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 人生一角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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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远去的父母

  第一节:终身迷醉于土地的父亲

  父亲汤国武,生于1888年,兄弟中排行老二,因持家勤俭,善理农事,被祖父看重。凡家中重大事务、经营管理,都放手交托他来办。祖父去世后,兄弟分家,父亲的家业在兄弟之间也最为兴盛发达,先后又添置了一些田地产业。因此,土改时最先被打地主,才有了后来的牢狱之灾。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瓯江洪水频发,改道南移千余米,江边形成了大片的滩涂淤地。祖父开始带领家人开荒造田;后来五个儿子长大后,更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忙碌在江边的淤地上,以致逢年过节也不得休息,有时晚上借着月光开夜工。

  有一年春节,大年初二,正逢江对岸十八都村演戏,锣鼓喧天,丝竹齐鸣,尤其那长笛的声音仿佛从云端上飘落下来,在耳畔回响。鼓乐声声入耳,可祖父带领五个儿子仍在地里干活。过年看戏,本来是种田人生活中的一件乐事,更何况受到那悠悠乐声的诱惑?兄弟五个,不由自主地驻足、停手,稍稍听一会,以满足心中的渴求。却又被祖父催逼着继续干活,心中老大不情愿。只有父亲能体谅祖父的心情,埋头苦干,从不埋怨。

  父亲从那时候起,就开始在瓯江边植树造林,大量栽植桕子树、栗子树、柑橘、落叶松、毛竹等林木。虽然成活率不高,但经他数十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也形成了沿江一大片相当可观的防护林,对江边新开的田地起到明显的防护作用。

  其中那一大片松树林,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夏天可乘凉,还可以在里边捉迷藏。因为林边就是庄家地,大人在地里干活,孩子们便借故钻进树林里去玩。这片松树林是父辈多年努力的业绩之一,只可惜在“大办钢铁”时,都被砍了烧炭炼钢,毁于一旦。

  据说当初祖父还带领族人和村民,修建了从通济堰到瓯江边的一段水渠,解决了大片农田的灌溉问题,旱涝保收。此后,家境日益兴旺,先后十几年时间里,拥有200余亩良田,家里还盖起了两幢新瓦房,成为邻近数村的首富。并因热心公益事业,数次得到丽水县府的嘉奖。“大清”的知县及民国的县长,曾先后两次贈匾,文曰:“急公好义”,“淳朴高风”。

  这两幅旧官府的赠匾,是名副其实的“四旧”,等不到“文革”,土改时就被搜出去劈柴烧掉了。

  当年祖父和祖母在世,全家三十余口,四代同堂,家中只设一张供8人坐的吃饭桌。进餐时只有老人和饱着孩子的母亲可以上桌吃饭,其余人口只能到桌边去夹点菜,找个凳子坐下来吃。天天如此,长年如此。

长篇小说 人生一角 31

  虽然家境日盛,祖父仍不忘省吃俭用,略有结余即投资农业。平日里,他将家中经济事务交由次子(我父亲)和长孙掌管,自己坚持每日带领儿孙下地劳作,从来不误农时季节。直到临终前数日,他仍在田间劳作。

  祖父去世一年后,父亲兄弟五个遂分家独立。除去留给汤家祠堂十余亩田产外,兄弟五人各自分得三十多亩田产。

  父亲体格健壮,田地里的犁、耙、耘、耖、檑等农活样样在行。他的勤劳节俭在邻近村子也是出了名的。晴天下地干活,雨天在家修理农具或加工农副产品。每天晚饭后抽上一筒烟,在竹椅上躺上一会,就上床睡觉,从不外出串门;一早起来不是干农活就是在村路各处拾猪粪,忙活一阵子才回家吃早饭。吃饭的时候,掉在桌上的一粒饭也要捡起来吃掉;赶集回来的路上,一泡尿水也要忍憋到地头田边才放行……

