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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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大约有人会这样描绘我的生活,早上,一个死人。因为我如尸体一样的躺在床上,微薄的呼吸证明着我依然生存,所以确切的说我是一个活死人。中午的时候,太阳高照,晒的正酣,我大概用一个中午的时间来苏醒,睁着眼睛依然做着梦,所以那个时候我是个痴呆的人。下午的那一段时间大概可以忽略不计,因为我都诧异自己是否真的存在,由此推出下午的时候我不过空有一副臭皮囊。晚上的时候我可以渐渐恢复知觉,因为肚子饿的厉害,于是便会出去散步,顺便找些吃的。晚上对于我来讲是个极度精确的词,它意味着分针与秒针都不离分毫的指着十一点整,而不是很多人吃晚饭时踏的黄昏点。于是这些种种又说明了另一个问题,我是个昼伏夜出的动物,但决非益虫,反而像是一个中世纪患有早期老年痴呆的vampire。我在这里说英文不是因为我骄傲,而是因为吸血鬼大都在欧洲,而中世纪最为繁盛,我应该属于退化了的一类,所以不吸血了,但是仍然会说一些英语,例如vampire,权当是一种身份的证明。这种有趣的历史似乎不应该被遗忘。

  一个vampire是有许多的女朋友的,由于我是没落的一只,也可能是仅存的拥有中国血统的一只,所以我也有。但是不是很多。我只有一个,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了。不是因为我微尖的虎牙透着血光,而是因为我是一个行尸走肉,一副投错胎的臭皮囊,当然,还是一个不会吻女人脖子允血的恶魔。所以她就离开了我,在我睡着的时候,那么她应该有相当充裕的时间来打包行李,顺便把我钱包里的几张大钞也一同拿走。我对此一直感到一些悔恨,我早就应该刎她的脖子了,用我的牙齿。

  晚上很无聊,因为除了热闹的地方以外其他的地方都是死寂的,而一个人就更无聊。无聊有两种,一种是先天的,而另一种是后天的。先天的无聊是一种劣根性,游手好闲是与生俱来的,婴儿在羊水里泡着的时候就开始了。而这种无聊也似乎是一种操守,如同军人要遵守命令一样,当我面对着一大堆工作的时候我的大脑就会跟我讲,你很无聊。这个时候就是我的劣根性发作的时候,我明白这种无聊感是天赋的,于是我决定发呆,然后用手拿着笔,嘴咬着它。当我发现笔已经被削尖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我又度过了无聊的一天。另一种后天的无聊是一种惰性心理演变的,这种退化跟近代吸血鬼的牙一样,上面已经没有了微小的细孔,尖端也不锐利了,变成了一种装饰。女生拥有这副小小的尖牙会被称赞说:“Kawai le~~~~~”。这是骇闻的,因为这种退化的女吸血鬼竟然会受欢迎,而人们却不会理会拥有同样工种的蝙蝠的性别,也不会说它们kawai。无聊的人自然也不会被人们说可爱,即使他们是后天的。这类人的无聊是严重掩饰,其实他们的脑子在呆滞的表面掩护下高速转动,心里打了许多的主意。我曾经尝试过依靠我天赋的无聊细胞以先天发展后天,结果我失败了,因为我天赋惊人。

  为了驱赶这种无聊,我决定去一个热闹的地方,我的肚子已经很饿了。我去了一个茶餐厅,叫了一个番茄鸡蛋火腿饭,还有一杯西瓜汁,红色的东西让我兴奋。餐厅很满盈,一个老头没地方坐便搭在我的桌子上,我只是专注的吃着饭,没有理会他。那个老头叫了一碗面,一边吃着一边看着我。我其实不知道他看着我,我以为他想吃我的火腿,于是就给了他一块。老头拿了便吃了,也没有谢一句。我也没说“不客气”,喝着血红色的西瓜汁,我正把自己带入一个二十一世纪的落魄vampire的框架里。老头吱吱的喝着汤,他的力气很大,一口气便把汤全吸进了嘴里,那汤水像一个滚动的水球一样进入了他的喉咙、食道。我不是有意的看,因为我的意识又陷入了无聊状态,于是那是我无意识观察到了。老头看着我,眼神呆滞,面部木纳,像真的痴呆一样。我们两个人对望着,谁也不说一句话,我看了看表,十一点五十九分,还有十秒到十二点。我起身准备走了,老头突然间说,往后你的生活会颠倒异常,你将大祸临头。

  我一边听着他的预言,一边走出了餐厅。在他的话音将要消失的时候,钟楼里传出了第一声钟响。

  二

  对于一个生活在凡世,不吸血而又没有特异能力的无聊吸血鬼来讲,预言本来就没有什么意义。他本来就是被诅咒了,身边的女人都已经走掉了就已经很讽刺,预言似乎就是谩骂了。所以我根本没有对这个老头说的话在意,跑到了一个酒吧里面继续发呆。

  酒吧里面的灯光很活跃,大都是暖色调,我给照的很热,便叫了一杯啤酒。我点了一根烟,无聊的看着人群,再提无聊似乎有些累赘,但是这的确是我的天性。人群也许同样的无聊,他们只是在群魔乱舞,手舞足蹈,一堆虫子一样的蠕动,恰似一窝蚂蚁。蚂蚁窝里是有一只白色壮大骇人的蚁后的,所以那里面也有一只,骇人。她穿的很凉快,用“穿”来形容她只是出去对一个女性基本的尊重,因为从我的角度来看,她的三点都已经被吧里的烟雾挡住了。我是凭空臆造的。但是这只蚁后的确很有生产能力,几个工蚁围着她转,手在她的三点上摸来抚去。我敢肯定,她一定有超强的繁殖能力,要知道,雌性动物的魅力在于它的繁殖能力,这几个男人肯定会为了生殖而发生血战。这是原始的本能,动物都会为了交配而殴斗厮打,男人本来就是专业动物,所以这场架在所难免。在我喝完了一瓶啤酒后,生殖战争如我所料的爆发了,而胜利者似乎是那个蚁后,几个男人全都在混战中被干倒了。蚁后没有了心思,于是跑到了吧台叫了一杯血色玛丽,坐在我的旁边。

  我没喝过血色玛丽,“Sanguinity Marry”大概是它的学名,但是用“bloody”似乎更确切。玻璃杯里散发的血红色的珊瑚光挑撩着我的心弦。对于血的嗜好,那是一个吸血鬼的本能。我没有要那杯血色玛丽,因为那杯子太小,我觉得喝得不痛快,不如喝西瓜汁,于是我就叫了一扎西瓜汁。蚁后看着我很好笑的样子,大概没有见过人来酒吧喝西瓜汁。我在心里原谅了她的孤陋寡闻,因为她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是一个无聊的人。

  从她空虚的瞳孔里我可以看出她也同样是个无聊的人。她品酒很有一套,如中世纪贵妇人那般的高雅,这令我很欣赏,对她也有了些许好感,我与她之间不过一米的距离,那个空间像是宇宙黑洞,无聊,空寂。我们两个人互看了许久,我点燃了一根烟,喝着西瓜汁,然后往上方吐了一口烟。她把烟从我嘴里拿了出来,夹在自己的两片唇里,那唇色很红,像血一样。我知道那是一种信号,证明她跟我一样无聊,对于血,我是不能自己的。

  相视一笑后,我们出了酒吧。

  她到了我的家里,我无所谓,因为我一个人住。我坐在床的这边,她在那边。她的身上没有什么衣服,布料很简洁,把她的体态展示的很完美,很撩人。我叼着烟,看着她的衣服如何从身上一件一件的滑落下来,我发现她的胸围,内裤还有丝袜都是那种红色的,红色让我感到兴奋。我的血液在身上激彭的翻滚,我也脱了累赘,与她相拥了。

  那晚上对面的楼似乎着了火,光亮透到了我的家里,我们无暇观火,继续生殖爱情。其实对于蚁后来讲,做爱不过是一道最平常不过的工序,她不知道练习了多少次;而对于我来说,我只想知道我的牙齿能不能透过她娇嫩的皮肤抵触静脉里流动的血液。我把嘴凑到她的脖子上,牙齿轻轻的咬着,不知道她是痛还是快感,只是呻吟着,令我茫然不知所动。我决定放弃吸允她的血,因为我不愿意看见我洁白的床单上染上血迹。在到达浪尖之后,我睡着了。

  第二天下午,我迷糊的睁开了眼睛,蚁后早就走了,桌上面留了一张字条:have a try of Sanguinity Marry。

  三

  如同往常,我继续发呆。对于自己的自知力,我一向是自信的,因为我知道在晚上我会懂得饿。于是我又继续无聊。无聊对于我来讲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广告里播着“水是我生命之源”,那个广告女郎骚首弄足的卖弄着自己丰满的身体来诠释水对她的重要。我不大明白,但是突然想起了女人是水做的这句话我又懂得了许多。从下午到十一点之前的那段时间里,我没有继续发呆,而是费力的转着脑子想着一个问题:什么是我的生命之源?当我的意义上的晚上来临的时候,我仿佛领悟出了,无聊是我的生命之源。

  但这对于我来讲不过是一种主观臆断,或者说是假设。如果要这个说法成立,我必须对此进行论证,于是我决定要去证明它的正确性。

  我没有忘记过我是一只在人类历史上即将绝种的vampire,由于进化论的缘故,我变得只是嗜血而不吸血,只能通过一般人类的食物来补充能量。对于一个还有自知力的吸血鬼来讲,这不但是一种无奈,甚至是一种悲哀。

  我决定去一家高档的西餐厅去把悲哀拭走,于是我要了一杯1980的法国红酒,还有半成熟的牛排吃了起来。红酒的香气很特别,红的非常有层次感,是渐进式的,由浅及深。幽暗的灯光从酒杯里通射过去,于是那灯光又成了两种颜色,一边是黄色,而另一边则是暗红。那牛扒做的很精美,伴碟的是西兰花还有土豆泥。牛扒上面还有些稀疏的血,一般来讲,中国人对此比较害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很多人会要十二成熟的牛扒。但是我不一样,我嗜血。所以当这两样红色的东西在我嘴里被咀嚼的时候,我感到自己与众不同,那种优越感就如同一群穿白衣服的人里唯一的黑衣者一样。

