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 雾里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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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颖川

  发表于《世界日报-小说副刊》,2011年5月16日----18日

  这两年来,整个美国的中下层劳动人民都在汹涌的失业大潮中翻滚挣扎,我也未能幸免,一跌入水,好歹撑过春天,最后还是失去做了五年的药品公司的工作。我不得不四处投简历寻找新工作,而我的工作目标也像房价一样一降再降,从世界著名的大制药厂,到中等规模的生物公司,再到新成立的小公司,最后百般无奈只能把简历发给了各个高校实验室。既使如此屈就,我收到的应聘回应还是寥寥无几。我真的开始着急了,切身感觉到作为一个新移民,又是单身女人的生存之艰难。我甚至有些后悔前年不应该那么固执,如果接受了吴强的求爱,至少现在还能有个所谓的丈夫帮着顶一顶,不至于日夜被即将流落街头的忧虑和哀伤所纠缠。

  就在动摇了一切自立自强的信念,开始羡慕和妒忌家有贤夫的幸福已婚女人的时候,我接到了简的回信。她的回信是我快半年来寄出简历后,最迅速收到的回信,也是措辞语气最直接的 。没有任何客气话,她在信中一一列出我所找的实验室技术员职位的工作要求和工资。我发现这份工作的工作量实在是大了些,工作时间也长了些,工资又少了些,而且还需要我从现在的住处横跨大半个美国搬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更可警惕的一点是,虽未见面,就已感觉到这位未来女老板的强横气势。如果是在好年景,我绝对不会考虑这个工作机会,可是,此时此刻,对于我几乎是到了穷途末路般的窘况而言,这个工作机会既使算不上雪中送炭,也确实解了一时之困,于是我努力调整好乐观的心态,欣然前去面试。

  经飞机再转地铁,我来到了简任职的这家医学院的内分泌系。医学院的规模不大,系也是小系。系秘书引我到一间小会议室坐下,还好心地端来一杯热咖啡。我极需要振作精神,端起咖啡就喝,却烫了舌头,只好懊恼地把杯子重重放回桌上。我胡乱翻着带来的简历,勉强自己耐心等待简的到来。我想要不要提出报销机票钱和旅店钱,经过反复权衡,我决定,如果能得到这份工作,就不提这事,如果面试失败了,就厚着脸皮去争取这笔对我来说不算少的花销。

  从来往的几次电邮和电话判断,简有着一般人身上难见的果断和坚定。至于她相当传统的英文名字,我猜想会不会得自于早年间曾经风靡国内众多有志女人的那部同名小说的女主人公简#8226;爱。

  到了约定时间,如风一般,简推开门刮进来,掀起了身上白大褂的衣角,露出里面丝质的墨色长裙。我忙不迭站起身迎上去。她足足比我高出多半头,居高临下肆无忌惮地打量我,一边伸出细长的手指握住我的手,像男人一样用力摇了摇,自我介绍说:“我是简#8226;杨博士,你可以叫我简,简#8226;爱的简。” 我暗自夸奖自己猜测准确,亦步亦趋配合她面对面坐下。后来我才从偶然的机会得知她本来的中文名叫杨军红,在入美国籍的时候弃之不用改成了现在的英文名。

  我一边谨慎地回答每一个问题,一边偷眼观瞧。她的身材高挑,既使坐着,也流露出一股气昂昂的风度。虽然画了浓妆,可眼角的细碎皱纹依稀可见,只是因为本来容貌秀丽五官精致,既使人到中年仍不失为一个美人。

  至少从外表看来,她跟小说中相貌平常的简毫无相似之处。

  不久之后,她亲口说她已经四十有七,离婚数年,女儿在上大学。我当时真是无比的羡慕,连声感叹,美人毕竟是美人,虽然年华将逝,可还是要比普通女人强,至少远远胜出了我这个年刚三十,虽未身材变形却已面目日渐憔悴的平凡女人。

  我这人相貌平平资智平庸,无论走到哪里,都处在人群的中游偏下,最不起眼。可我有一个连自己都莫明其妙的长处,就是很容易能得到女人的信任,于是我就能知道更多她们背后的故事。也许就是因为我平平的相貌和平庸的资智,女人们,尤其是相貌比较出众才华也比较高超的女人,在我的面前,不会感到任何竞争和威胁,所以才会放心地敞开心扉,倾吐心底的种种痛苦和欢乐。当然,女人本身就乐意与人倾谈,既使再坚强的女人也需要一对倾听的耳朵。至于男人是不是有同样的倾述爱好,我就不清楚了,这可能又得归因于我平庸的相貌,导致没什么男人愿意把我当成赏心悦目的红颜知己来交往。

