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利:20年来在股市中落马的20名最有影响的人
王荣利
No1 黄光裕
简介:男,1969年出生。胡润富豪榜2004年、2005年、2008年度首富,系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00493,下称国美电器)董事局 。
罪名: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
犯罪事实: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兑换港币8.22亿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实际控制的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此外,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作为国美公司和鹏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给该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
刑罚: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
查处时间:2008年11月18日案发,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09年1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日被逮捕;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2010年8月30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No2 乔洪
简介:男,贵州茅台酒股份公司(贵州茅台:600519)原总经理。
罪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犯罪事实:乔洪于2000年底至2007年3月期间,利用其担任贵州茅台酒股份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一百余次分别收受胡某、公某、罗某某等22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323万余元;伙同其弟乔建华共同受贿218万余元;被告人乔洪另有折合人民币820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刑罚: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查处时间:2007年5月18日被“双规”;2007年11月被捕;2010年1月15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2010年3月26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No3 陈鹏飞
简介:男,原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天通信:600677)董事长,拥有博士学位,并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罪名: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犯罪事实:2006年,原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鹏飞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采用虚构债务纠纷的手段,伪造相关证据,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过户到他个人控股的太原卫星公司名下,实际侵吞公款1712万余元。2003年1月,陈鹏飞利用职务便利,两次侵吞公司公款50万元。除其中3000元用于公司事务外,其余款项均被用于归还个人购房欠款、请客送礼等。2006年上半年,陈鹏飞擅自决定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694万余元公款挪用给他个人控股的太原卫星公司,用于购买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社会法人股。2006年4月至6月,太原卫星公司用其中659余万元购买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320余万股。同年7月,太原卫星公司将694余万元归还给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至2004年,陈鹏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某装饰公司贿赂15万元。2003年6月,陈鹏飞指使他人用该款和向公司借的9.5万元为妻子郝某购买轿车一辆。
刑罚:2008年9月24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鹏飞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陈鹏飞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2万元。
查处时间:2007年被捕;2008年9月24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10年元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维持原判。
No4 张家岭
简介:男,1942年出生,原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兼党委书记,曾兼任济南轻骑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轻骑:600698)总经理。曾获得全国优秀企业家“金球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并任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罪名:信用证诈骗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偷税罪
犯罪事实:1995年5月至1999年6月期间,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先后在济南、青岛、上海等12家银行骗开信用证294笔,开证金额折合人民币40亿余元,给银行造成损失折合人民币7.9亿余元,构成信用证诈骗犯罪。张家岭在任期间,挪用公款650万元,至今未追回;贪污370余万元;先后12次非法收受5个单位或个人所送34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0余万元,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张家岭作为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轻骑置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在公司改制期间,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共谋,隐瞒土地收益3520万余元,私分给张家岭等作为购买轻骑置业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资金,张家岭认购100万股,占公司股份的10%,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2002年12月至2004年6月,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光速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在向张家岭汇报并经其同意后,采取伪造账簿、记账凭证,不列、少列收入,设置内外二套账的手段偷逃税款,张家岭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构成偷税罪。