  我很优雅的舞弄着刀具,一举手一抬足都尽量显得优雅。正当我沉浸在我的古典美态的时候,我发现了对面的桌子发生了争吵,两个女人哭得很厉害。我依旧吃着,但是利用我眼角的余光观察着,做这种事情似乎很符合俗人心态。然而我从来没有认为过我是个俗人,因为我喝的是1980的法国红酒,带血丝的半成熟的牛扒;因为我是一个无聊的人。

  两个女人的争吵方式我从来没有见过,因为她们的演变过程实在戏剧化,且非常精彩,悦人耳目。她们从怒目相视,破口大骂,到沉默不语,互相安抚,到现在我看到的一同流泪,相拥接吻。我很诧异她们的这般不寻常的举动,百思不得其解,甚至怀疑起她们的性取向来。在我继续吃牛扒的时候,我努力的回想起她们的对话,仿佛抓着了些许端倪。

  那两个女人的长相都是中人之资,但是按照现代七分身材三分样貌的审美标准来看,可以归入美女的行列。一个女的是长发的,很飘逸的感觉;而另一个是短发,十分爽朗阳光。她们放在一起就像是双子座的两颗俨然迥异的守护星,虽然感觉各异,但是却可以协调视觉。造物主如此慷慨,我不得不感恩。

  我的牛扒已经快吃完了,而餐厅里也只剩下了我们三个人。我一个人陪着桌子上的烛光喝着红酒,猜测着两个女人之间的故事。而那两个女人也喝着红酒,窃窃私语,样子很亲昵。在我的红酒喝了一半的时候,她们坐到了我的桌旁。

   四

  一个高档餐厅里只坐着三个客人是一件可恶的事情,侍者尤其这样觉得,因为他们不得不为这三个混蛋继续工作,直到打烊。而只有三个客人的高档餐馆也不意味着生意萧条,而是证明了夜已深,我们都是昼伏夜出的人。我对于晚上精力旺盛的人很有亲切感,于是又要了两杯1980的法国红酒同她们一起喝。离深夜两点,也就是餐厅关门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我决定用这个时间来探清事情的原由。我这样做也许会被人骂无聊,而事实上,我的确是个百分百的无聊人。

  我们三个人围着小圆桌坐着,一起小口的浅尝着红酒,眼睛也看着红酒,仿佛里面有些什么稀奇的东西一样。如果里面真有些稀奇的东西,我会告诉她们,那是血,然而里面只有沉甸甸的酒香,所以我一言不发,她们也没有吭声。对于这种窘境,我不以为然,因为这不过是无聊的引申义,我习惯于这种空洞感。我心里想,你们不是我的对手,因为我是无聊的人。于是我们都继续保持着这种沉默。我看了一下侍者,他对于这种打不开的局面有着明显的布满,及其不耐烦,托着塞帮一脸愁容的看着我们。为了舒缓这种不安的情绪,我要了一瓶长城干红。

  我们三个人的1980已经喝的见底了,两个女人打开了长城干红,自顾自的喝着,没有帮我倒酒。那瓶酒挥发的很快,仿佛空气种的热量猛然增加了许多,酒气都蒸腾成了漂浮的红晕,在那两个女人的脸上游动着。那瓶酒已经没了一大半,我依然很有耐性,给自己斟满了一杯酒,继续等待。

  等待总是会有些结果的,那两个女人又抱头哭了起来,然后又将两条舌头缠卷在一起,火热的亲吻着。我知道,那叫做French Kiss。这个时候是凌晨一点整。

  长发女人看着我的眼睛,跟我说:一个怪人。短发的女人看着我的脸,跟我说:一个怪人。我看着她们,很用心的解释道:我不过是一个无聊的人。她们豁然开朗,猛然释怀,突然抱在一团狂笑起来。我明白了,这个年头无聊的人比怪人更能给人带来快乐。

  长发女人收起了她狂妄的笑声,跟我讲起了故事:她和短发女人都有一个男朋友,这一个不是分别,而是同一,换言之她们的男朋友一脚踏两船。女人在一次粗心的安排下见了面,那天是情人节,专一情人的节日,花心萝卜的末日。两个女人对于对方的存在十分厌恶,甚至憎恨,都有想杀掉对方的念头,至于那个男人,却不知道如何取舍。对于他来讲,他踩的不是两条船,而是一双鞋,鞋要成双,否则就失去了意义。女人多少知道男人的心态,于是决定其中一人要退出这个游戏,要让那个男人一只脚走路,便在深夜约到了这家餐厅来,夜深是行凶的好时间。她们决定要好好的协商,也就是以非无力方式解决问题,于是便很真挚的沟通。她们为了让对方知道男人有多爱自己,便列举了种种事实以为证明,以求情敌知难而退,结果确实证明了男人是个公平的人,他对两个女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一模一样,按部就班。最令她们不能忍受的就是连避孕套都是同一款,同一色,同一品牌的。男人公平的爱情分配说明了一个真实的问题,他谁也不爱,就如绝对的光明犹如完全的黑暗一样。两个女人伤痛欲绝,便抱头大哭,贴身拥抱,互相索求着温存。结果就成了抱薪救火,两个人情不自禁的亲吻了起来,女人的敏感非男人可以琢磨,她们极度敏感的神经受到了情欲的刺激反而变本加厉。女人柔软的身躯,灵巧的舌头,滑细的肌肤已经完完全全取代了她们心中的那个他,于是感觉来了,自然就情不自禁了。所以,我便看到刚才那么惊天动地的一幕,着实精彩。

  短发女人听完了以后便喝了一口酒,笑了,两边的面颊露出了两个浅浅的酒窝,刹是可爱。我听完了这个叵测的故事后也不自觉的笑了,因为这个故事实在无聊。我把那剩下的半瓶酒均分到三个杯子里,三人一饮而尽。然后我透着烛光跟她们讲,你们也是无聊的人。

  侍者打烊了,凌晨两点整。

  五

  如果再过十年,人们大概会这样形容现在的我,一个老不死的人。说我老不死不是因为我老,我不过二十岁,而是因为我的无聊。在一个追求高效的世界里,我是一个落后分子,就如像宣统皇帝在民国初年写休书一样,最后还要对着整个民事法庭振臂高呼:废除一切尊衔,永为庶人,不得入宫!我大约也是如此的角色,确切地说我是一只残废了的vampire,因为我昼伏夜出,我拥有微尖的虎牙,因为我不懂吸血。我也常想,倘若我如此无能,那么我应该被视为瑰宝,放置在国家历史博物馆里供人瞻仰。如有可能,更应该躺在一副水晶棺材里,在身体上盖一面国旗,原因倒也简单,物以稀为贵,我这样的人大概也不多了。然而事实很有趣,我白天躺在床上,人们在工作,所以无幸参观我的尊容;而晚上我起了床,别人却睡了觉,我也失掉了机会。简而言之,我这个人太无聊,我的生活总是围绕着无聊这个主题,所以我决定要去探究我生存的意义。

  我依然是晚上起床,确切的说我中午已经起了床,那是属于身体的反应,到了晚上十一点钟的时候大脑才得以完全清醒,那是意识的反应。人的身体与意识大概是相辅相成的,大脑控制着身体,而意识又通过身体来表现出来,然而我的身体和意识似乎隔了太远,或者太久,大概是九到十个小时的时差。这又说明了另一个问题,我的反应奇慢,但是这不过是又一个命题,我仍需去证明它。我的女朋友离开我两天了,我仍然没有感觉,这又成为了一个论据,于是命题便是真命题,我的反应的确非常慢。这个时候我仿佛恢复知觉,我觉得自己很悲哀。

  悲哀对于我来说是一种睡醒后的自然反应,像冬天人们小便后会全身抽动一样。物理上对这种现象的解释是:热量通过排尿的形式从身上消耗掉了,身体产生了冷的感觉,于是就有了抽动的反应。那么我的悲哀就应该是因为我的美梦通过觉醒了的形式又破灭了,所以我茫然若失。然而我从来不做梦,这说明了我连睡觉的时候都依然无聊,我的悲哀大概由此而升。

  我睡醒了,于是决定去觅食了。我走到了一家餐厅,吃了些东西,然后就走了。我之所以如此迅捷是因为我是那家餐厅的唯一顾客,那种寂静让我难受。你只能听见自己嘴里咀嚼食物的声音,吸管被吸允的声音,碗筷的碰撞声,那个时候你似乎在消化着自己,身体的构造入了眼底。我看见了食物如何进入我的口腔,被牙舌弄碎,然后进入食道,再顺到肠胃,被胃液溶解,那些颜色很难看,大大削减了我的食欲。我草草扒了几口饭,出去了。老板看着我离去的身影,长长舒了一口去。

  晚上很幽静,让人害怕,周围都是漆黑的一片,几盏路灯照着路。那些路灯很高,但是没有全亮着,大概只有一半,估计是出于政府节约能源的意愿,也道出了一个事实:我纳的税与别人一样多,却比别人享受的少,因为我无聊,而且无聊的不是时候。不过如我这样却可以庆幸一下勤勉的大自然,白天的太阳,晚上的星星月亮都是全天工作永不停歇的,我能够得到的仅有却比别人得到的许多来得珍贵。

   六

  因为夜是黑而寂静的,所以不协调的声音很容易就会被捕捉到,即使那双耳朵并不敏锐。在空荡的星空下嘈杂的喧哗声从一家club传了出来,那家店的名字很独特,“摆动”,我走了进去。