  果不其然,时间不长,简就在挑剔我工作的余暇,一点一滴地讲出了她的故事。

  简的父亲在国内算是一个小高干,为什么说是小高干?据她自己分析总结,是因为她的父亲一直在领导身边当警卫员,没能到最前沿冲锋陷阵,所以没有军功,作为一名军人,这是他父亲一生的遗憾。而他保护过的几位领导却步步高升,更在解放后成了省级,甚至国家级的领导人,于是在和平的年代,领导人感念简的父亲一直以来的忠心勤勉,对他提携照顾有加,派驻地方也当了领导。虽然他从未掌过实权做过一把手,但是倚靠着京城里的老关系,无论事业还是生活也还过得风声水起。退休以后,经常跟人翻看翻看与各位高层领导合影的泛黄老照片,依然能把简兄妹三人的工作生活安排得有滋有味。

  简排行最小,是父母兄长的掌上明珠,本身条件就优越,再加上人也好强努力,一边嘲笑两个哥哥只知道倚靠父亲,一边凭成绩考入了医学院。不过,毕业后,她还是借助了父亲的关系,才得以分配到一家大医院。工作没几年,又赶上出国潮,兴冲冲来到了美国。到了美国,父亲的所有老关系都没了用处,生活学业困难重重,简却一声不怨,咬牙从头做起,先拿到生物学博士学位,再考到美国医生执照,终于算得功成名就,做起了教授医生。

  每当她无情地剥削我的劳力的时候,只要想想她艰辛而辉煌的移民经历,我就完全没了脾气。同样到美国留学,她做了教授,而我是技术员,她是老板,我是属下,她是强者,我是弱者,我们的实力决定了我们的地位和处境。

  如果简有空闲又心情好,就会端来午饭跟我一起吃。她的午饭大多买自楼下的汉堡沙拉,或者是让人一看就没胃口的酱油炒面。每当这个时候,我就能多少获得些许优越感,为自己的厨艺而自豪一阵,既使她毫不客气地从我的饭盒里挑走所有的糖醋排骨,我也依然感到满足。

  简的口才好,见识又广,吃饭的时候,评古论今,滔滔不绝,不留我插话的余地。她说话时,含着满嘴的饭来不及咽下,于是常有饭粒和口沫溅到我脸上。我不敢教她餐桌礼仪,也估计她出身军人之家,生活虽然优越,大概没有人会像我上过旧式女校的外婆那样,耳提面教,督导我们坐要有坐相,站要有站相。我只好想点儿小把戏,每次跟她吃饭,都想办法隔着桌子坐到她的斜对面,这样既可以听她尽兴谈话,又不会沐浴在她的饭粒口水之下。

  简说话,还喜欢挟带各种脏话。这也算是一幕奇特的景象,一位衣饰精致,相貌端正的女人,开口闭口之间,大方自如地骂出一般人羞于出口的脏话,就好像人说“天哪” 的口头禅一样。我跟她相处不久,不但学会在工作中苛刻要求自己,还同时接收了她的脏话口头禅。只是在使用这些口头禅的方式上,我们之间有着巨大区别,她是不论喜怒哀乐开口就会大声骂,以表达自己感情的激烈,而我则只敢闭了嘴躲在肚子里悄悄地骂,由此也可见我俩地位之高下,我没有放肆的实力和本钱,就只好隐忍偷乐了。

  简的表达方式不只限于大大咧咧地张扬,看不同的时间场合,也会有温婉可人的一面。一天下午,简把系主任领到实验室来,嘟着嘴,翘起食指在空中点点,说:“鲍伯,你看嘛,人家只有这么小的一间实验室,太拥挤了。”

  系主任甩着花白的头发,抖着双层的下巴,同情地连连点头,像父亲安慰女儿那样摩挲着简的肩背,“可不是,空间太小了,怎么办呢?”

  “这还不好办?把尹教授的实验室让一间给我好了。” 简对系主任眨着水汪汪的眼睛。

  “这个……”系主任挠挠头,又摸摸鼻子,“尹教授也是位很可爱的中国女士啊,拿走她的实验室,她会伤心的,再说她今年申请到了一个大课题,给系里的提成很多,我们不忍心让她难过啊。可是,你也申请到了大课题,我们也有责任让你高兴。这样吧,可怜约翰今年没有申请到课题,说不定支持不到明年就要关门走人了,你去跟他商量商量,也许他可以腾出一间实验室来?呵呵。”

  系主任慈爱地拍拍简的肩头,扭着胖腰走了。简跺跺脚,大骂系主任是老滑头,又骂尹教授是天下最虚伪做作的女人,难怪人到中年,还找不下男人。又补充了无数声口头禅后,她才兴冲冲拉着我一起去查看可怜约翰的实验室。