  父亲为人厚道,诚恳待人,通情达理,但他也不胆小怕事,深得村民尊重。村人之间发生纠纷,往往会请父亲过去调解,父亲也总是公平合理对待,让双方心服口服。

  据说抗战期间,“国民革命军”第八十八军曾撤退到浙闽山区布防,我们临近的几个村子驻扎了一团人马,团部就设在我们家新建的西屋里。楼上楼下都住满了士兵,弄得满屋子乱七八糟。当年浙南农村的所谓楼房,都是二层木楼,楼上楼下只隔一层楼板,并没有如今的钢筋水泥隔板,不但不隔音,人在楼上走动还会落下灰尘来。所以一般楼上不住人,只作为谷仓和杂物间用。当时楼上住进了许多士兵,有的兵娃子还在墙角、楼边撒尿,那情景可想而知。父亲就找到团长那里,向他提出“抗议”:

  “你得管管你的士兵。住在百姓家里要守规矩,别扰乱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看你的士兵,把房屋糟蹋的成了猪窝,叫我们怎么过活……”。

  团长姓刘,苏北人,大个子,与他年轻的太太就住在我家西屋的开间里。起初,他对我父亲的大胆感到有些意外,但并没有发火。等问清具体情况后却笑了起来,说:

  “老伯,我接受你的批评,管好我的士兵。你放心吧,以后他们有什么不守规矩的地方,你尽管来告诉我,我来管教他们。”

  通过这件事,父亲对这位团长十分敬佩,家里做了什么好吃的,就让母亲端过去一大碗,让他和太太尝尝;他对我父亲也很尊重,尤其他的年轻太太对我们全家人都特别客气。

  当时驻军的军粮严重不足,兵士们吃不饱肚子,经常到村人的田地里偷挖番薯和芋头芋艿。父亲发现自家田地里的芋头也被偷挖,开始并不在意,后来看情况越来越严重,沉不住气了。一天清晨天没大亮,父亲就起床到自家地里去查看,发现一个士兵正在偷挖毛芋和番薯,他悄悄走近那个“小偷”,一把抓住他的双手就往村里拽。父亲当年虽已年逾五十,但体格健壮,而那个士兵可能因为吃不饱肚子,缺乏营养,身子骨清瘦无力,双手被我父亲紧紧抓住怎么也脱不开,一直拖进村,拖到我家西屋团长跟前。那团长见了这情况,突然大怒,即刻命令左右士兵:

  “把这贼人给我绑了!推下去打五十军棍,再禁闭十天!”

  父亲见此情状大吃一惊,心想:那五十军棍打下去,还不把这小子给打死呀?就为了几个芋头芋脑,丧失一条人命,一个年轻生命,于心何忍?他立刻三两步奔到那团长跟前,向团长求情道:

  “刘团长,算了算了!几个芋头芋艿不值几个钱,想他也是肚子饿急了才去偷的,你就饶了他吧!真要打坏他身子,我老汉要后悔一辈子的!真的,团长,求你啦……”

  团长果然息怒:“好吧,既然房东大伯求情,免去五十军棍,十天禁闭不能免!”

  见团长怒气已消,父亲才放下心来。可到了晚上,他心里还觉得不妥:那小子被关在牛栏里十来天,会成个什么样?他躺在竹椅上吸了一筒烟,躺不住了,起身又去西屋请求团长放了那小子。

  据说后来日寇将要打到我们那一带时,驻扎村里的那一团部队便都撤到江对岸的山上去了。

  一听说日本鬼子要来,大部分村民都逃到山中去躲避。父亲也把全家老少送到深山一个远亲家去住。当时母亲正挺着个大肚子——肚里的胎儿就是我。可见,我在脱离娘胎之前,就是“难民”身份了。父亲把我们一家老少在山中亲戚家安顿好之后,又独自返回村子。他要守护这份家产。他和村里几个年轻人就在江边松树林里搭个草棚,吃住都在林子里,早、晚偷偷潜回村里拿点食物。

  也许因为村子小,村四周有树林遮蔽的缘故,鬼子并没有进村。但相邻的概头村却被鬼子一把火烧了半个村子。时值傍晚,只见烈焰熊熊、火光冲天,与晚霞合璧,烧红了大半天空。躲在树林里的村民非常害怕:鬼子接着会不会来烧我们的村子?大家都不敢回村中去住。白天里,鬼子的飞机仿佛就从树顶头飞过,鬼子的炮弹从上空呼啸而过,落到江对岸的山头上,爆炸声听得清清楚楚。