  店里面充斥着吉他的嘶鸣声还有几个长毛的吼叫声,他们在台上使劲的甩着头,一副亢奋的模样。台下没有座位,观众们蹦蹦跳跳的模样恰似一堆跳蚤,脑袋一同晃动。这家club的确是难得的诚实,店如其名,“摆动”,整家店都在振动,地震一般。观众们都沉浸在极度的兴奋中,好像脑髓被掏了出来浸到罂粟水里一样,只是无意识的激动,失去了自知力。台前面实在太拥挤了,于是我便被排在了人群的外面,相隔着无数个脑袋看着那个舞台。长毛们依然歇斯底里的嚷吼着,不知所云,人们却像傀儡一样被那些噪音牵引着,手脚胡乱的舞动。我看得诧异,想起了Nirvana穿着女性内衣裤表演,就觉得那些长毛其实很正常,不过这家club依然让人感到闷热,我心里憋的难受。

  我无法忍受这种污浊的空气,这空气不但不清新,甚至污浊,里面混杂了难闻的汗味、人们身上落下的毛发,还有皮肤上窃逃的皮屑,乃至血液。我对于血腥味是敏感的,然而这里的血液似乎坏死,令我感到恶心。

  这种不安的环境令我准备离开了,我吃力的与拥挤的人群背道而驰,但是在我回头的一刻,我看到了一片血红的颜色。那种血红让我痴迷,我没有忘记过我是一只过气的vampire。我努力的钻入了人群,极力撑开眼睛去探寻着那一抹血红。我看到她了,却十分熟悉,我知道我见过她,苦苦的在我大脑皮层里寻找着那一两个有用的细胞,结果它们藏在了一处,我没有找到。她缓缓往前走着,人们竟为她让开了一条道路,我睁大着双眼看着她。她上了台,夺下了麦克风,垂着一头长发。

  这个时候整个场都寂静了,灯照着红色的她就如同燃烧的火焰一样。她的头发盖住的左边脸颊,露出了一只红色的右眼,闪出了妖艳的光芒。她身着了一身火红的紧身衣,将身段含蓄又真实的展现出来,那是一种包裹着的裸露。

  她在观众与灯光之间的那个空间里沉默不语,全场也令人惊讶的寂静,如同外面的黑夜一样。她缓慢的拿起麦克风,凑到嘴边,说:“Sanguinity Marry。”

  她是蚁后。

  长毛们如听到了指令一样,弹奏起来了,那吉他的声音舒缓的很,却充满了哀怨,乃至离愁,剪不断,理还乱,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蚁后唱了起来:

  “It’s a bloody night,

   The bird was flying in the red sky,

   What were you doing?

   I was sitting beside the window,

   Watching the endless rain outside.

   It’s red; it’s bloody, like the river

   Ran out of the child’s vas.

   She was crying in the bloody rain,

   She’s Marry, people called her ‘Sanguinity Marry’,

   That’s an anathema from the deepest hell,

   It made her never be alive.

   Never be alive.”

  我惊讶了,她的声音如此的凄美,如同哭泣的天籁之音,让人神往,却使人却步。我寂静的站在无人争抢的那一角,在黑暗中点燃了一根香烟。

  香烟燃点着,是一种燃烧的血红色。

  七

  人们只是听着,没有动作,没有声音,甚至没有一丝即时的反应,连呼吸都变得薄弱,无力,把自己放入了一潭静水。水面如镜,人们不知所从,便失去了方向,只能呆呆的站着,失掉了亢奋的能力,“摆动”被镇静了。我仍旧站在门旁的那个黑暗的角落抽着烟,因为这个地方是一个黑洞,夹杂在这个空间里,而我是唯一可以存活于这个黑洞的人,因为我是一个无聊的人。

  蚁后把麦克风仍在了台上,她的动作很潇洒,没有用力气,就是那么随意的一扔,连惯性都难以产生。她摆动着迷人的曲线向门的方向走去,突然停在了我的旁边,看了我一眼,说,我见过你吧。我呵呵笑了一声,回到,西瓜汁。她也笑了,跟我说,陪我出去喝点东西吧。众所周知,我是个无聊的人,所以我跟了她出去。

  那个时候大约是凌晨三点,酒吧已经关门了,我们找不到地方喝酒,于是我到24小时营业的商店里买了六罐啤酒还有一杯咖啡和口香糖。我们两个人顺着路边走着,在一个狭小的码头坐下了。

  晚上很美丽,虽然是黑色的,却有着神秘的吸引力,皎洁的月光不像白天的太阳那么耀眼,却十分柔和,那是一种阴柔的美感。星星虽然忽闪忽灭,生命迥异,命运如同萤火,转瞬即逝,然而仍旧在天空中编织了一副华丽的锦绣,那美丽也是唯一永恒的。

  海浪拍打着岸堤,富有节奏的美感,像是音乐一样。风吹动了她的秀发,却更见妩媚,如同黑夜绽开的暗红玫瑰一样。我们两个人不发一言的喝着啤酒,看着黑色的景观,夜的黑让人感到自由,没有人会理会你在干什么。她从我的口袋里那出了一根烟,点了起来;我也给自己点了一根,伴着海浪声,吐出了黑色的烟雾。

  当我们的啤酒已经喝了四罐的时候,她跟我说她叫玛丽。我笑了,我说怪不得你这么爱喝Sanguinity Marry了。她也笑了,她说你不会叫西瓜吧。我摇摇头,说我的名字没有什么机会被人叫,所以你不需要知道,我生活在晚上。她沉默了,一气喝完了第五罐啤酒,说她累了,要我送她回去。我点点头,把咖啡递了给她,说,好。

  我到了她的家,她的家很干净,面积也不大,一个人住很合适。整个房间都是白色的,白天的时候应该会有一种蓬荜生辉的感觉。她在我面前把身上的衣服都脱了,穿上一件白色的男士衬衫,倒在床上就睡了。我坐在沙发上,抽着烟,喝着第六罐啤酒,看着窗外的星星。

  我借着幽暗的月光欣赏着玛丽的身躯,她的确很唯美。她的身体像是罗丹精心雕琢过一样,增一分侧显肥,减一分侧显瘦。皮肤光亮而透析,仿佛是清制的陶瓷一样,可以通过皮肤窥见底下流动的血液。圆嘟嘟的乳房耸立着,支撑着衬衣架起了一个帐篷;润满的双股下连接的曲线柔顺而细腻。她的乌发像黑珍珠一样的亮丽,又如丝绸一样的顺滑,散发着一种暗潜的芬芳。我嗤笑着自己,那晚上不过与一俱完美的身体做爱,而非一个人。

  我无力的瘫坐在沙发上,思考着,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八

  我的眼皮下涌现了一片亮眼的血红色,太阳的光亮灼伤了我的眼睛,我用双手挡着那种刺眼的光亮。我惊讶的发现,我竟然苏醒于白天的阳光中。这是一种奇异的光线,它给予了世界光明和温暖,人们依赖着它,成了它的追随者。而太阳也便成为了神似的偶像,人类心里永垂不朽的图腾,他们只是对此膜拜,而不懂抗拒,当太阳光如剑般刺射双眼的时候,你只会戴着太阳眼镜去躲避。而我不一样,我习惯了夜的漆黑,更依恋月光的温柔和星光的灿烂。黑夜会令我感到清醒,虽然世界并不那么温暖明丽,却真实的很,这是光明深处包裹的真理。

  我坐在沙发上,看见茶几上留了一张条子,那是玛丽写的字,因为上面署了一个红色的“Marry”。

  “厨房里面有早餐,喜欢的话就放在微波炉里热热吃了吧,我中午下班,接我吃饭,别推搪,我知道你职业无聊,有的是时间。”这是纸上的留言,我看了看纸页的题注,上面有一家公司的地址,我记下了地址。当然,用脑子,里面有的是空间。

  厨房里面有做好的煎鸡蛋,还有些面包,上面还有一些热气,很明显,玛丽走了没多久。我把食物放进微波炉里,3分钟后拿了出来,然后一人吃着。我大概有一年没有吃过早餐了,所以吃的时候竟然有些舍不得的感觉,细细的品味,慢慢的咀嚼,这种感觉让我感到十分有趣,因为食物是一般的食物,而感觉却是有趣的感觉。也许,我的知觉在慢慢的恢复,这是一个未知的因素。我看看手表,是早上十点钟。

  准确的说,离中午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而从这里到玛丽的公司大概是十五分钟的路程,所以我的时间绰绰有余。我点燃了一根烟,看着窗帘缝隙间的那一线蓝天,开始了思考,这对于我来讲非同寻常,这说明了我的大脑被赋予了主题。暂且放下这个主题是主动还是被动,是暂时还是长期,问题在于有了主题的人便不再是无所事事,换言之他不再无聊。这对于我来讲不但是骇人听闻,简直就是一件令人恐慌的事情,因为我可能会因此而丧命。我说过,无聊是我生命的源泉。

  我不禁打了一个冷颤,然而又觉得有些不妥,因为当我认为我生命之源是无聊,这个绝对无聊的因素的时候(请原谅我词汇的困乏,除了“无聊”我想不到更好的词),我实际上已经开始运作了大脑。那么可以这么说,我的大脑已经在有意识的工作了,所以我的无聊其实不过是一种肤浅的表现形式,然而它的演技十分精彩,连我自己都给骗到了,仍旧以为自己很无聊。而事实上,我不无聊。

  对于以上这种费神的思考,我不但感到困惑,而且觉得无奈,因为我自己都难以辨清它的真伪性。因为无聊的人不会有ISO900国际认证,于是就缺少了法律保障;他们也不会像被屠宰的猪一样,身上戳上了红色的章印,阐明了生产厂家与日期。于是乎无聊的人们在某种意义上来讲不过是三无人员,无保障、无厂家、无时间。然而有一点是真的,大众依然称呼这类人为“无聊的人”,譬如我,所以我依然觉得庆幸。