[短篇小说] 雾里看花

  到了年底,系里举办圣诞节聚餐会。会议室的长桌拼在一处,堆满了汉堡和沙拉,还有饮料酒水。大家很随意,或坐或站,边吃边聊。在大众的场合,简的吃相与私下里又不同。她端端正正坐在桌前,腰背挺得笔直,下巴微扬,把一张餐巾纸仔细铺在大腿上,右手刀拨出一叶菠菜,左手叉叉起来,送到嘴边。为了不弄污口红,她把嘴张得尽量大,伸出舌尖接住菠菜,抿紧了嘴咀嚼几次咽下。她喝起酒来也与平时不同,程序复杂了,先用食指中指和拇指捏住纸杯,小指高高翘起,将纸杯顺时针一晃,等暗红色的酒液荡漾起来,就蜻蜓点水般低头一嗅,然后扬起头,闭上眼睛品鉴气味片刻,才将纸杯举高,猛一仰头,一饮而尽。空空的纸杯放到桌上,她明亮的眼睛四下一扫,似乎在说,你们快看啊,看我的姿势多高贵,看我的酒量多豪爽……

  我坐在她的对面,于公于私,注意力几乎都在她身上。我瞧瞧周围,似乎在场的人只对食品感兴趣,并不特别欣赏她的表演。简倒也不以为意,照样优雅地吃,优雅地喝。时间不长,她终于厌倦了,放弃了刀叉,直接用手抓起汉堡,也不再品酒,而是自斟自饮,一杯接一杯,喝得又快又急。

  一定有什么事不对劲,我看着有些着急,又不便贸然劝阻,在心里把最近发生过的大小事件滤了一遍,分析会有什么事能刺激她借酒浇愁。应该不会是前段时间争实验室的事,简赢了这场战争,只会高兴而不会生气。她也不大会是担心小狗欢欢,自从我来了之后,欢欢几乎快变成我的狗了,完全托管在我家,吃喝散步洗澡陪玩,都是我在做,她只在非常高兴或者非常悲伤的时候,才会招呼欢欢到身边摸两摸而已。要不就是为了老曹烦心?我看看她风韵犹存的脸,又否定了,像她这样有才有貌的出众女子,也会为情所困吗?

  聚会结束,回到办公室,简要求我汇报实验结果,自己却打开带回的一瓶红酒,倒满杯接着喝。我讲了两遍实验数据,却没听到回应,抬头一看,只见前一刻还精神抖擞倒酒喝的简,已溜到了桌子底下。她的头发乱了,眼影晕开加重了黑眼圈,口红早就随着大量的酒水喝下肚,露出苍白的唇色。

  我从椅子上跳起来,转身想冲出去喊人帮忙,可一转念,实在不希望让人看到简的失态,尤其是不能让她系里的对手们看到。我蹲在简的身边,问她感觉怎么样?她闭着眼睛呻吟,像受了委屈的小女孩。我轻轻拍她的背,说些不着边际的安慰话,又把一杯不知剩了几天的旧茶淋淋沥沥灌进她嘴里。隔了半晌,她才睁开眼睛,呜呜咽咽地说要回家。

  简费力地站直了,搂搂头发,拉拉衣裙,迈脚就走,却一个趔趄往前倒去。我赶快上前扶住。简稳稳身体,也稳稳心神,看一眼我托在她胳膊肘下的手,再侧头骄傲地斜我一眼,那神情倒好像反过来赏我一个面子似的。我也顾不得这些情绪细节了,尽力拖着她快走,一边警觉地左右看,遇到注意我们的同事,就立刻堆出笑脸频频点头。幸好天已黑了,简住得也不远,就在医学院科研楼的马路对面,否则,一路上难保不会有好事者打电话报警。

  进了公寓楼,我熟络地跟门卫打招呼,前后摇摆身体,遮住门卫射向简的好奇目光,敏捷地将简推进了电梯。简不满意了,嘟囔几句抱怨我动作粗鲁,却并没有放开我的手,反而靠得更近了。我早就感觉到,简虽然在我面前颐指气使最爱摆出老板的架子,其实她也越来越依赖信任我,不但告诉我她公事私事的种种谋划策略,还把公寓钥匙给了我一套。

  简的房间一如既往地乱,从门口走到卧室的床前,我们踢倒了一个凳子,碰响了欢欢的大铃铛玩具,踩过三双袜子,还有两只乳罩。幸好欢欢在我楼下的公寓里,否则一定会叫得上气不接下气,更添乱子。终于安顿简躺在床上,她还要笔记本电脑,说是有篇论文需要改稿。我利用她酒醉的弱势,假装没听见,只管拉过一床被子兜头盖上。她哼哼两声,不再出声了。我环顾房间,实在抵受不住嗜好整洁的本性,捡起丢得满地的杂物,尽量找合适的地方放好。简的衣橱里堆满了衣服,连门都关不住。我不甘心地试了又试,最后强制把门关上。我走出简的公寓,反手锁上房门,也不想等电梯,直接走楼梯,楼梯直通地下室,就到了我简陋的小公寓。