刑罚:张家岭犯信用证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与所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偷税罪合并,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查处时间:2007年初被“双规”, 2008年6月,张家岭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09年2月11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No5 周益明
简介:男,1974年出生,原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曾以10亿元身价跻身胡润2003年百富榜,名列第83位;2005年以9.8亿元身价跻身2005《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被称为“福布斯最年轻富豪”。
罪名:合同诈骗罪
犯罪事实:以11万元人民币代价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2002年度资产审计报告,以银行贷款收购股份,完成“空手套白狼”后再掏空上市公司资产。
刑罚:深圳市明伦集团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5000万元;周益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查处时间:2005年12月被逮捕;2006年12月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No6 顾雏军
简介:男,1959年出生,原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股票编号:8056)董事长、广东科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市公司,股票名称“广东科龙”,股票代码:000921,在香港发行H股)董事长、总裁,曾获2003CCTV年度经济人物,2003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排名第44位富豪。
罪名: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
犯罪事实:为设立了注册资本总额为12亿元的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挪用科龙电器的1.87亿元来回转账,取得6.6亿元的进账单,并伪造了相关的《供货协议书》,骗取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完成了顺德格林柯尔的变更登记手续;以加大2001年的亏损额、压货销售、本年费用延后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使科龙电器公布的年度财会报告上,2002年和2003年连续录得盈利1亿元和超过2亿元;挪用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人民币4000万元和科龙电器人民币2.5亿元,用于顾雏军个人注册成立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顾雏军为谋取个人利益伙同姜宝军挪用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6300万元给扬州格林柯尔使用。
刑罚: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80万元。
查处时间:2005年4月被中国证监会调查;2005年7月被采取强制措施;2008年1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09年4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No7 张海
简介:男,1974年出生,原广东省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原深圳健力宝足球队董事长。曾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市公司,股票名称“中国高科”,股票代码:600730)董事长,被称为“中国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2004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排名第137位富豪。
罪名: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犯罪事实:在担任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期间,为支付其购买广东健力宝集团购股款所欠债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指使他人以划款并虚增库存平账和以投资为名转移支付等方式,先后侵占广东健力宝集团资金120748242.08元,挪用资金86446786.85元。
刑罚: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追缴犯罪所得,发还广东健力宝集团。
查处时间:2005年2月被调查;2005年5月被逮捕;2007年2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08年9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
No8 陈久霖
简介:男,原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曾被称为“亚洲经济新领袖”、“打工皇帝”。
罪名:制作虚假的2004年度年中财务报表、违背公司法规定的董事职责、在200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中故意隐瞒巨额亏损、不向新交所汇报公司实际亏损、欺骗德意志银行和诱使集团公司出售股票等六项罪名(按照新加坡法律)。
犯罪事实:2004年11月30日,中航油因从事石油期货交易出现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并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司法保护,案件因此曝光。2006年3月15日,新加坡初级法院开始就陈久霖被诉的涉嫌欺诈、局内人交易、没有及时披露巨额亏损以及做假账等15项指控进行庭审,庭审中陈久霖对其中的涉嫌欺诈、在年中财务报告中造假、没有及时披露巨亏及局内人交易等6项指控表示了认罪。
刑罚:被判处4年3个月的监禁和33.5万新元的罚款
查处时间:中航油事件曝光后,陈久霖被停止了其中航油执行董事兼总裁的职务;2006年3月2日,中航油新的领导班子批准了陈久霖提出的辞去上述职务的请求。
No9 黄宏生
简介:男,1956年出生,原创维数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0年创维在港上市,2004年以2.7亿美元资产荣登《福布斯》富豪排行榜第31位。曾先后担任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常委、广东省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委员等职务。
罪名:串谋偷窃及串谋诈骗共4项罪名(按照香港法律)。
犯罪事实:与其弟串谋偷窃创维旗下公司逾5000万元款项;另串谋获取公司1875万股股份;并串通母亲等人偷取创维集团的50万款项。
刑罚:4项罪名成立,被判处6年监禁。
查处时间:2004年11月30日,香港廉政公署实施代号为“虎山行”的行动,黄宏生及创维多位高管遭拘捕;2006年7月,香港区域法院作出判决。
No10 郑俊怀
简介,男,1950年出生,原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首席执行官,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
罪名:挪用公款罪
犯罪事实:1999年至2001年,伊利原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郑俊怀,私自授意杨桂琴(伊利原副董事长)、张显著(伊利原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李永平(伊利原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注册了私营性质的呼和浩特市华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之后又利用担任伊利董事长、总裁的职务之便,伙同被告人杨桂琴、张显著、李永平、郭顺喜(伊利原执行董事、总裁助理),以单位名义贷款1500万元,并挪用150万元供华世公司购买股票,牟取个人利益。