  路边的王大爷会指着一个如此费力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的人说,不单只是无奈,简直就是无聊,如果他礼貌的话。然而王大爷不是一个礼貌的人,所以他会对他说,一个傻逼。我不认识王大爷,所以他也没有骂我傻逼,我很高兴。

  我的烟包里边还有四根烟,说明我已经抽了十六根,在一晚和几个小时的白天里,可以说效率很高,无聊依然可以加快某种速度,例如死亡的速度。这个时候我觉得我的生活将会有所改变,因为无聊不代表摊手干坐着,它实际上在创造着一些东西,不论这些东西是可见还是未知,是实体还是意识,是好的还是坏的。所以无聊这个单词虽然贬义十足,其实却是一个生产者,在自然界里生产者占据着一个崇高的位置,它是万物之本,然而无聊创造的东西只是一种东西,所以我们只能叫它东西,因为它并不详细。

  然而无聊的人们不过是局部的无聊,他们依然通过无聊这种形式创造着价值。

  我,一个无聊的人,活着应该还有些别样的价值。

   九

  我在十一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来到玛丽的公司,由于在我的概念里中午意味着太阳斜射角成90°,垂直高照在地上,影子成了一个圆形被踩在脚底下,也就是正午十二点,所以我提前了十五分钟等待玛丽。一个拥有高贵vampire血统的人应该懂得中世纪绅士所拥有的礼貌与风度。事实上,玛丽在下午两点钟的时候才从公司大门走了出来,我没有责怪她,也许那是因为概念不同,或者是概念的混淆,更有可能的是我不习惯白天的生活,我与这个日光世界之间有一条鸿沟,它让我脱了节。

  玛丽脱了夜衣,换了一副装扮。她身着了一套职业女性的套装,一身都是白色的,头发也扎了起来,成了一条长长的马尾。脸上架了一副黑边眼睛,给人的感觉是有知识、能干还有几分文静。我看着就笑了,她看着我笑自己也笑了,跑过来抓着我的手说,笑什么笑,我很好笑吗?我说没有,你这身打扮很别致,甚至让我吃惊,白色与红色竟然有如此大的区别。她微笑着,这种微笑很腼腆,让人有一种酥棉的感觉,“走吧,陪我吃饭去。”

  老实说,这么早起床让我觉得很劳累,一身的骨架都松散开了,而太阳又燃炙的很旺,令我全身上下都粘糊糊的,很不舒服。玛丽不过是我的 人,我没有必要跟她有更加深入的交往,我是一个好聚好散的人,对于我来说,情人永远当不了女朋友。至于我为什么会与玛丽吃午饭,我自己也想不明白,常人会说那是因为人饿了,然而就我自己而言大概会说因为我无聊,估计玛丽也是这么想的。

  我与玛丽在餐厅找了个地方坐下,她要了一个炒饭,于是我也要了个炒饭。我觉得她找我过来吃饭似乎有着某种目的,如果是为了消磨时间的话那么这似乎很合理,我是个不错的人选。我嘴里咬着吸管,看着玛丽,杯子里的可乐已经喝完了,冰块被吸管里流动的热量溶解了,水析了出来。我觉得玛丽是个一个人物,用英语说就是“She’s somebody really”,白天和黑夜竟然如此迥然不同,实在令人惊讶。我怀疑她有个孪生姐妹。

  玛丽的眼睛一直看着菜单,没有理我。女人的第六感很强,即使两只眼睛被蒙着也能感觉到被盯着,而玛丽不过只是看着菜单,理所当然的,也感受到了我的窥视。

  “怎么盯着我看啊,我哪里你都看过了吧?”

  “嗯,那倒是真的。”

  “对了,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

  “小孩子啊,还是,真没看出来,长得蛮老成的嘛。”

  “谢谢,可你不能怨我,这种事情我做不了主 。你多大了,嗯,这个问题也许不该问,是吧?”

  “呵,不都已经问了嘛。我二十四了,老吧?”

  “还好,不过是差了一届世界杯。”

  她被这句话逗乐了,哈哈地笑了起来。而对于它的始作俑者我来讲,我并没有感觉到它的幽默感来,乃至玛丽笑得眼泪也流出来以后我也没有感觉到。看着玛丽笑的如此快乐,我也觉得开心,因为我觉得自己仍然有着某种令人快乐的能力,即使我是一个无聊且迟钝的人。快乐是有传染性的,就像最近频繁蔓延的疾病一样。那种疾病很厉害,逼迫人们戴着口罩过活。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人们都会相互陌生,变得冷淡,因为他们怀疑一切又似乎愿意否定一切,这种极端的风格让他们感到安全,至少减少了患病的机率。然而人们都乐意去得快乐病,如果酷刑中有一种可以笑死的刑法,那么大概便会被冠上“人道主义”的头衔,当权者也可以安心了。玛丽的快乐病菌传染的很快,餐厅的另一角也传来了笑声。

  十

  我随着笑声看了过去,是两个女人。她们的样子很亲昵,长发的凑着短发的耳边,轻轻呓语着,短发有哈哈笑了出来。那两个女人让我觉得眼熟。有一样东西不可否认,我的记性很差,所以我还是没有想起她们来。

  玛丽看着我发愣的样子很奇怪,于是在我面前挥了一下手,那动作像驱赶苍蝇一样。我看了看她,对她挤出了一丝笑容。我的笑容也许很勉强,因为我睡眠不足,面部肌肉绷的紧紧的,跟做了拉皮一样。我心里面的疑问还没有得到解答,到底玛丽找我干什么。

  我们的炒饭来了,我一边吃着饭,一边跟玛丽说:“玛丽,你为什么会叫我陪你吃饭啊?”

  玛丽听了我的话,又笑了,我很纳闷我何时变成谐星了,说什么都好笑。她咽了一口饭,说:

  “嗯,我怕你太无聊了,又怕你肚子饿,对你总算是体贴吧。”

  “哦,是这样吗?那么你真的很好,不过这顿饭大概是AA制的吧?”

  “当然不是,你买单,好意思让lady买吗?”

  “既然你这样说,我买好了。”

  玛丽哈哈的又笑了,她大概是被我逗笑次数最多的女人,虽然我至今不明白我的话有什么可笑的,但是她仍旧只是笑。我看着她不发一言,其实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那表情很呆滞,像初生的孩子看天一样,大概他们都没见过。我也是,从来没见过如此能笑的女人。

  “我跟你说我喜欢你,你信吗?”

  “无所谓。”

  “什么意思?”

  “嗯,你的自由嘛,我没什么意见。”

  “那你喜不喜欢我?”

  “不知道,等想清楚再说吧。”我看了一下炒饭,“饭凉了,快吃吧。”

  玛丽没做声,听话的吃起来了。也许在我看来,一碟炒饭比玛丽重要,因为饭钱要我给;而“喜欢你”也似乎没有炒饭重要,一个是从口出,一个从口入,亏本的买卖做不来。静声吃饭的确很有效率,所以饭很快就吃完了,我便付了钱。玛丽没有因为我的话不高兴,仍然打情骂俏似的跟我聊天,直至快上班的时候才走,那个时候大概是下午四点。我不知道她上的是什么班,竟然要工作到晚上八点,但也没多说,打了一辆车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又看见了那两个女人,长发与短发。她们两人正在红灯下热烈的激吻,旁若无人,两条舌头缠来绕去,情意绵绵。这吻我懂,叫做French Kiss,我想起来了,她们是我在餐厅里遇见的“一双鞋”。绿灯亮了,车从这双鞋身边闪过。司机们都是善心的人,他们不愿意破坏这么雅致的景观,便巧妙的从女人身边掠过,跟她们的舌头一样灵活。车顺着海边的公路行驶着,远处的码头上有一个黑点,越往前走它就越清晰,等到车快到达码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在海边垂钓的老人。

  我让司机停了车,走了下来。

  天色开始黯淡了,云被太阳的余晖燃点着,霎时染红了天际,随着风滚向海面着。太阳的光亦同燃烧着海面,海潮翻腾,却井然有序,细细的倾听竟然可以察觉到韵律。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这样看过海了,因为晚上的海面看不清,黑的想墨汁,翻滚起来又涌现了许多腥臊味,不但不动人而且让人觉得胆战心惊,惴惴不安。看着海面便有跳进去的冲动,然而那是一个无底深渊,不见深浅,挣扎两下就送了命。海里面应该不会是可爱的蓝色,倘若在白天人们可能还能在海底乞得珍贵得光阴,但是它仍旧是一片黑暗;但是到了晚上,除了黑仍旧还是黑。海炙烈的火热只能在夕阳西下的一刻才能出现,海水仿佛是流动的血液,蕴含着生命的活力。

  而海底,白天里是黑色的,黑夜里也不会是白色的。

   十一

  老人坐在码头边上,一动不动,仿佛一个远古的化石,矗立在码头上。风吹过去,他的头发胡乱的蹦了几下,像石头上长着的野草,呆板而生动。那些野草的样子很憔悴,干枯的跟竭尽了血液的脉搏一样,没有什么生机。然而它在风的带动下却能够生硬的舞动,不能不说是另一种“生动”。我看着老人花白的头发出了神,意识到这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因为没有几个人会盯着个初次见面的脑袋看,况且它还属于一个老朽,那么我就是既不敬人又不敬老了。我把好奇的目光又收缩回瞳孔里,坐到了老人的旁边。

  老人没搭理我,仍然很聚精会神的钓鱼。我点了一根烟,一边吐着雾,一边看着他。他的脸上烙了许多皱纹,这可以算是一种时间划过的痕迹,沧桑他未必饱经,可是命就应该活了有一段时候了。他的两只眼睛基本上是浑浊的,没有光彩与亮泽,但是却有着一种孩子似的执着。这种眼神不是如炬的尖利,也不是洞机世界的高深,是一种孩子追逐蝴蝶时眼睛泄露的秘密。我对于他的秘密很好奇,因为这种秘密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察觉到的,我并不是自抬身价,只不过无聊的人无论如何都是有些特长的。

  老人的手稳固的拿着钓竿,一副稳如泰山的样子,我觉得他可能已经是丈人了,因为丈人又被唤作“泰岳”,那一岳大概就是指泰山了。突然,他把手伸了过来,跟我说:“给根烟我。”他的语气非常可爱,像孩子讨糖果一样率直。我从来不会拒绝孩子,当然也不会拒绝一个孩子样的老人,于是我就把烟给了他。他喜笑颜开的抽了起来,我看着,希望没有孩子像他那样老人样。

  老人抽了我的烟似乎就和我熟络了许多,于是把钓竿放在架子上,兴高采烈的跟我说:“年轻人,你知道我钓什么吗?”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无聊,昭示着我也许有朝一日也会成为这样的老人,因为无聊的人也会问如此无聊的问题。

  “应该是鱼吧。”我迟疑的回答道。坦白说,他那个无聊问题把我脑子里有限的常识弄的很混乱。

  “哈哈,我钓的是哺乳动物。”

  “哺乳动物?”