  当初面试完并当场接受工作时,简很高兴,知道我需要搬家,就强烈建议我租住她同一个楼的公寓。我不好意思也不敢太拒绝,就租下了我还能负担得起的地下室的一套单间公寓。我也暗自埋怨过,简这么想我住在同一栋楼里,明明是为了能更好地剥削利用我,公寓就在科研大楼对面,每天上下班省了多少交通时间,还能在上班之外随时指使我到实验室补活。况且,如果她有私事需要帮忙,我就在楼下,招呼起来也方便,也因此她的小狗欢欢几乎成了我的狗。

  过了一段时间,我渐渐少了怨怼之情,除了在工作上要求异常严格,她对我也还不错。当初,不等我开口,就报销了我面试的路费和住宿费,搬家时,更给了一笔安家费,一般来讲,高校的教授都不会对实验室的技术员这么慷慨重视。上班不到一个月,她就给我涨了两级工资,说是对我的工作能力很满意,希望我能长期干下去。系里院里如果有免费的吃喝聚餐,她也都尽量带上我。到了月末,只要她有空闲,就开车载我去唐人街大包小包地选购中式食品,并一再承诺会教我开车,这样我的生活就更方便了。她还不止一次说过,我年纪还不算太大,单身生活不容易,张罗着要给我介绍对象。她的这些同情话总是弄得我产生奇怪的情绪,既感动,又觉怪异。她离婚了,也是单身,之所以能同情我理解我,难道是因为我们处境相同吗?每当这种时候,我就有些犯糊涂,弄不清我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她不再是高高在上的老板,而我也不再是低低在下的小工,我们只是女人,单身的女人,既使嘴上再强硬再不服输,可在一天的拼搏奋争之后,在灯暗星稀的夜晚,在心底深处,总是虚虚缈缈,有些说不出又不忍去探究的感伤与寂寞。

  要说跟我最有感情的,还是欢欢。我一进门,它就跑步迎上来,高高翘起尾巴围着我打转。狗不像人,只要你照顾它喜欢它,它就会毫无保留地热情回报你,至于我是教授还是技术员,是容貌美丽还是长相平平,在欢欢眼里都不重要,它唯一看中的就是我对它好的心。这个世界上,也许真的只有动物才能懂得如何透过外表看到本质。

  我觉得我今晚有些过分的多愁善感,其实对目前的生活,我也没什么特别不满意的地方。虽然是单身,或者就算是所谓的剩女,到底离家千里,天高皇帝远,父母没机会唠叨,更不用与熟人朋友比较,自可图个逍遥快活。更何况,在美国,人人不是忙着赚钱弄身份,就是忙着追逐各种新奇,既使你有故事讲给人听,人家当面一哈哈,转身就抛去脑后,只惦记自己的事了。这倒很有点隐于闹市的感觉,我也就把勾心斗角复杂人际都看淡了,也把从前那些好强搏出头的心思消退了。只是一来二去,也许是静极反思动,冷眼旁观生活中男男女女苦苦悲悲的寻寻觅觅,就是心止如水,也难免会春意微漾。

  目光转动,我看到了桌上的镜子,想回避也来不及了,眼角额头的几道细细皱纹已落入眼里。看着看着,突然想起系里新来的实习医生布莱恩,一个棕发蓝眼的美国男人,长得清秀文静,在走廊里遇见了,就害羞地一笑,说声你好。他比我年轻,既有相貌又有前途,我跟他,真是连痴心妄想都不可能。可每次相遇,他都会用力地盯着我看,再这么一笑……也许不同族类的男人,审美观会有那么点不同呢?我由不得脸红心跳,连连自责不该有此奢望,拿起换洗的衣服冲进了浴室。一连调了几次水温,一会儿嫌凉,一会儿嫌热,身上跟着一阵冷一阵热,把自己也弄得不知进退了。

  第二天上班,我惯例早到,坐在实验室里不安心,隔不多久就要探头看看简的办公室。她有临床早会,应该是直接去了医院,开完会才会回来。可我还是心怀惴惴,她酒醉过后,想起了前一夜的忘情失态,以她的好强自重,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会不会恼羞成怒,迁怒于我这个事件的目击者?鉴于有太多的人,尤其是那些很聪明很能干的人,无论男女,均有将自己的过错转嫁给他人的倾向,越想我就越悲观,甚至已经幻想出我因此而遭解雇无家可归的惨况。我如此热衷于演绎自己的悲惨,别不是缺乏生活保障和安全感的缘故吧?怎么别人喝醉了酒,我反而一波三折地为自己想像了一个如此悲惨的结局?我不禁嘲笑自己,却又不得不承认之前的失业经历,确实给我的心灵留下了不小的创伤,现在想起来还后怕。幸亏是简给了我这份工作,救我于水火之中,这么一想,我倒真的开始担心她了。