刑罚: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5名被告人挪用公款所购买股票的非法所得部分依法予以追缴
查处时间:2004年底被逮捕,2005年12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06年5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No11 唐万新
简介:男,1964年出生,原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总裁,2002年福布斯中国内地100强富豪排名第27位富豪。
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犯罪事实:吸收公众存款32658笔或与693个单位和1073名个人签订合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37亿余元,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为167亿余元人民币;长期制造“老三股”( 湘火炬、新疆屯河、合金投资)价格异常波动,股票价格长期居高,非法获利98.61亿元
刑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查处时间:2004年4月爆发“德隆危机”, 德隆“老三股”连续多日跌停,市值蒸发过百亿;危机爆发后外逃复又回国自首;2006年4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No12 周正毅
简介:男,1961年出生,原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上海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1年以3.2亿美元资产排名《福布斯》大陆富豪榜第41位,2002年胡润百富榜排名第11位,曾被称为“上海首富”。
罪名: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挪用资金罪。
犯罪事实: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正毅于1999年6月至2003年5月间,指使他人通过融资方式,集中巨额资金,连续买卖或者不转移股票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持股量最高时占这一股票流通股的95.93%,导致这一股票价格上涨402%的异常波动,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周正毅还于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间,采用将虚增的7亿余元资本公积金转为实收资本的手法,使用虚假验资报告,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把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亿元增至8亿元,虚报注册资本人民币7亿元。另被告单位农凯集团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正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价值人民币127万余元、给予企业工作人员人民币40万元;为非法套取银行汇票贴现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435份,虚开税款数额12亿余元,并将部分贴现款违规用于买卖证券和进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犯罪活动。被告人周正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币20万元;指使、伙同他人挪用英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2亿余元。
刑罚:2004年6月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2007年11月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查处时间:2003年9月被逮捕;2004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06年5月刑满出狱;2006年10月发现新的犯罪在此被逮捕;2007年11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08年1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No13 杨斌
简介:男,1963年出生,荷兰籍华人,原香港上市公司欧亚农业(香港上市公司,股票名称“欧亚农业”,港股编号:0932)董事局 。2002年9月曾被朝鲜任命为新义州经济特区首长。曾以9亿美元身价获2001年度“福布斯中国大陆富豪排行榜”第二名。
罪名: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伪造金融票证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
犯罪事实:虚假出资人民币8070万元、港币1.255亿元;非法占用并毁坏耕地666余亩;伪造支票、进账单、结汇凭证、电汇凭证等银行结算凭证305张,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17.86亿余元;合同诈骗316万余元;对单位行贿98万元;单位行贿25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
刑罚:犯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伪造金融票证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0万元。
查处时间:2002年10月被查处;2003年7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03年9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No14 瞿兆玉
简介:男,1948年出生,原中国蓝田总公司总裁、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市公司,股票名称“蓝田股份”,股票代码:600709)董事长、总经理。
罪名: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提供虚假注册资本罪;单位行贿罪
犯罪事实:据中国证监会查证,蓝田股份在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中,伪造沈阳市土地管理局批复文件和土地证以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地价核准批复,虚增无形资产1100万元;伪造银行对账单,虚增银行存款2770万元。行贿农业部高官孙鹤龄蓝田股份内部职工股10万股;制造虚假会计报表,骗取银行巨额贷款。
刑罚:犯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提供虚假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4年。
查处时间:2001年10月被中央财经大学学者刘姝威揭露造假;2002年1月被调查;2004年11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供虚假财务报告和提供虚假注册资本罪作出二审判决;2008年10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单位行贿罪作出一审判决。
No15 李有强
简介:男,1941年出生,原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市公司,股票名称“银广夏”,股票代码:000557)董事局副 兼总裁。
罪名: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犯罪事实:1990年至2001年5月期间,制造虚假销售收入,虚增利润共计6.71亿元。2001年8月2日至9月7日,银广夏因涉嫌违规停牌,9月10日复牌后至10月8日期间连续出现跌停板,股价从30.79元一路狂泻到6.35元,跌幅达78.7%,直接造成投资者损失68.63亿元。