  “怎么,不知道,就是长了一对奶子喂自己孩子的那种动物。”

  “您不是要钓人吧?”

  “神经病,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没有常识啊,这里能钓人吗?我钓的动物可比人大上成千上万倍呢!知道是什么吗?”

  我困惑的摇摇头。

  “我要钓的是鲸鱼!”我那个时候很惊讶,但是仍然镇定了下来。我想了想他之前说的话,大概明白了他对我说的神经病是什么意思了。

  “大爷,这个港口是不是太小了?”

  “不小,不小,只要它愿意来,我就能把它钓上来。”

  “可您的鱼线好像也太细了吧?”

  “不细,不细,只要它愿意上钩,就算用棉线都可以钓上来。”

  “钓竿好像也不够结实吧?”

  “够了,够了,有我拿着呢。”

  “嗯,似乎有点道理。”

  “你知道吗,这些鲸鱼天天在深海里面潜水,看不见阳光,就算看见也就是一点点,哪里会过得舒服啊。我就是想钓几条上来,把它们放到一个大大的水族馆里,让它们没事就晒晒太阳,那么这鲸鱼就变得开心多了,以后奶水也就多了,孩子也能养得肥壮。”

  “呵呵,有道理。”

  我听着老人的趣语,觉得他幽默感十足,可爱的很。我将燃着余灰的烟蒂扔到了海里,心里想,该不会烫到那些鲸鱼吧?

   十二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只是依稀记得我躺下的时候已经日落西山,月牙悬空了,而现在的天空仍旧那般漆黑,那是夜的深。我躺在床上,伸展着四肢,仰视着窗外的天空,那里繁星满天,一片繁华。这个时候的夜是寂静的,似乎可以听到空气的流动声,我双眼迷糊的看着那些闪动的星星,似乎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无限的安宁。这是一种怎样的安宁,它让我的心脏逐渐减慢了跳动,血液依然如静溪那般流淌,脑子里所有的是一片黑色的夜,我栖息于这片夜中,自由的放纵。也许,这是属于我自己的夜,我自己的黑。

  我没有出去的冲动,这对于我来讲是不正常的,因为夜晚是我精力最旺盛的时候,如若不出就浪费了资源,减低的效率,让我的人生更加无聊。我也许应该坚持这种独有的生活方式,因为我是一个独特的无聊人,然而现在的我连手指头也不愿意抬一下。因为此时的安静让我全身放松,惬意非常。我看着那些星星渐渐觉得眼皮又沉了,合了眼,睡了。

  不知道那是清晨的第几缕阳光,我被它唤醒了。我站到窗前,看着窗外的草木,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稀奇却又熟悉,麻雀在树间追逐嬉戏,互相追逐着。我管那叫做爱情,一种原始的本能冲动,然而这种感情却真诚而纯洁,目的也单纯,跟一杯清水一样,一眼望穿。它们不过是为了繁衍生机,传宗接代,保存自己的族类,比起人们,它们更富有责任感和使命感。也许是因为麻雀这样的动物太弱小了,即使数目众多却也有可能朝不保夕,而如我这样无聊的人,也许就这么一个,却不大在乎。我的眼里,人们的忙碌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即使前面没有路,他们也会迷路。其实在白天,如此明白的空间里,他们依然混沌糊涂的存活着,这个白天如同那个黑夜。

  外面的空气似乎很清新,我看看表,是早上七点。今天是不寻常的一天,我早上七点起了床。决定下楼去看看,这个世界有趣的很,我好像从来没有来过,或许我很久没回来了。老朋友之间应该打打招呼。

  街上的人已经不少了,大都是学生和赶着上班的人。他们神色仓促,公车一到就迫不及待的拥挤上去。我一个人悠然的走着反而显得不协调。路边有买包子豆浆的小地摊,我花了四块钱买了早点,在一个小公园坐着吃,看着打太极的老人们,觉得这样的生活很特别,很热闹,也很平衡。它不像晚上那样,你看不到打太极的老人,只能看见几个染着红毛乱蹦的孩子,他们的身上穿了许多金属,嘴里叼着香烟,鼻孔里充斥的白面,一副欲死欲仙的模样。倘若真的按捺不住就找个地方交配了,还发出吓人的声音,好像是孤魂野鬼出来散步一样。这里的豆浆包子朴实而鲜美,而且便宜,酒吧里的啤酒虽然清凉,然而价钱却远超这种平凡小食,而下酒的小菜似乎对身体并无好处。我看着天,看着地,看着公园里地草木行人,忽然觉得这里的白昼仿佛可爱而怡人,太深的夜似乎会吞噬人们的灵魂。

  黑夜似乎寂静,然而却寂寞,那是一个人的孤寂百年。我似乎没有热爱黑夜的情愫,黑夜潜行可能不过是一种习惯。而无聊呢?我也不知道,它一直在我的生命里充当着主题,让我无知的生存,而没有生活过。我有些惶恐不安,怀疑自己从来都不是好玩的,如果连自己的价值也靠不住了,那么我还可以相信谁呢?无聊,也许是一种时态,可能是过去时,可能是现在时,可能是将来时,它仍有可能被唤作“时不时”。在许多人身上,它似乎不定期活动,但是对于我来说,它似乎过于频繁而有规律,无时无刻。

  它让我挠头,这个问题仍然让我劳累疲乏,不想了。

  我慢悠悠的走出公园,在街上随意踱步,不知不觉间来到一家咖啡书屋,这个时候太阳已经高照大地,我的双脚也劳累了,于是就进了这家店。

  它的名字很有趣,日夜。

   十三

  我要了一杯Espresso,说实话,苦的要命,跟中药一样,不过香气浓郁些。我没加糖,也没往里面倒奶,喝着苦苦的斋啡,简直就是自讨苦吃。店里有许多书,我拿了一本村上的《挪威的森林》看了起来。我很久没有看过书了,大概有一年,快成文盲了。咖啡与书,有趣的搭配,特别对于我来讲,因为我不会晚上喝咖啡,也不会借着月光看书。

  村上的书平淡的很,文字朴实却充满了感情,好像能够张开口说话一样。这本书很有意思,因为我这个人似乎太无聊了,所以看书给了我一份工作,喜由心升,喝着咖啡看着书,伪装着高雅。

  书看完了,看看墙上挂的钟,快下午两点了。肚子开始抗议,我要了一份羊排,喝着罗宋汤,看着窗户。

  窗外是马路,车流蠕动着,交通堵塞的很厉害。人们在黑白的人行道上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然而红灯一亮就拔腿躲到了马路的另一头去了,给车让开了路,当了帮凶,协助车辆谋杀着环境。

  绿灯亮了,红灯亮了,如此交替着;人走了,车动着,如此协调着。这些似乎是一种暗藏的规律,精密而准确,不差一毫厘,又广而告之,成了公开的秘密。绿灯又亮了,斑马线上却空无一人,汽车屏着呼吸,蓄势待发。只有一个人呆在路边上,没有过马路。

  她一身淡蓝色,是天空的那种蔚蓝,焦急的挪动着。她坐在一个轮椅上。

  我跟老板说要去接一个朋友,于是快步出了店门,走向了那片天蓝色。

  “要过马路吧?”

  “嗯,是的。不过好像车太多了,怕一走它们就往我身上冲了,哈哈。”她笑得很开心,并没有尴尬的感觉。

  “我帮你吧。”

  “嗯,好啊,谢谢你了。”

  “不客气。”

  我手扶着她的轮椅,等待着另一次绿灯。她脸上一直挂着微笑,在蓝色衣裳的衬托下如同蓝天下的灿烂阳光。

  绿灯又亮了,我推着她过了马路。她谢了我,我对她笑了笑,说:“你要去哪里啊?”

  她指了指我身后,“就这里。”

  我们一同进了咖啡店。

  我的羊排和罗宋汤还在桌子上,我帮女孩挪了一下位子,她坐在了我的对面。羊排还散着热气,伴着香味十分诱人,女孩看着它一脸馋相,于是也要了一个。我们两个人面对着面,一起锯着羊排。她看了一下我喝了罗宋汤,皱了皱眉头,要了有个忌廉鸡汤。

  “红红的好像血一样,可怕。”她一边说着,一边抱着自己的肩膀。

  “但是又酸又甜的,很好喝啊。”

  “是吗,给我尝一下好吗。”

  “当然可以。”

  她把勺子放到了我的汤里,弄了一些尝了起来。她小心翼翼的样子恰似一只初见老鼠的小猫,机灵而可爱。她喝完了那口汤,眯着眼睛浅浅的笑了,点点头,说:“真的很好喝呀,你也尝尝我的汤吧。”

  我看了看她那一大碗乳白色的液体,觉得有些恶心,我不喜欢这种颜色。她满怀期待的看着我,像鼓励我一样,我哆嗦的勺了一点汤喝了,觉得味道很好,香浓而味美,口感也很不错。我笑着看着她,也点了点头,说:“也很好喝啊。”

  “是吧,是吧。这样吧,我跟你交换吧。”

  “不过我已经喝了许多了,对你不大公平吧?”