  简的高跟鞋敲得地面叮咚响,跟人打招呼的声音又响又亮,到了实验室的门口,用力拍了拍门,大声问我好,然后一边咒骂一边在提包里翻找办公室的钥匙。找到钥匙开了门,抬脚就踹,木门咣得撞到墙上,接着一声惊呼,这是她绊在椅子上碰疼了脚趾,紧跟着传来开电脑和翻文件的声音。她的一举一动都跟平常没两样,依然信心十足强势高傲,似乎昨晚那个喝醉了酒在地板上跌爬的女人根本就是另外一个人,与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既使跟我面对面的时候,她的眼神也照旧犀利,语气也仍然权威。我突然明白了,真正羞愧痛苦的人是我,而不是她,是我在自我代入地替她感受着,我对待这件事的反应只是源于我自己的性格,而她的性格跟我截然不同,想法感觉自然也跟我截然不同。于是我赶忙忘却了这件事,既使这里真有天大的问题,也是她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轮不到我来替她承担。

  快下班时,她狠狠挑剔了一番我的实验结果,直折腾到晚上七点,才放过我。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安慰纠结挣扎的肠胃,又不禁多疑,以为她到底还是行使了老板的优势来报复我,因为我就是那个无意中知道了当权者隐私的小人物,我再一次自悲作为弱势群体的无助与被动。

  没等我收拾好背包出门,简从办公室里喊话,叫我再等十分钟,说是要请我去吃晚饭。我条件反射似的立即答应,答应完心里突然就意外地轻松了。不管是想谢我也好,还是不过找我陪吃饭也好,她毕竟还是把我当成了自己人,而我的工作也安全了,生活也暂时无忧了。我为自己这样委曲求全而伤感起来,年纪渐大,我不再像年轻时那样有勇气了,那个时候我常给自己鼓劲的话是死都不怕还怕啥?我现在的想法是我不但怕死,还怕那种没有工作没有亲人没有着落的境地。就像工作需要有人合作一样,我突然意识到我也需要找个人来一起合作生活,处处苛求的所谓爱情终于不再是最重要的了。我越想越是自怜自伤,如果不是简及时走出来,我说不定会扑在地上大哭,为当年因琐碎口角而分手的唯一一次恋爱而哭。

  我和简坐在窗边,一低头就可以看到高楼下街道上如蚁虫般蠕动的车辆行人,悠然而生出一股俯瞰芸芸众生的超脱感,一时忘记其实我们自己也是深陷在生活泥沼中的凡人。

  “跟老曹的事,你说我该怎么办?” 简用力咬着一块儿牛排, 目光沉静。

  “全看你喜欢,主动权都在你。” 我时时提醒自己注意身份,说话尽量顺着老板的毛儿。

  “我跟老曹好了三年,头两年同居,去年又从他家搬出来,现在拿不定注意要不要跟他结婚。”

  这事我早有耳闻,但不是简第一个告诉我的。上班第一天,就有系里的另两位技术员小苏和何智,利用走廊偶遇的机会,将简的性格和生活,通报个大概给我。我还记得很清楚,当她们知道我就是简新雇来的技术员时,满脸的同情和幸灾乐祸,立刻绘声绘色地描述了简的种种严厉和刻薄。见我将信将疑,她们又补充说明了简的私生活,试图用她玩弄男人的恶毒来类比她对待同事的凶残。我当时未加评论,经过一段时间的冷眼观察,发现这些关于简的闲话,只是略具其形,而细节出入相当悬殊。

  断断续续,简都有对我提起过老曹,但是从没有过像今晚这样,一副要掏心窝子的架式,这顿时激起了我的好奇心,虽然心里着实兴奋,沸水开锅似的冒出了一连串的问题:“为什么同居了,又搬出来?既然搬出来了,为什么又要考虑结婚?” 可脸上还是做出谨慎谦逊的表情,嗯了一声,似乎并不想追根究底。

  简抬头仔细看看我,说:“我当初搬出来,就是因为看不惯他跟他女儿之间乱七八糟的关系。老曹的女儿,已经上大学了,明明学校有宿舍,可几乎每个周末都回家,一回家就黏着老曹撒娇,谁受得了这个啊?”

  我控制好分寸又嗯了一声,心里却想:一个亲妈去世的女孩子跟相依为命的老爸亲近,似乎是人之常情吧?

  她顿了顿,若有所思,“在他眼里我算什么?同居两年,不提一句结婚,难道只想一直同居?没名没份,不清不楚,占我的便宜?哼!我索性搬出来,给他点颜色看看,别以为我离不开男人,是该他做选择的时候了。”

  我有点明白了,“你搬出来以后,他开始考虑婚事了?”

  “他已经求婚两次,我都没答应。我还没想好,怎么也要他求三次才行。”

  “他求第三次了吗?”

