野餐的迹象。只是在一处灌木林里,有一个肥胖的男婴正甜美地睡在褐色的荆棘丛中,像一颗大地结出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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