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张玮)真假品牌店难辨认真假品牌店难辨认、假借中奖诱骗消费、拿了订金就“跑路”……随着婚纱摄影、儿童摄影等艺术摄影服务行业在深圳日渐发达,消费投诉量也逐年增长,仅今年上半年已接到逾百宗。昨日,深圳市消委会在行业调查后,揭露影楼六大消费陷阱,建议市民保留好相关消费凭据作投诉证据。同时透露,年内将在市婚庆行业协会设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出台行业规范。
影楼格式合同多见“霸王条款”
“婚纱、儿童摄影服务业近年营业额节节攀升,据不完全统计已达到6亿元以上。消费投诉量也同样呈增长趋势,去年就接到相关咨询及投诉191宗,今年仅上半年就已经达到103宗。”针对这些摄影投诉,市消委会分析深圳摄影服务业至少存在五大弊端,首当其冲就是“行业投资门槛低、规模小,直接推高了消费风险”,“摄影不属于前置审批项目,投资者可直接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两人以上股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只要3万元,个体户更是没有注册资金要求。所以,在深圳信用网调查发现,摄影经营者大部分为个体工商户形式,注销和吊销率畸高。”
“行业组织缺位、行业规范缺乏”则是另一大问题。市消委会称,全市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摄影摄像行业协会,服务行业协会也暂时没有摄影经营者会员,仅婚纱摄影归由市婚庆行业协会做会员管理,但会员不多,且处于松散型管理。
三是服务前总是影楼单方制定格式合同,很多条款都是限制消费者权利,规避商家法律责任的“霸王条款”。其中,最常见的有“预订款项一经缴纳,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还,以维护商业之秩序”等。
消费者还对影楼的服装、化妆器械等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物品的卫生消毒状况心存担忧,不少人反映物品脏、旧,且带有怪味。此外,“商家的虚假承诺难以兑现”也是行业弊端之一。
影楼身份可上深圳信用网查询
由于目前深圳摄影市场鱼龙混杂,市消委会昨日特别揭露了六种消费陷阱,并给出消费提示提醒市民。
一是货比三家,选择商誉好的摄影店,市民可登录深圳信用网查询经营者的注册和信用信息;二是摄影店承诺的服务内容、规格、种类、价格尽量要求以书面形式详细列出,即使已有格式合同,也可要求修改补充。如外景拍摄地点及往来路费的承担方式等在付款方式上,市消委会则特别提醒,应注意“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根据《合同法》,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经营者违约,‘定金’是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则不予返还。而‘订金’由于目前法律无明确规定,可视为‘预付款’,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此外,一些“约定相片、影像等有关资料的所有权问题,即影楼不得或使用顾客照片,删除顾客不认可的作品”、“拍摄时间最好选非节假日、非特殊纪念时段的淡季”等细节也被提及。
【六大消费陷阱】
1.
个体店冒充名影楼加盟店
今年5月,廖小姐在某号称加盟名店的影楼拍婚纱照,对拍照效果极不满意,要求重拍被拒,便向总店投诉。岂料被总店告知该店“加盟证明”有假,广告中宣传的“中国十大影楼”、“著名婚纱摄影连锁名店”等系假冒。
廖小姐又在网上查得该店的工商登记信息,发现该店实际只是私人开设的临时个体工商户门店,注册资金仅1万元,与同名连锁公司毫无关系,且还有税务和劳动部门的不良信用纪录。
但由于该店有工商注册,构不上“无证无照经营”,且所谓加盟品牌并没有注册,也不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辖区监管所最终只能以影楼招牌与事实不符,责令该店改正,并退回部分款项。
2.
中奖设诱强迫交易
今年2月,消费者投诉福田区上沙某摄影店在外面大量发布中奖广告,红色小传单上写:“开业一周年刮大奖,688元刮奖免费送,真的免费、完全免费、绝对不花一分钱,刮奖区在背面”。消费者刮开一张是特等奖,但是过去拍摄完后,经营者却说没这回事,要顾客自己支付“化妆费、服装租用费、相册制作费”等费用。
“该店涉嫌以‘中奖’诱骗消费者上钩,‘免费服务’后,突然变成‘收费服务’,并强迫消费者与之交易。”消委会介入调解后,已责令该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3.
追加费用防不胜防
今年3月,史先生在南山区某婚纱摄影店预付了6000元全额拍摄款,该店承诺后期不会有任何收费。但史先生未婚妻试穿婚纱准备拍照时,才发现婚纱分精品馆、礼服馆等若干个档次。而6000元套餐的婚纱大多质量较差、档次较低,若想选好点的婚纱,就必须再交1468元。经过交涉,史先生交了这笔款,但担心接下来还有收费陷阱,便电话通知店方取消拍摄预约,并要求退款,却遭到店长强硬拒绝。经消委会协调,该店答应退还5000元,但至今未积极履行退款承诺,目前该投诉仍在调解处理中。
4.
借口多多不履行协议
今年4月,张女士在南山某影楼预定了一套3300元的婚纱摄影套餐,并交付全款。但突然要随丈夫工作调动到上海,由于事先与影楼曾协议“如有特殊情况取消拍摄,将退还全额款的70%”,便找到影楼履行协议,但此时影楼以各种借口拒绝,表示一分钱也不能退还。而消委会多次联系该店负责人,都未果,最后只能建议消费者通过向行政部门申诉或走司法途径处理。
5.
不买高价化妆品就“无法保证照片效果”
文先生夫妻和朋友均在某婚纱摄影公司全额付款订了同一款价值为3999元的套餐服务,该公司承诺无其它隐性消费。随后,文先生朋友先去拍摄,该公司竟以“否则无法保证效果”要挟客户购买不知名的高价化妆品,并要求加做相框、画册等,但最终照片效果仍跟样板相差太大。
于是,文先生要求退款,但遭拒,后经调解,拍摄公司退还3500元。
6.
收预付款后人去楼空
薛女士去年2月底在罗湖区人民南路金光华购物广场五楼的亲密爱人婚纱摄影店预付了1000元定金,约定“五一”期间拍照。但4月底,影楼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去现场一看,该影楼竟已停业一个多月。
据记者了解,近两年,南山和福田消委会均接到过数十名消费者此类联名投诉,均为影楼骗取拍照款后携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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