  “啊呀,这就是我最近很心烦的原因,他居然再也不提了。你说是不是我做过了头,没把事办好?” 简皱起眉头,十分苦恼。

  我轻声安慰,“你先别急,他要是真心喜欢你,早晚会有第三次求婚。”

  简白我一眼,“我怎么会着急?!我有什么可着急的?追求我的男人可以从这桌边直排到大街上去。”

  “那是,那是,你如此品貌俱佳出类拔萃,怎么会缺男人?” 我居然可以这么敏捷地拍出一个马屁,自己都感到肉紧。

  简却好像没听见,沉默了良久,才抬起头,眼睛里似乎升起一层雾气,“想当初,前夫追我时,什么甜言蜜语没说过。”

  我不知道怎么接话,只好同情地叹口气,“是啊,一般越是嘴甜的男人,越没良心。” 其实我也不知道男人的嘴巴和良心是不是有这样的线性关系,因为从来还没有男人跟我甜言蜜语过, 我唯一经历过的男人并不甜言蜜语,也还是没良心。

  简咬咬牙,似乎怒气上涌,可转眼又陷入了回忆,“我和前夫谈恋爱那阵儿,几乎天天见面,他还要写情书,每次都写三页以上,毛笔写下的金书小楷,字字不苟。在一起的时候,不是去听音乐,就是去山里写生。你听了别以为他是学艺术的,恰恰相反,他跟我一样是学医的,我们是大学同学,他父亲是早年间海外留学归国的名医之一。他个子高,脸又白净,书香门第,既有才且有情,哪个女孩子不喜欢?班里的女生都很妒忌我。”

  我不由得眯起眼睛,点点头,无论是二十年前,还是二十年后,能写毛笔字情书的男人都挺难得。

  “毕业后,我们分配到同一家大医院。他在麻醉科,工作较轻松,又爱玩,心思一点没在工作上,还像谈恋爱时,总想拉着我看戏啊谈心啊。我在内科,要抓业务评职称,又刚生了孩子,家里家外一天到晚忙得前脚赶后脚。谁能知道?我到底为这个家付出了多少?他不但不体谅,还埋怨我争强好胜。等到了美国,他的怨气更大了,非说是我逼得他出来受洋罪,见我不答理他,就变了花样玩,背着我专找些不入流的女人鬼混。你说,他还算是个男人吗?在国内靠双方父母帮衬,出国也是靠我的关系,在美国又是靠我养家办绿卡。他自己折腾一通,也就是在实验室里做个技术员混日子,没一点出息,来了美国好几年,英语都说不利索。我骂他劝他,气极了也扇过他耳光。最后,我实在忍受不了,提出离婚,可这男人真是软骨头,居然从房门口一路跪到床前,双手抱住我的腿,赌咒发誓,保证在我申请绿卡期间绝不再找女人。我看他哭得满脸是泪,心想就算我是个女人都从没哭过这样惨烈的,心就软了,再说女儿也跪在一边哭,看在孩子的份上,又给他个机会。”

  我试探着问:“那后来怎么还是离了?”

  简用力一甩头,满脸的鄙夷,“要不怎么说这男人的骨头贱,偷嘴惯了,一刻也熬不住。这也是老天要帮我。周日一早,下大雪,本来我是要去教会的。”她看一眼我,有些抹不开,“那段时间心情不好,听说去教会能散心,就常去。我出去一看,雪太厚了,没法开车,索性又回屋睡下了。自那天我前夫认错后,我虽然答应不离婚了,可还是气愤不过,就把他赶到地下室去住,算是内部分居吧。我们周围有不少中国人,小社区,闲极无聊,目光炯炯就盯着别人家出事呢,所以我们在外面还装得跟没事似的。”

  我嘴上没说什么,心里话,你真以为自己演技挺好?前一晚是谁醉得东倒西歪的?其实早看出来你有问题了,闲话也在四处流传了,只是没人通知你而已。

  “前夫在地下室,只看见我出去,没看见我回来,以为我一定不在家,狗胆包天居然用家里的电话打给情人。也是巧,我正想打电话告诉教会的朋友我不去了,拿起分机话筒一听,这对狗男女在打情骂俏,跟演戏似的肉麻恶心。你想我怎么能再饶过他?当即就在电话里,骂了个鸡飞狗跳。”

  我微张开嘴,直愣愣看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简倒是平静下来,“然后我就卖房子离了婚。”

  我还未经历过婚姻,而有过的一次恋爱,无论开始还是完结都平淡得像天边的几抹薄云,乏善可陈,可出于女人的天性,不忠乱搞的男人,轻易就激起了我满腔的痛恨,“离得好,否则还真以为我们女人是好骗好欺负的。后来你前夫怎么样了?没在你这儿搞上绿卡,别不是已被遣送出境回老家了吧?”