  据说退守那山上的部队,就是曾在我们村驻防过的那个团。也许,那位刘团长和曾经偷挖我们家芋头的那个士兵都在那山上。值得庆幸的是,躲藏树林里的村民一直安然无恙,也未曾遭遇鬼子兵。

  后来听说,鬼子的炮火几乎把那个山头夷为平地,还上去了一队人马,山顶的战壕里却不见一个死伤的守军士兵。正当疑惑之际,背后更高的山头上,守军的机枪和步枪子弹像雨点一样落了下来,打得鬼子稀里哗啦倒下一大片。剩下的鬼子丢下那十几具尸体,仓皇撤下山来。但接下来鬼子进行了严厉报复:用更加猛烈的炮火轰击那个后山头,还派飞机前去狂轰乱炸。

  后来听说,那山头上一个营的守军全部阵亡。不知道其中有没有刘团长和那个偷毛芋的士兵……

  父亲每次说到这里,就使劲抽他口中的旱烟管,半天不说一句活。看样子是想起团长和那个士兵的往事了。

  父亲他们在林子里住了半个多月,每次回村,腰间都别一把砍柴刀,万一与个把鬼子狭路相逢,就把它砍倒,拼个死活……

  当然,这些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了。好汉不提当年勇,如今被打了地主,落到这般地步,还提那些做什么?

  第二节:父亲说,上学读书才有出息

  父亲年轻时就很看重地方上那些读书识字的人,总希望家里能有个“像样”的文化人。在他25岁那年,他终于说服祖父,送我十三岁的四叔,去保定“高等小学”念书。保定与大港头镇隔江相望,地处碧湖平原西头的水、陆交通口,是当年我们那一带的重要村镇。据说后来抗战期间,日寇曾在那儿丢下了细菌弹,好多人死于鼠疫。

  那时侯,还远没有我们兄弟姊妹——我们的生母也才是个十来岁的小丫头呢。

  所谓“高等小学”,其实是包含初小和高小的六年制“完小”。据说当年由一位曾经“留过洋”的归国学人所创办,设立有国文、算术(包括珠算)、历史、地理、自然、英语等课目,是一座名副其实的“洋学堂”。这座小学在当年很有名气,四邻八乡及百里范围内的城镇,都有人送子弟来上学,所以父亲坚持要送四叔去这所学校。

  四叔好玩,不爱读书,父亲每回送他去上学,都要在保定逗留几天,也算是给他“伴读”。就这样,父亲竟然也认识许多常用字,并学会了珠算。一回到家里,抽空即练拨算盘珠子,下地干活还背口诀,终于学会了加、减、乘、除。他的好学精神,日后对子女影响深远。

  四叔不争气,学业没有长进,先后读了七年,才勉强读到毕业。据说他们兄弟分家之后,他俨然以“先生”自居,戴付黑边眼镜,出门手里还握根“文明棒”,不再下地干活了。

  他人到中年,却患上了“瘰疬”(淋巴结核,或许是癌症也说不准),耳后的肿块溃烂化脓,久治不愈,于“土改”前半年病逝。分家时分得的田地荒的荒、卖的卖,家境败落。土改中却因祸得福——已经分了家的两个儿子,都定了“中农”成分。老二还参加了抗美援朝的志愿军,1955年转业到北京郊区的行政部门工作,是我所有堂兄中命运最好,最有出息的一个。

  因此,父亲兄弟五人中,只有四叔家两个儿子不是地主成分。我们家、大伯父的五个儿子、三叔的两个儿子、以及五叔的儿子都定了地主成分;父亲和五叔还进了监狱。尤其五叔,因私藏一柄不知从什么地方捡来的鬼子军刀(地主家里私藏军刀,足以引起地方政府的警惕),判了他十年刑,被送往外省劳改(具体哪个省份记不起来了)。他劳改期间表现也不咋样,未能争取减刑。