  “没事,反正这么多汤我也喝不完,罗宋汤的味道很适合女孩呢。”

  “嗯,既然这样,那么好吧。”

  “哈哈,好的,我们换汤吧!”说罢她就夺走了我的罗宋汤,把忌廉鸡汤推给了我。

  我看着汤没说什么,准备尽责的完成任务。她却喝的很认真,发出了响亮的声音,表情专注的很,好像汤就是一份试卷,她要在时限里尽力完成,结果没一会儿,那汤就喝完了。她满足的伸伸腰,十分开心的跟我说:“好好喝啊~~~~,今天真是没白活。”

  我喝着她的汤,看着她可爱的表情,笑了。

   十四

  我们饱食了一顿饭,看着对方鼓鼓的小肚子,不约而同的笑了。作为饭后的甜品,我要了一杯Espresso, 她要了一个草莓圣代。

  “你怎么喝这么苦的咖啡啊~~?”她喝了一口我的咖啡,一脸痛苦的说。“好像中药一样啊。”她说了我心里的真心话,我很感动。

  “嗯,怎么说呢,我也不知道,觉得苦苦的咖啡比较适合我吧。”

  “你尝尝我的草莓圣代吧!”她给了我一勺,送到了我的嘴里。冰冰凉凉的,又有着甜甜的味道,的确比Espresso好吃。

  “这次我不跟你交换了,你的咖啡实在太苦了。”她翘着嘴巴,无奈的说。“不过下一次你想喝咖啡的话就试试Cappuccino吧,好喝很多的。”

  “是吗,下次我一定试一试。”

  “对了,我都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先自我介绍吧,我叫做阿蓝。”

  “一般人都没什么机会叫我的名字,所以似乎没有必要说了吧。”

  “你怎么可以这样呢?”她有些不高兴。“我都把名字告诉你了,你这么没有礼貌呀。”

  我喝了一口咖啡,没出声,咖啡的确很苦。

  她看着自己的双脚,垂着头,阴着脸,支支吾吾的说:“是不是因为我的脚,所以你不愿意跟我交朋友啊?”

  我笑了,残疾人之间哪里有什么歧视可言,我的病可能比她的无力的双脚还厉害。

  “怎么会呢,你叫我白夜好了。”

  “好奇怪的名字啊,呵呵,不,应该是特别。”她的脸一红,尴尬的笑了,像一个红苹果。

  “是很奇怪,我是一个无聊的人。”

  “是吗,为什么这么说?”

  “我也不知道,总而言之觉得自己只是在过日子,不知道为什么。”

  “你没有什么爱好吗?”

  “没有。”

  “不会的,怎么也会有一些的。我就爱看书,写作,希望以后能当个作家。”

  “很远大的志向啊,比我强多了。”

  “才不是呢,只不过想自力更生罢了,妈妈一个人照顾我很辛苦的。我以前都没有想过当作家的。”

  “那现在怎么就想了?”

  她吃了一口草莓圣代,咬了一下口唇,说:

  “很无奈,以前我是跳舞的,在艺术学院,从小就想当职业舞蹈家。可是车祸以后,我就退了学了,这也是,断了腿怎么跳舞啊?住院的时候我天天看书,因为那些故事很美好,我看着就感到很开心,于是便没有那么疼了,从那以后就想写书了。”

  “原来如此。”

  “我希望写快乐的文字让人们有生存的动力,嗯,或者可以鼓励别人乐观的活下去。”她身材飞扬,眼睛炯炯有神,动人不已。“好像太伟大了,呵呵,是不是很白痴啊?”

  “怎么会呢,你很了不起。”我诚实的说。

  “你呢?”

  “我?”

  “对啊,你就没有什么愿望吗”

  “应该没有吧?”我自己都不清楚,只能在我的话的末尾添一个问号来诠释这种迷惑。

  “那你应该有为别人努力的动力吧,好像你的父母啊,你的女朋友啊,或者好朋友什么的。”

  “嗯,我的父母长期在海外工作,一年也见不上一次。至于女朋友,不久前才分手,而我似乎也没有什么朋友了。”

  她呆呆的看着我,仿佛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个人很寂寞吧?”

  “无聊罢了,无聊的都不知道什么是寂寞了。”

  “那么怎么办啊?”

  “晚上出来啊,人少,而且都是同一种类的,没有什么隔膜。”

  “不是吧,夜里又黑又冷,好压抑的。”

  “习惯就好了,而且我也有自己的方法排除这种压抑。”我曾经这样用三个字描绘过漆黑的晚上,性压抑。

  “什么方法?”

  “做爱。”

  她愣了一下,满脸通红,低着头不做声,样子既尴尬又害羞,久久不出一声。她演了好一阵闷葫芦,才敢抬起头不安的看着我,说:

  “你有很多女朋友了吧?”

  “嗯,确切的说,一个都没有了。”

  “为什么,你这么……那个……”这么那个的确不错的代词,我对于她的语言能力十分欣赏。

  “不过是一夜的情人,满足了就没瓜葛了。”

  “啊?”她似乎很惊讶。“那么你真的没有朋友吗?”

  “如无意外,应该是了。”

[小说]黑白

  “嗯,不然我当你的朋友吧”她对我会心一笑,真挚的说。

  我竟然一时语塞,神经仿佛断了线,反应不过来。心里突然间很是温暖,那暖流大概可以将隆冬的腊梅催开的更加艳丽,让人们少穿几件衣服,或者使瘦弱的人下冰水里去裸泳。我身体有些湿润,眼眶尤甚,大概是暖流里湿气的作用,看着窗外的一片蔚蓝色的天,说:

  “好啊。”

  阿蓝开心的笑了,她的笑容让我感到温暖。

   十五

  得来了一个意料之外的朋友,令我有一种不知所措的感觉,然而又似乎熟悉的很。记得小时候,大概是在上小学的时候,我也有许多朋友。那个时候的天湛蓝,水淳清,人可爱,我和小伙伴们戴着难看的小黄帽过马路。那种小黄帽着实是一类蹩脚的装饰,像在脑袋上顶着一盏路灯,车见了路灯就停下来了,条件是我们走在黑白的斑马线上。倘若我们冲出了马路,还是会被车撞死,另外加上被司机谩骂尸首的可能,虽然不用横尸郊野,然而死了也不得安宁,可怜可叹。于是我们规矩的戴着那难看的的小黄帽走在黑白的斑马线上,但是仍然有孩子被车撞死,那顶帽子全然失去了信用,如同老师的保证一样。

  后来的事情我记不得了,事实给了我提醒:我变得孤僻,不爱理人,不爱思考,不爱说话,从而喜欢昼伏夜出,成了现在得模样。我不懂其中得原因,痛苦的经历如同千斤巨石,难以拾掇。也许那个时候害怕白天,因为即使一片光亮下我仍然会被汽车撞死,还会遭到赌咒;虽然在黑夜里我依然有可能遭遇车难,然而却可以安宁离去,如果这样结束我会开心些。

  这依然是一堆难以道理的谬论,然而谁会在乎,不过是无聊的子句罢了。直到我遇到阿蓝之前我依然相信黑夜是我有限快乐的催化剂,无聊是我生命永恒的旋律,但是今天我似乎感受到了一些特别。这是一种特别的经历,愉悦而动人,似乎平淡无奇却深刻特别,涓涓细流似的洗涤着我麻木的灵魂,让它又获得了一丝的活力,一些生命中难以磨灭的感动。可能,这是太阳在白天里特有的温暖。

  我走在海边,看着潮涨潮落,听着海鸥的叫声,看着云朵飘扬,嘴里的叼着香烟,喷出白色的烟雾。慢慢的,我接近了码头,那个可爱的老人坐在岸堤上拿着钓竿,专心致志的等待着那些懂得哺乳的鱼儿。

  我走到了老人前,给他递了一根烟。

  “大爷,今天有收获吗?”

  “嗯,嗯,”他放下钓竿,点燃了烟。“钓到了几条小鱼,呵呵,回家可以给老婆做汤喝。”

  “哈哈,还是有些收获嘛。”

  “这些不过是个好兆头,估计我很快就能钓到鲸鱼了。”

  “希望您可以早点钓着。”

  “嗯,嗯,好,一定会的。”

  老人爽朗的笑了起来,鱼丝也跟着颤动,水面上涌起了几圈涟漪。我做到了他的身边,一边抽着烟一边对他说:

  “您在这里钓了多久鲸鱼了?”

  “呵,这历史就长了,得有三四年了。”

  “一直都没钓着过?”

  “暂时没有,不过很快就有了,很快它们就能来了。我会把它们放在水族馆里,让它们晒晒太阳,见见阳光,好好的生儿育女。”

  “如果它们不来呢?”

  “怎么会呢?”老人似乎有些不悦。“你知道我在这里钓到过什么吗?”

  “不知道。”

  “一些小鱼小虾就不消说了,像是鞋啊,户口本啊,水瓶子罐头什么我都能常钓着。还有更离奇的呢。”

  “什么啊?您说说。”

  “我钓到过死人呢……”他凑到我的耳边小声的说。

  “死人?”

  “真的,你不信是不?”他很是认真的跟我说。“有一回,我也是在这里钓鲸鱼。那天我发现那根鱼线给什么东西死死拽住了,我高兴的很啊,以为是鲸鱼来了,于是就拼命往上使劲啊,结果就揪了好些头发下来。”

  “然后呢?”

  “开始我没在意,以为是海里的水草,于是再钓,结果一用力气把一个小趾头拽出了水面。我一看,就吓了一跳,马上报警了。你说说,像鞋、瓶子还有人,这些都不活在水里的东西都能从海里头钓到,怎么就不能钓到活在海里的鲸鱼呢?”