  简低下头,“他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了,也不用再担心绿卡,那个女人是美国公民。”

  我无言以对,原来偷腥的男人不但会用下半身钻营,也会用上半身思考。

  沉默一阵,无味地吃下几口炒饭,简突然冷笑,“这天下的事再巧不过,离婚后不久,我居然在唐人街的一家中餐馆遇到了这对狗男女。”

  “哦?” 我立刻打起了精神。

  “我去餐馆买外卖,一进门就看见他俩坐在里面。我当没看见,我前夫也忙低了头。偏偏那个女人,居然推开我前夫的手,大摇大摆走到我面前,从头到脚看一遍,不亢不卑自我介绍是谁谁谁的现任女友,还问我是不是谁谁谁的前妻。真是气死我,瞧她中不中洋不洋的蹩脚穿扮,就知道没品味,大俗一个。我哼哼应付两句,转身就走。你说怎么着,这女人不依不饶,跟上来非说想聊聊。男人她也得了,还有什么好聊的,我断然拒绝,走到车前拉开车门就坐进去,插了钥匙准备打火走人。没想到,她看着瘦弱,身手倒敏捷,跨过车头一拉门也坐进了车里。”

  我瞪大眼睛,半晌没顾得上眨一眨,“她想干什么?”

  “一看这阵势,我也不生气了,反好奇起来。我这辈子什么场面没见过,难道还会怕一个邋遢女人?倒要看看这戏她怎么演。她说她一向作风正派,最讨厌花心的男人,本来觉得我们还没离婚,不想搭理我前夫,可见我前夫楚楚可怜,忍受着婚姻的不幸,只好破例。今天一见面,觉得我看起来还体面,不像我前夫编排得那么不堪。我没接话,她就仰头问我,离婚到底是谁的错?也不知是鬼迷了心窍,还是对前夫彻底灰透心,连恨都没了,我居然没乘势挑拨,只说事已至此,婚也离了,再回头追究对错,还有什么意义?这女人虽然不满意,却也知道我不会再多说,于是开始滔滔不绝地细数起自己的种种优秀品质,好像我是那男人的什么老子长辈,在这儿检验媳妇是否合格呢。”

  我扑哧笑出声来,“这种女人,也是极品。”

  简瞅瞅我,想要板起脸,却忍不住自己也笑了,“这还不算啥,更可笑的还在后头。她继续炫耀与我前夫是如何志趣相投,如何共同痴迷各种艺术。她突然激动得浑身颤抖,非要写一手名家毛笔字给我看不可,车里找不到纸笔,就说只能唱歌了。不等我反应过来,她已放声高歌,唱的是花腔女高音。我忍了又忍,心想既然人家这么有兴致,咱不懂音乐,可也别太扫兴,等她唱完了自然会退场。谁知她唱了一首又一首,额头青筋暴起,脸色血红,简直要呕出肺片肚肠来。当时正是下班时间,街上人来人往,路过的人都伸头往我这车里张望,以为怎么了,街头卖艺?我实在受不了了,狠下心,顾不及她的自尊心能否承受得住,一把将她推下车,用力踩下油门,车轮如飞逃跑了。之后挺长时间,我都不敢再去那餐馆附近,实在太丢人了。”

  我好不容易收住笑,“你有什么可丢人的,现场表演的都还不怯场呢。”

  “经过这么一场,我就彻底想开了,原来人家那才叫郎貌女才的一对。”

  我们俩笑过一回,东拉西扯说些家长里短。我惦记为简解闷儿,记得哪本心理学杂志说过,人们要是知道还有比自己处境更悲惨的事,心灵会得到安慰。我想起系里的尹教授,一个超龄单身女人,觉得我们认识的人里就数她最惨,“听说,尹教授没通过今年的终身教授评选?”

  尹教授跟简之间的关系,就好像诸葛亮与周瑜的关系,彼此嫉恨交加,巴不得对方出门就撞车才好。果然,简的眼睛里立刻有了光亮,“那是她活该,表面扮清高,其实是最不顾脸面的人,以为跟系主任拉好关系就能万事大吉,却不知道这做科研是要凭真本事的。”

  “上次你说她缠上了一个有妇之夫,正在逼迫对方离婚,后来怎样了?”

  “能怎么样?搅得人家离了婚,可怜那前妻和两个年幼的孩子。”

  “她岂不是称心如意,终于抢到了男人?”

  “哼,美得她,那男人是离婚了,却说什么也不肯跟她结婚。我是听小苏说的,不管尹怎么寻死觅活,男人就是不跟她,目前两人已经断绝关系。唉,你看这女人也是下贱,怎么堕落到没个男人好像就不能自己过活的程度。”她嘻嘻地嘲笑了一番尹教授,又板起脸,再三叮嘱我,“这消息我可只告诉了你,咱们私下里说说就好了,千万别再传给别人了,小苏说这是她好不容易从何智那儿打听来的。”

   “你放心,我的嘴巴有多严你还不知道?” 我脸上严肃,暗地里却哭笑不得,同样是小苏和何智,平时跟我说了无数简的传言,如今她们又跟简说另外一个人的闲话。我突然觉得害怕,这小小的华人圈子里,几近自闭,没有人是能保住秘密的,再隐秘的事也能在一天之内传遍所有人。我告诫自己以后说话千万要小心,说不上会传来传去传到谁的耳朵里。尤其是自己的隐私,一定要守住了,至于别人的隐私,我嘿嘿一笑,既然你自己说出口,就怨不得别人传,一想到这里,我又立刻自责,既使生活乏味,交游有限,也不能无聊至此吧。

  简双手捧着可乐杯,用力吸了一回,伸手抹抹嘴,恨恨地说:“尹的事儿就叫报应,谁让你正经女人不做反去做第三者?活该,呸呸呸,活该!”