刑罚:犯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查处时间:2001年8月媒体率先披露造假事件,同月中国证监会立案查处;2001年9月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被逮捕;2003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No16 隋元柏
简介:男,1941年出生,原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深圳上市公司,股票名称“东方电子”,股票代码:000682)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烟台市人大常委,曾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山东省首届十大杰出企业家、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
罪名: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犯罪事实:自1997年4月至2001年6月,先后利用公司购买的1044万股原始职工股股票收益和投入资金6.8亿元炒作股票的收益,通过虚开销售发票2079张,共计金额17.08亿余元;伪造销售合同1242份;伪造银行进账单、对账单1507份,共计金额17.04亿余元,将其中的15.95亿余元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公司股票上市四年累计飙升60倍以上,最高价曾是内部职工股发行价的200多倍。案发后公司股票连续下跌,股票市值大量缩水,并被做“特别处理”,戴上“ST”帽子,并引发长达四年的民事赔偿诉讼。该案民事赔偿诉讼被称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
刑罚:犯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查处时间:2001年7月中国证监会展开调查;2003年1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No17 丁福根
简介:男,1965出生,系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该案被媒体称为“中国股市第一案”。
罪名: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犯罪事实:1998年12月至2001年1月间,吕新建(别名吕梁,男,原北京燕园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朱焕良〈男,原深圳市英特泰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合谋意图操纵股票代码为“0048”,股票名称为“康达尔”(后更名为中科创业,以下简称0048股票)的流通股。吕新建先后指使被告人丁福根、庞 博、边军勇等人并联合被告人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以及董沛霖等人〈或机构〉在北京、上海、浙 江等 20 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克沃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或被告人丁福根、边军勇等个人的名义,与100余家出资单位或个人签定合作协议、委托理财协议等,筹集资金共计约54亿余元,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洪营业部、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亚运村营业部等120余家营业部,先后开设股东帐户1500余个,采取以不转移实际控制权为目的的自买自卖,以及利用购买深圳康达尔公司法人股并进入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信息,从而影响 0048股票交易价格等方法,联合或连续买卖 0048 股票,其间最高持有或控制 0048股票共计 5600余万股(持股占 0048 股票流通股份的55.36%),严重影响了0048 股票的交易量,操纵了0048股票交易价格。
刑罚: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查处时间:2001年4月11日,因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由北京市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2003年4月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03年6月1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No18 李福乾
简介:男,1938年出生,原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福乾先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荣誉,并享受国家特殊津贴,担任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罪名: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犯罪事实:1997年虚增利润8658万余元,1998年巨亏5.0241亿元。公司股票被股民称之为“世界上最烂的垃圾股”。
刑罚:犯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查处时间:2000年案发,2002年11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No19 童施建
简介:男,1955年出生,愿你湖北黄石康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市公司,股票名称“康赛股份”,股票代码:600745)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全国政协委员。
罪名:贪污罪;单位行贿罪。
犯罪事实:贪污公款1235万元人民币;单位行贿37.5万元。通过奉送“内部职工股”等手段获得上市,连年亏损却弄虚作假制造虚假盈利,挪用社会公众股配股款为控股股东“缴纳”配股款等。将包括原中国纺织总会会长、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吴文英、原中央候补委员、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徐鹏航、原湖北省黄石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杰等在内一百多名党政干部拉下水。案发后公司股票被做“ST”(特别处理)处理,并被称为“垃圾股”。
刑罚: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查处时间:1999年4月被采取强制措施;2003年8月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No20马玉和
简介:男,42岁(1998年庭审时年龄),原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上市公司,股票名称“琼民源”,股票代码:0508)董事长、北京民源大厦董事长、北京凯奇通信总公司董事长。
罪名: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
犯罪事实:1996年年报虚构利润5.66亿元、虚增资本公积金6.57亿元,并自买自卖操作股票价格牟取暴利。1996年公司股价全年涨幅高达1059%;1997年3月1日公司股票停牌;公司重组,“琼民源”终止上市,新组建上市公司“中关村”。
刑罚: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查处时间:1997年3月案发被查处;1998年4月中国证监会调查处理;1998年10月被刑事拘留;1998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王荣利于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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