  据说他刑满获释时,劳改部门曾发给他回乡的路费,但他一路上还是讨饭回来。他到家时,五婶已经过世。在他那个破烂背包里,竟然还“珍藏”着当初婶婶送到监狱去的一双新布鞋,十年里舍不得穿,又随身带回家来。

  我的那些个堂兄,因为各家都是地主成分,他们的子女均未能上学念书,也都留在农村,终身务农。

  父亲与他四个兄弟相比,要算幸运得多了。他尽全力让孩子上学,子女在外都有工作,晚年也算衣食无忧。

  父亲本身没上过学,但他希望自己的子女接受较好的教育,成为有文化的人。所以情愿自己再苦一点,也要送孩子上学。据说我大哥和二哥幼年时,父亲就要求他们熟读《三字经》、《百家姓》,并先后读到师范毕业(当年的读师范,国家包吃、住)。姐姐小学毕业后,起初父亲为了节约开支,不打算让她上学,所以休学在家。后来处州师范艺师班招生,姐姐自己要求去报考试试,竟然考上了,而且榜上名列前十。经大哥和二哥据理力争,父亲才同意让姐姐去上学。抗战期间,省府杭州的一些学校,曾跟随省政府一度迁往浙南山镇——云和,抗战胜利后头几年,这些学校暂时仍逗留在那里,处州师范也是其中之一。

  山镇云和离家80余里,不通汽车,上学去要全程步行;放假回家,须先步行20余里山路,然后可乘坐瓯江上的小船,顺流而下,在江对岸十八都下船登岸,再步行五六里,便可到家了。

  父亲立下规矩,在外上学的子女,假期里必须回家跟随他下田劳作,做各种农家儿女所干的农活。因此,大哥和二哥无论插秧、割稻、种麦、种豆、种番薯、踏水车,还是上树采桕子,样样在行。暑假里,往往浑身皮肤晒得漆黑油亮,回到学校同学们开玩笑说,“班里来了非洲人啦!”

  父亲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并供子女上学,平日里省吃俭用,长年穿一身自家织的土布;下田穿草鞋,回家穿布鞋;一年四季床上垫的稻草,加一条草席。全家人穿的衣服几乎全部是自家织的土布,连洗脸毛巾也是土布做成。那土布质地又粗又硬,穿在身上就像穿着生硬的皮革,碍手碍脚。尤其被雨水湿透,变得又硬又沉,穿在身上老半天也凉不干,可难受啦!

  看见那些身穿“洋布”的人,过河浸湿了裤子,上岸后一会儿就让风吹干了,内心十分羡慕,却也不敢向父亲提起。如果要买书,买笔、墨、纸、张,父亲从来不会拒绝。在上学的需求上,孩子们也敢于向他提出一些额外要求。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考量,父亲都算不上一个真正的“地主”。电影里见到的“地主”,身穿绫罗绸缎,出门坐轿,在家顿顿鸡鸭鱼肉……说白了,父亲只是一个典型的自耕农,一个在小农经济体制下稍有成就的个体户而已。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也许只算得上一个小小的“农场主”吧。

  当年之所以被打地主,或许与土改工作中出现的“极左”思潮有关吧。

  至于“极左”这个词语,“文革”中曾广为流传,其实本人并不清楚它的真正含义,此处不过借用罢了,也许并非如此。

  第三节:父亲的归宿

  自从劳改释放回家后,父亲仍然认为:只要有田有地,勤俭持家,善理农事,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还能再造一个小康之家。这就是他作为一个传统自耕农的人生理念,也是他一生追求的终极目标。如果他生活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一定是个响当当的农民企业家,或许能成为一名政协委员也难说。可惜他生不逢时,不久进了高级社,接着人民公社,他只能在生产队里挣工分。

  当年一个正劳力全日评十个工分,父亲已年过花甲,又是地主分子,只能评五分。那时候一个劳动日只合壹角几分钱,有些年份还不足壹角。他的“小康”之梦,由此破灭。不过,村边那一小块自留地,他还是起早摸黑地务劳,经营得成模成样:地里生长的茄子、辣椒、黄瓜、豆角等蔬菜自家吃不完,除了送一些给左邻右舍外,有时赶早偷偷挑到镇上去卖,挣几角钱好买点油盐酱醋。记得父亲大冬天只穿一条单裤,脚上趿双草鞋,挑粪翻土、爬山砍柴、耕田锄草,从来不喊冷、不喊饿。偶尔伤风感冒,不吃药、不打针,熬碗姜汤水喝了,就挺过去了。