  我忙转移话题,“你女儿过得还不错?”

  “算行吧,找个男朋友又矮又穷,说是什么二代移民,看着就不顺眼,没钱也没本事,我不同意她交往,她宁愿跟我断绝母女关系。我气得牙肿了好几个月,她倒跑去同她爸和好了,说只有她爸理解她支持她,全忘了当初她爸走的时候,她是怎么哭着哀求,我们娘俩又是怎么相依为命熬过来的。她的性格全像她爸,也只能随她去了,以后有的苦头给她吃,反正有事也别来找我,大不了我自己过一辈子,就当没这个女儿。”

   “嗯,各人有各人的命。”

   “时间过得真快,我离婚都快八年了。” 简慢慢折着手里的餐巾纸,“老曹求婚的事,我还是下不定决心。”

  绕了一圈又绕回来了,我壮起胆子,用老友的口气说:“你好好想想,是不是真的喜欢他,各方面权衡,看看条件是否合适,比如爱好啦?收入啦?”

  简瞪圆眼睛,“我找男人从来不考虑金钱,只有小苏和何智那些俗人,才会把钱放在第一位。我跟小苏说起老曹,她开口就说,男人不错,工资高。你说她有多俗吧。”

  我连连点头称是,心里暗想,怨不得别人说,还不是您老人家到处放话,说什么老曹没啥特别的地方,就是能赚钱。

  “你要问我对老曹的感情,也不是一点没有。”她突然有些羞答答的,欲语还休。

  我吃了一惊,没想到风风火火的简也会柔情似水,“有感情就好,有感情就好。”

  简将纸巾一块儿一块儿撕碎了,在桌子上堆成一堆,“我后来才明白,其实我根本就不喜欢我前夫那类型的人,一副酸溜溜的文人样。当年在国内医院上班时,医院后勤有个车队,大队长叫大刘,是部队转业来的,因为职工体检的事来科里吵闹。别人都怕他,我可不怕,骂得他最后除了说姐姐都听您的之外,什么也说不出来。我嘴上恨不得撕了他,心底却挺喜欢他。他人很直率,又有趣,跟我身边那些书读得木头似的医生教授都不同。后来,我前夫去外地进修,我下班有空,大刘就叫上我,跟他的哥们一起开车出去玩。那年代,自己开车出去玩,多得意啊。大刘表面看着粗,实际上很会体贴人,不像我前夫,看起来倒是个仔细人,却只照顾自己。有的时候,他也单独约了我出去,开车在市里兜风,要不就来家里聊聊天,吃个饭什么的。他很会哄小孩,我女儿跟他比跟她爸还亲。反正,我当时工作忙孩子烦,能有这么个朋友搭把手解解闷,还是挺快乐的,日子也不觉过得慢了。” 简的眼里又浮出了一层水雾,迷迷朦朦的,美丽的眼睛平添了几分妩媚,“老曹就让我想起了大刘。”

  我在座位上不安地拧拧屁股,小心翼翼地问,“那个,你前夫知道你和大刘的……交往吗?”

  “你说什么呢?” 简有些娇羞,又有些薄怒,“我和大刘之间可是纯洁的友谊,清清白白,什么都没干过,根本没必要瞒着人,我前夫什么都知道,我又没偷三摸四的,他能把我怎么样?”

  我强笑,“那是,那是,不过… …当然… …”

  简翻来复去分析老曹的表情和语气,又想计策怎么能逼迫他提出第三次求婚。我除了跟着哼哼哈哈,实在也说不出什么有意义的话。

  终于吃过了饭,也说够了话,简和我离开餐馆,一起往回走。还不等走进科研大楼,简又变了脸色,变回了老板的角色,语气不容置疑地给我布置了许多的工作。看来晚上又要加班了,我开始后悔不该去跟老板吃饭,更不该听老板的私事,就知道会有这样的后果,可我能有什么选择呢?转念一想,我倒是挺理解简,如果她不是这么强,就只能像我这样弱,不得不听人摆布。一个人不是做老板下命令,就是做小兵听命令,怎么做都要付出代价,有得就有失。何况,她又何尝不是用强势与权威来遮盖自己内心的软弱和寂寞呢?就这点来说,她和我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到了系里,清秀的布莱恩迎面走过来,见了简,毕恭毕敬地问好,他一向是个圆滑的人,作为一个小实习生,对上对下都相处得很周到。他的眼睛盯在我的脸上,我又感觉到他眼睛深处的特别笑意。那一瞬间,我仿佛被神魔附体,有生以来第一次主动对一个男人用力地娇媚一笑。他一愣,脚下小小打了个绊子,匆匆几步,擦身而过。

标签: 雾里看花 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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