  “嗯,有道理。”

  老人高兴的拍拍我的肩膀,说:

  “看来你比我家老婆子还明白我,她就不相信我能钓到鲸鱼来,还一天到晚跟我儿子唠叨说我脑子糊涂,现在得老人痴呆了。你说说,哪里有痴呆老人能天天来钓鱼的,不早就摔海里淹死了吗?”

  “对。”

  “所以说啊,我跟我家老婆子结婚了四十多年了,她还是不懂我。我相信我能够钓到一只鲸鱼,我哪里糊涂啊,我这叫做认真,执着,对吧,小伙子?”

  “对。”

  “好,看你跟我这么投缘,我把这条鱼送给你了。”他把桶递了给我。

  “可是我不会做啊。”

  “那我不管,我给你你就得要,不然我就生气了。”

  “好吧,我收下了。”我接过了桶。

  老人看了看手表,说:“我要走了,该回去吃饭了,以后见吧!”

  我点点头,目送他离开了。我站起身来,让海风吹拂着我的身躯,感到一种自由的清新。我看了看桶里的那条鱼,把它又送回了海里。

  自由本身就是一种美好。

   十六

  有一段时间没见过玛丽了,不知道她怎么样。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惦挂,因为我仿佛没有惦挂过什么人,提起人名来我都难以说出一二来。然而我却记得玛丽,不是因为她美丽的身躯,也不是因为她与我做爱是的缠绵叵测,而是因为她的红色。她的那种特有的玛丽红如同一种催化潜意识的的药剂,使人们趋之若骛,却不敢上前却摘下这朵谜一样的玫瑰,怕被花枝上的细刺弄破了手指,让鲜血灌溉了土壤。然而她又似乎是一个迷,让人着力的探究根底,可能当他们刨开一个深深的窟窿的时候,却猛然发现自己已经陷入而难以自拔,而玛丽却无影无踪。我想,那也许并不是一种惦记,而是好奇。我是个无聊的人。

  我晚上又出去了,想去碰碰玛丽。我到了那家我们初次相遇的酒吧,却没有看见那一抹血红色。酒吧里依然很喧哗,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本该如此,它如此的出现就应如此的存在。我想喝西瓜汁,这是我们初识时的饮料,然而她没有出现。我坐了许久,只是看着人们喝酒吵架,熏醉跳舞,无论灯光如何幽暗这景象都清晰明了。我很厌恶的看着,心里一阵恶心,便不再看了,低头喝着西瓜汁,想起了白天时在公园里见到的小鸟。它们可爱的多。

  我只是等待着,直到酒吧打烊她仍然没有出现,我倦了,离开了酒吧回家了。

  我躺在床上,听着西村由纪江的《Muse》,睡着了。

  第二天大约中午的时候,我起了床。我想起了我的朋友,于是去了日夜吃午饭。

  我要了一个牛扒,喝着忌廉鸡汤,等待着我的朋友。今天的天气仍旧很明朗,太阳光照万里,行云朵朵,清风爽朗,她应该会来。当咖啡店里的摆钟响了十二声以后,阿蓝出现在了马路的另一边。我跟老板说要出去接个朋友。

  她看到我很开心的样子,一脸笑容。我小心翼翼的推着她过了马路,跟她说:“去哪里啊?”她指指身后,朝我挤了挤眉毛。我们又一同进了咖啡店。

  她坐在我的对面,没有要吃的,只叫了一碗罗宋汤喝,她看见我喝的鸡汤嘻嘻的笑了。

  “好巧啊,又看见你了。”她一边吱吱的喝着汤,一边跟我说。

  “嗯,是挺巧的。”

  “你经常来这里吗?”

  “最近吧。”

  “是吗?”

  “嗯。”

  “你呢,也常来啊?”

  “几乎天天来,这里的老板是我叔叔的朋友,所以我来这里吃饭基本上不用钱,他好好人,说不能要我的钱。”

  “他人真的很好。”

  “也许是因为我的脚的缘故吧,所以我常想以后当了作家一定要把欠他的钱给补上。”

  “那么今天的饭我请你吃好了。”

  “为什么啊?”她似乎有些迷惑不解。

  其实,到底为什么我会这么说我也不大清楚,只是一时想法,脱口而出了。我感觉到我应该分担一下她,虽然不知道具体分担的是什么,然而我觉得那是一种义务。因为,她已经是我的朋友了。

  “因为这样你就不用欠他钱了,不必心里不安了吧。”

  “可是这样我就欠了你的钱了啊。”她似乎有些着急。

  “嗯……,其实没有啊,因为你做了好事啊。”

  “什么好事啊?”

  “你推荐了这么好喝的鸡汤给我。”

  “哈哈,是呀,我真是功不可没呢。”

  “所以说嘛,我应该请你吃饭啊。”

  “好吧,等我出了书以后我也一定请你吃饭。”

  “谢谢,我等着这一天。”

   十七

  整个下午,我们都高兴的交谈着。我们说着历史、哲学还有文学,诚然,我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扮演着听众的角色。而她一直在滔滔不绝的发表着她的观点,非常兴奋。我不过在一旁推波助澜,加加标点符号。但是我没有感到无聊和无奈,反而觉得有趣的很,她的确有着很渊博的知识,拥有当一个作家的资本。

  大概在下午四点半的时候,她说要回家了,于是我便送她回家。她的家住在海边的一个住宅区里,按照道理来说家里应该很富足,然而并非如此。她的父母早年离异,父亲带着许多钱走了,把女儿和这房子留给了她母亲。于是母女俩便与这栋房子相依为命,日夜看着窗外的一片海排除烦扰。阿蓝邀请我去她家做客,我不想叨扰,便婉拒了。她也没有怏怏不乐,拍着我的手臂说下次一定要到她家玩,我说一定。

  码头离她家不愿,约摸十五分钟的路程。我沿着海边走着,闻着腥骚的海风,走到了码头。老人仍旧坐在那里。

  我给他递了一根烟,对他说:

  “大爷,今天收获如何啊?”

  “呵呵,没钓到什么,得了一只鞋。”

  “哈哈,真是啊。”

  “来来来,年轻人,帮我看看是什么牌子的鞋啊?”

  “嗯,是耐克啊。”

  “是吗?那可是名牌货啊,我孙子一直盼着一双呢,就是太贵了。”

  “是呀,的确不便宜。”

  “可惜我只钓到了一只,如果钓到了一双我就可以送给孙子了。可惜,真可惜。”他无不痛心疾首的说。

  “可是这只鞋好像穿不了啊?“

  “不怕,不怕,我以前是当过鞋匠的,这些是小活,容易修的很。”

  “是吗?”我一脸疑惑。

  “当然了,我得把另一只也给钓回来。”说罢,他摆出了一副蓄势待发的架式。

  “那么您努力了,我不打扰了,再见。”我跟他笑笑说。

  “拜拜。”老人跟我挥挥手。

  我花了两个小时走回家,便瘫坐在沙发上,双脚劳累非常,左思右想不明白为何会如此的神经,有车不坐自讨苦吃徒步归家。想着想着竟然睡着了,在梦里我看见了穿着一身红衣的玛丽,她朝着我微笑着,妖娆而美好,性感却纯洁。她如同一团炎热的烈火燃烧着我的全身,让我血液沸腾,全身骤然升温。我猛地醒了,在一片水汗中。

  看看手机,上面有一个尚未开启的信息“晚上到摆动来找我好吗?--玛丽。”

  我十二点的时候去了摆动,但是没有进去,我并不喜欢那个地方。太嘈杂,到处都是难闻的味道,活像一个尿罐子,用来排泄的地方。我在摆动门口站了两个小时,抽了十九根烟,看看脚底,已经横尸遍野。玛丽穿着一身红色的衣裙出来了,她的上衣很短,露出了健美娇白的肚皮,而裙子也短的很,不及膝盖。晚上有些起风了,我给她披上衣服,说:

  “找我有什么事情?”

  她似乎对于这样的开场白很不喜欢,阴着脸不说话。我也不懂得该说些什么,只好帮她理了理刚披上的外套,说:“小心着凉。”

  她看着我,眼睛有些闪动,里面似乎涌动着什么,过了许久,她跟我说:

  “我想你了。”

  我们坐着车,去了我家。

   十八

  我慢慢的褪去了她的衣服,她也同样做着相同的工作。我抚摸着她的长发与娇媚的身躯,与她倒在床上,裸露着身躯在星光的披盖下做着爱。我闭着双眼,吻着她滚烫的双唇,吸允着小巧的乳房。她亦然紧紧的抱着我,手指深深的掐入了我的背部。月光很柔和,我们相拥着躺在床上,看着窗外。她的乳房贴着我的肋骨,让我感到温暖而柔和。

  她抬头看着我,跟我说:

  “你不一样了。”

  “怎么不一样了?”

  “现在的你变得很温柔,很有感情了。”

  “是吗?”

  “是啊,以前像野兽一样。”

  “嗯,不过这几天我好像有些改变了。”

  “是吗,讲讲看。”

  “好像开始喜欢白天了,不过这似乎听着很无聊。”

  “不是啊,我不喜欢白天,我喜欢晚上。”

  她停了停,接着说:

  “我真的很喜欢你,就像喜欢晚上一样。”

  “嗯,是这样吗?”

  “对,真的,有的时候恨不得可以马上见到你。”

  “是吧。”

  “你喜欢我吗?”

  “我不知道。”

  她看着我,咬着下唇。

  “为什么?”