  “文革”初期“破四旧”过程中,我家的祖坟要被挖掉,推成平地。这件事对我父亲打击颇大。接到大队通知,叫去收拾坟墓中祖父母的尸骨那几天,父亲整日吃不下饭,整夜睡不着觉,坐卧不安,对谁也不说话。

  收拾祖父母的尸骨时,父亲发现祖母的那付骨架一经触动,即碎成了粉末灰烬,无法收敛;而祖父的骨架却完好无损,躺卧如初。父亲认为,祖父的地下之躯精气犹存,但经此番搬动,一切全都给毁了,心头十分憋闷,寝食难安,仿佛得了一场病。听母亲说,那些日子里,父亲睡到半夜,会突然惊起大喊一声,听着好可怕。问他怎么了,说是梦见了祖父。

  然而事已至此,也是万般无奈。

  据说当初下葬时,祖父和祖母的头颅枕后,各垫有一块“袁大头”,父亲此番找到后,想留下来作为重新埋葬的费用。但大队支书不同意,他说:墓葬中的一切钱、物之类,必须上交政府处理。墓前的石料中,有一块一米见方的青石板刻成的墓碑,在父亲的再三恳求下,终于保留了下来,没有拿去修路。那块青石板上刻有父辈兄弟五人的名字,和各房男性子孙的名字,林林总总共有30多人。我的十四位堂兄(包括两位胞兄)全都石上留名,唯独缺漏我的名字。祖父母的坟墓先前在那田畈的路边伫立多年,我却从未留意过那墓碑上有没有我的名字。

  祖父故于一九三一年,享年七十七岁,之后又过了十二年我才出世。我出生那年,父亲五十五岁,母亲也已经是四十岁的高龄产妇。因而,我是家族中未曾预设的迟到者、多余者,自然石上无名啦。土改时,我的十五个堂兄中,除了四叔的两个儿子,大伯的小儿子于49年参军不是地主外,其他堂兄,各家全是地主成分,他们本身自然都成了地主分子。我出生迟,土改时尚未成年,起码不是地主分子,那墓碑上有没有我的名字又有什么关系?看来“迟到”也有“迟到”的好处,“多余”也有“多余”的幸运!

  经历此事之后,父亲对于自己的身后事,曾一而再、再而三地交代我们:

  “我死后,你们把我用草席一卷,在村前田畈中,那个‘大王墩’上挖个坑,埋了就行。用不着置办棺材,更不要造什么墓,只要让我看得见四周围的田地就行……”

  他所指的那个“大王墩”,处于村前一大片田畈中间,其实只是一个长不足二十米,宽不足五米,高不过两米的小土丘,上头长满了荆棘和杂草,并没有发现任何与“大王”两个字相关的遗迹。至于为什么把这么一个小土丘,冠以“大王墩”之名,谁也不知道。祖上传下来就这么个叫法,父亲也不清楚。或许与什么历史遗迹有关吧。

  1977年的某一个冬日,父亲坐在堂屋天井边晒太阳,乡政府一位干部来到他跟前,伸手脱下他头上那顶旧棉帽,放在他身边的桌子上,对他说:

  “老人家,华 把你头上这顶地主帽子给摘了。从今以后,你再不是地主分子啦!”

  父亲耳朵有点背,没听清,对那个干部说:

  “你把我帽子脱掉做什麽?天气凉!”

  那位干部同志只好把嘴凑到老人家耳边,重说了一遍。父亲抬起头来回答说:

  “好,好!华 是个好皇帝,真命天子!晓得善待百姓,好皇帝啊!”。

  父亲曾是大清皇帝的子民,具体说,是“老佛爷”慈禧太后统治下的江南村野小民。他心目中的“皇帝”,是指国家最高领导人。

  给四类分子“摘帽”这件事,发生在华国锋在位那个时段,这项决策是否出于华国锋本人,还是后来主政中央的邓小平和胡耀邦所促成,我就不知道了。这是国家领导高层的政治决策,不是普通老百姓搞得清楚的。此处,我只是如实记述了当时发生在我家老屋的天井旁边,那个乡干部与我父亲的一段真实对话。

  1982年5月16日,父亲并无病痛,于睡眠中仙逝,享年九十五岁。

  那之前,“大王墩”已被夷为平地,所以他的口头遗嘱始终未能执行。不得已,在离汤村十多里远的堰头山中,为他与大妈和母亲一起,造了一座三人合葬的,极其普通的坟墓,入土为安。想他老人家在天之灵,总能理解吧。

  就这样,父亲把他的人生光景,全都留在那田间地头了。

  父亲生前时常提起的三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仍刻印在我的记忆里。

  其一,那是土改后第三年,父亲已劳改释放回家。时值腊月,北风呼啸的时日,忽然看见一个大汉手里提个猪大腿,闯进家门来,见了父亲就说:

  “受苦啦!老人家,你受苦啦! 前些时候就听说你老已经回家来,今天才抽空过来看你……”说着,拉着父亲的手不放。

  到这时,父亲才认出他来。原来是解放前我们家唯一的一家佃户,家住瓯江边的新溪村,距离汤村七、八里路。父亲曾在那里买下二亩八分田,因为离家远,不便管理,便出租给他种。说是“出租”,其实从来不去收租,只依他本人的意愿,每年腊月挑来一点黄豆、芝麻或芋头之类的土产,外加一只猪大腿,算是“交租”了。这些土产我们自己家里都有,所以父亲从来不问多少,留他吃一顿午饭,喝两碗自家的红酒,临了再拿出十几尺自家织的土布,让他带回去。年年如此,几乎成了惯例,就像走亲戚一样。

  土改后,父亲进了监狱,谁还会想起这些事?没料到这种时候他还会来,而且还把预先准备好的30元钱塞到我父亲手里。在当年,对于一个农户家庭来说,30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可见他是经过刻意筹措的。父亲被感动了,对他说:“猪腿收下,30元钱不能收,情意领了。”把钱又塞回他口袋。

  这一回,自然不能留他在家吃饭了。临走,他又握住父亲的双手,深情地说:“你老要保重身体!以后我还会来看你,这门亲戚不能断……”四十多岁的汉子,竟然掉下了大滴眼泪。父亲一直把他送出村口,看着他走远去,才独自返回。

  其二,1964年的“四清”运动中,在一场贫下中农“忆苦思甜”大会上,工作组的干部让一个贫农老头站出来,当众诉说我家的地主“发家史”。那个老实巴巴的老农思量了好一阵子,才兴致勃勃说了起来:

  “他家兄弟五人(指我父亲兄弟五人)劳力好,人又勤快,没日没夜地开荒造田,十几年,硬是开出近百亩水田和旱地来。碰到年成好,还有不发的?况且 ……”

  “打住!”工作组的同志生气了:“胡说什么!你怎么不去开荒造田?怎么没成地主?!”

  “我,我…”贫农老头一时语塞,不安地坐了下来,引起群众一片哄笑。

  其三,六十年代末的一个早春,生产队在搞春耕播种,田畈上社员正忙,没注意到一个公社干部已在地头树下观望多时。他忽然叫过生产队长去,指着我父亲对他说:

  “那个白发老人,看样子是个劳动能手,干活挺卖劲,你把他的个人材料报到公社来,可以评选个劳动模范……”

  生产队长笑了起来,说:“这是个地主份子呀!能评‘劳模’?”

  公社干部大吃一惊:“怎么会是地主?好了好了,到此为止,别再提这事!别提这事啦!”

  但后来,这件事还是被队长酒后吐露了出来,并传为笑谈。

  父亲过世多年后,到了改革开放的新世纪,村里人提起他,都说他好福气,几个孩子都读过书,在外都有工作,吃公家饭。一大家子人,子子孙孙一大群,清明上坟好热闹,门前停着好几辆小汽车,生前虽然没当成“劳模”,也不算冤枉他此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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