  “因为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

  “骗人。”

  “真的,我真的不知道,其实喜欢与不喜欢的分界对于我来讲模糊的很。就跟冰水里的冰和水一样,你也不知道冰和水到底又什么实质的不同,冰很快就会成了水,而水还在,却不会消失,而冰就不见了。所以喜欢和不喜欢好像就是一回事,也无所谓喜不喜欢了。而对于我自己也一样,我不知道自己到底算是一种怎样的状态。我不知道到底自己为什么存在,好像因为我在这里,所以我就在这里。好比说一棵树吧,因为它在那里,所以它就在那里,跟其他东西没有什么关联。所以我也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因为每当我去思考的时候我就会走到另一端去,像迷路一样,后来仔细想想,可能是自己无聊的缘故,但是我还是不知道这个原因是不是正确的,会不会又走到了另一端。特别在晚上,晚上会很容易迷路。”

  玛丽没说话,只是看着我的双眼。

  “呵呵,好奇怪的人。”

  “我不过是个无聊的人。”

  玛丽听完了又笑了起来。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喜欢你。你给我一种很特别的感觉,让我有一种希望与你在一起的感觉,特别在晚上,一片漆黑的时候。我喜欢晚上,因为没有人会认识我,没有人会指责我,也没有人会欺骗我。嗯……,怎么说呢,你让我感到舒服,熟悉。就好像你是一片大海,我是海里的一条小鱼一样,我与你一起的时候就会觉得轻松快乐。我喜欢你就像喜欢晚上一样,呵呵。”

  我看着玛丽,没有说话。我抬起头,仰视着窗外的星空,那里灿烂非常,似乎为了编织繁华的锦绣而聚集在一起了。风从窗外吹了起来,抚动着窗纱。那白色的窗纱不是我装的,是妈妈出国前装上的,后来我觉得它太透光,于是又加上了了厚厚的窗帘。我和玛丽两个人赤条条的躺在被子里,谁也不说一句话。她紧紧的抱着我,我可以感受到她身上蕴藏的温度,饱满的曲线。我看着她精致的面庞,低下头去,吻着她的唇。她也吻着我的唇,四叶交合,火辣辣的燃烧着。我抱着她,轻轻的抚摸着她柔滑的脊背,不久她便俯在我身上睡着了。

  我再看了看窗外的星空,合上了眼睛。

  十九

  我最近时常回想起我十年前的模样,圆圆胖胖的样子,脸上时常挂着红晕,像一个胖桃子一样。那个时候的我的嘴常常说着什么,确切的说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听见声音传入自己的耳朵,然而却辨不清字眼。十岁时的我是极其天真烂漫的,脸上永远是阳光明媚的。我那个时候很怕黑,连睡觉都要开着灯,即使妈妈把灯关上了我依然会挣扎的起身再把它打开。我也许内里是憎恨黑夜的,因为在外婆的故事里黑夜是妖魔鬼怪的栖息地,它是黑暗寒冷的,没有生机及活力,只能张开血盆大嘴吞噬那些脆弱的灵魂。十岁的我很脆弱,如其他的孩子一样,热爱着白天。老师常说我们是花朵,所以我们热爱阳光,热爱白天的温暖及光明。白天的世界正统的。

  也许世界变得混沌不清,所以我在我的路上看到了黑的诱惑,便入了那个境界,开始了黑夜潜行。那是个不确切的时间,难以回忆,难以用双手捧起细细观察,那个时间仍然只是存在,如我所说的,像是一棵因为存在而存在的树一样。我思考着我的无聊,它是虚设还是一类实质,它到底是地球外在的星云还是内里的地核,谁也说不清楚。地球的内外同样的漆黑,乃至甚于黑夜。我的无聊如同哪一样的状态呢?

  我醒了,那不过是一个梦,也许不是一个梦,可能只是一种潜在的思考方式。我的床上只剩下一个人,玛丽已经消失了。我的心里似乎如一个空洞,只是空空如也,若是往里探勘竟无物可究。太阳的光亮使整个房间如另一白昼,我站在这个白昼里,仿佛沙漠里的一面镜子,伴着白色细碎的沙砾,映照着太阳的射线,再反射如我的心田,让我的灵魂得到滋润。

  也许,我正渐渐离开那片黑。

  我在路上盲目的走着,这似乎是一种龌龊的盲目,因为它参杂着另样的目的,我喜爱享受这类阳光。我走到一个露天茶座,要了一杯Cappuccino。

  这种咖啡的确很好喝,香浓而且有着淡淡的甜味。我一边看着街景,一边慢慢的品味着。

  我又看见了她们,长发与短发,她们就坐在我对面的位子上,喝着东西。我拿起了咖啡,做到了她们的跟前。她们惊讶的看着我,一脸的迷惑,然而不过半晌,便迷云尽散,露出了微笑。

  “好巧,又看见了你。”长发对我说。

  “嗯,的确。”我也笑了笑,“最近还好吗?”

  “嗯,很好啊。”

  “是吗?真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啊。”

  “我也觉得是,”短发说。“你呢?过得怎么样?”

  “还不错。”

  “哈哈,大家都好就是最好的事情。”长发很高兴的样子。

  “你们的事情怎么样了?”

  “啊,你看嘛。”长发把她和短发紧握的双手伸给我看了。

  “你们……?”

  “嗯,我们正在恋爱啊。”短发解释道。

  “是这样啊,哈哈,出乎意料的事情啊。”我的确吃惊,然而似乎这事情又有先兆。

  “好像吧,不过谁又能说这不是一件好事情呢,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对,有些道理。”

  “别人怎么看并不重要,我们开心最重要。”长发说。

  “嗯,那么祝你们开心生活下去,不过,这的确是男人们的两个损失。”

  “哈哈,谁说不是呢。”长发大笑道,“对了,你这个怪人,还那么无聊吗?”

  我笑了笑,对她们举起了杯子,说:

  “What a beautiful day。”

  二十

  自从上一次与玛丽做爱之后,我就没有再见过她。我试图找过她,然而空手而归,她就如同人间蒸发,了无声息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一样。而我又似乎回到了十岁的时候,找到了一份工作,帮杂志写一些小文章,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件轻松而快乐的事情。其实我并不需要工作,因为家里的钱很充足,我不过想让自己跟钱一样充足罢了。

  我一有机会就去白夜看阿蓝,而她也很高兴看见我。她这段时间很努力写小说,那是一个关于一个失聪女孩的故事,不过我并不清楚结局,因为她常常吊着我的性子,跟我说那是个悬念。我很高兴知道她的悬念,因为人生里的悬念似乎层出不穷,然而它却改变着许多东西,它在赐予着一些快乐,或者将快乐夺走,取而代之的是悲痛,但谁有知道何时快乐再来呢?阿蓝把所以的心思放都在她的处女小说里,每日快活的生活,这种快乐可能就是一种改变。

  码头上依旧充斥着海里特有的腥味,好像里面的鱼都飞出了海面,在天穹下散布着它们特有的味道。那个老人并不在意种味道,仍然天天在哪里垂钓,期盼着那条愿意上钩的鲸鱼。我也常去看他,送些香烟给他抽,他也将一些钓来的鱼儿回赠给我,说这是礼尚往来。我对于这种曾经风尚一时然而现在不见衰退的礼貌感到心悦,欣然接受。他似乎天天在夕阳的炙晒下钓着他的那条鲸鱼,但是从来没有如意过,却得了许多意料之外的物品,例如杯子、鞋还有一些味美的鱼蟹。据他说,由于那些额外的海味的缘故,他的老婆子也不唠叨他了,让他继续在那个码头上钓鲸鱼,不过还是说他老人痴呆。老人依旧那般执着,他跟我说,他其实不单单要钓那鲸鱼,而是为了圆梦。

  我想,他大概要钓的是个梦吧。

  今天早上,我起床后给自己做了早餐一人吃着,看着电视。突然,我看见了玛丽的身影。然而,那是个僵硬的玛丽,她已经停止了呼吸,悄然离去了。她自杀了,服了过量的安眠药。我找到了她,然而又似乎迟了许多。我只是呆呆的看着电视,一脸的愕然,无所适从。我捂着脸,久久不出一声。

  门铃响了,我打开了门。

  一个邮差递了一个特快传递给我,上面署名是“Marry”。

  我打开了信封,看到一张红色的纸,上面写着:

  “It’s a bloody night,

   The bird was flying in the red sky,

   What were you doing?

   I was sitting beside the window,

   Watching the endless rain outside.

   It’s red; it’s bloody, like the river

   Ran out of the child’s vas.

   She was crying in the bloody rain,

   She’s Marry, people called her ‘Sanguinity Marry’,

   That’s an anathema from the deepest hell,

   It made her never be alive.

   Never be alive.

  我可能已经离开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_^

  不必为我难过,因为对于我来讲那是一种快乐,因为我爱黑夜。不过这个世界好像没有永恒的黑夜,不是吗?所以我只能努力为自己寻找着一个永恒的黑夜,这样我才可以永远的快乐啊。生命好像对于我来说太短了,不过这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我快乐了,只有在永远的夜里我才能真正的快乐啊。

  别伤心,虽然你为我伤心我会很高兴,但是我不愿意看见你伤心。你知道吗,你是一个小气的人,现在都不告诉人家你的名字。不过我不会怪你的,呵呵,因为我喜欢你。其实那也许不止是喜欢……

  我就像爱黑夜一样爱你。

   爱你的,

   玛丽 ”

  我手里握着那封血红色的信,一声都出不了。

  一滴泪珠垂落到信上。

  那天晚上,我没有按时上床睡觉,而是出去散步了。我到了酒吧里要了一杯Sanguinity Marry,喝着。那种感觉很奇特,我从来没有品尝过,不过依然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是玛丽的味道。

  第二天,我坐在茶餐厅里吃午饭。突然间,我听到“你将大祸临头了”的声音,我转过身去看,仍旧是那个老头,这回他又去诅咒别人了。这时,一个少妇出来拉着了他,跟老头说:“爸爸,你怎么又出来胡说八道了。”又一边向被诅咒者到:“对不起,我爸爸有老人痴呆,精神也不好,你别在意。”

  我看了看老人,笑了,心里想着那个附上精神病的预言。

  似乎,它是准确的。

  我看着一轮红日,仿佛这个空间都被染成红色。

  而这个白天,也竟如黑夜一般安宁,仿佛白夜一般。

  这不过是分不清楚的两色,混沌的黑白。

   -完-

标签: 黑白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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